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澳〕坎贝尔《澳大利亚劳工运动史》
第三章 工党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性质
一 自发性怎样只产生工会政治
随着一八九○年海员罢工失败之后,在新南威尔斯和昆士兰工党的成立,说明了自发性获得进一步的发展,而不是脱离自发性。人们常常说:这些事件标志着运动的「往政治方面的转变」。在独立的政党已经成立起来的意义上讲,这是十分正确的。但是,人们并不是自始至终都充分地认识到:这仅仅意味着转向工会政治。工会政治就是指「一切工人都想从政府那里争得某些减轻工人地位特有困苦,但决不能消灭这种地位,即劳动受资本支配的地位的设施而言。」[1]
在一八九○年之前,澳大利亚工人曾进行反对他们的雇主的游击战,以改善他们的雇佣条件,并且曾获得了不同程度的胜利。他们采取院外运动和向资产阶级议会议员呼吁的办法,来补足在产业方面所作的这些努力。这些向议会交涉的办法,像产业方面的斗争一样,基本上是局部的。不过,一八九〇年的罢工把工人团结到反对雇主的总斗争中。后来工党的成立,意味着这个总的斗争即将扩张到议会的领域。工会的「保卫而不挑衅」的陈腐口号被工党接受过去,而且演绎成为「改良而不革命」的口号。
社会主义联盟以为只要工党一成立,必然自动地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的政党的这个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如果听任它自己去发展,就是说如果社会主义者不采取措施把它从「纯粹工会主义」的自发性的道路上扭转过来,则劳工运动及其政党必然为资产阶级的影响所压服。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呢?为什么自发运动必然沦落到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统治之下呢?列宁对这些问题作了如下的回答:「原因很简单,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其渊源要比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久远得多,其所受过的制炼也较为周到,其所拥有的传播工具也更多得无比」列宁又在脚注中解释道:「人们常常说:工人阶级是自发地倾向于社会主义的。这在下述一种意义上讲,是完全正确的,就是社会主义理论比其他一切理论都更深刻更正确地判定工人阶级困苦的原因,因此工人也就容易领会这个理论,只要这个理论本身不屈服于自发性,只要它能使自发性受其支配就行了……工人阶级自发地倾向于社会主义,然而最流行的(而且时时刻刻在各种各样的形式下复活起来的)资产阶级思想体系,毕竟自发而且最厉害地迫使工人接受它。」[2]
社会主义联盟不仅犯了走向自发性的错误,同时,它在国家的理论方面也步入歧途。
澳大利亚的社会主义者基本上受了贝拉米和费边派学说的影响,因而缺少只有从理解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才能得到的明确的政治见解。大约在二十年前,我国的劳工运动便开始把它的注意转向议会,马克思在他的「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曾揭露了那种机关的实质。他写道:「公社应当不是国会式的,而是同时兼任立法和行政的工作团体。……这里,普选权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一次解决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应在国会里充当人民的代表者和压迫者,而是应当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使其能为自己企业找到工人、监工和会计员,正好似个人选举权为了同一目的服务于任何工厂主一样。」[3]「每数年一次解决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应当在国会中镇压并压迫人民——这就是资产阶级国会制底真正本质。」[4]澳大利亚的社会主义者似乎并不很知道马克思对这种议会所作的革命的、无产阶级的批评。他们一心想着当时澳大利亚的客观情况,纵然他们读过载着那个批评的马克思著作,但要他们能够充分领会其意义,似乎是十分不可能的事情。社会主义联盟认为工党将自发地倾向于社会主义;认为它最后将在议会中获得多数;认为它将会利用这种多数,不经过革命而和平地进入新的社会主义时代。
为了教导澳大利亚工人阶级,即使是其中比较先进的分子,使他们知道从资本主义制度下获得解放不是靠任何这种表面的简易手段所能成功的,就花费了许多岁月,其中充满了惨痛的经验。社会主义的目标不能依靠任何片面的手段而达到:既不能完全依靠改良主义的议会策略,也不能依靠工团主义者的直接行动。这一目标只有通过进行多方面的斗争才能达到;需要各个战线上的斗争——经济的、政治的和理论的。因此,组织和领导这种斗争,就需要一个新型的政党。
几项历史因素已结合起来促进了澳大利亚的社会主义者纠正这些早期的错误并走上正确的方向。当权的工党政客的行为,他们对于统治阶级彻底的屈从,立刻暴露了要光光通过议会活动去实现社会主义的那种思想的虚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工团主义出头露面了,部分地以反对改良主义的起义形式出头露面的,而且一度还鼓起了通过直接的产业行动达成社会主义的新希望。但是,它也一样,当它面临统治阶级的有组织的政治力量时,这种趋势也就暴露了它的毫不中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其以后,资本主义工业的进一步的发展,垄断资本的兴起,以及国家更经常、更广泛地干预劳资纠纷,是有助于劳工运动的先进思想家更好地了解运动的缺点的。同时,这些因素促进他们对于理论发生更大的兴趣。第一次世界大战已彻底揭发了改良主义的背信变节和工团主义的破产。当俄国发生革命时,澳大利亚的社会主义者已在探索着新的方向。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在实际行动中指出了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澳大利亚的社会主义者终于藉助于此而找到了正确的途径,在一九二〇年至一九二二年间,一个真正的革命政党创立起来了,它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说为基础的,并且开始负起把社会主义和群众性的劳工运动结合起来的任务。
二 财政问题分裂了劳工
在政治舞台上一个独立的工人政党的出现,给澳大利亚的政党政治带来了一些现实的事实。在此以前,在议会中产生小组织的原因是由于个别人物间的矛盾,而不是由于政策的分歧。「真正使政客们在联邦政府面前发生分裂的唯一问题就是财政问题,自从维多利亚和新南威尔斯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实际上解决了这一问题之后,一些最大的殖民地的政治,便成为追随这一些显要人物的领导或追随他们的敌手的领导的过程。这些敌手多多少少也算有些名气。这不是指自由主义或保守主义。这两个党都自称是自由主义者的党,按照欧洲的标准也可以说是自由主义者。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变更对于国家的政策不会有什么不同。选举是靠对选民提出的诺言来取得胜利的,而不是靠什么原则。」[5]
工党进入议会舞台虽未影响这种制度的根本基础,但对其细枝末节的职能方面也促成了一些修改。工党只是在有限范围内强调工人的阶级利益,提出了「改良社会」立法的要求。这些要求虽然没有立刻威胁到剥削者的政治统治,但有侵害他们的利润的危险。因而工党的创立必然引起较老的资产阶级政党趋向团结的运动。这一发展实际上早为议会的工党党员之一乔治·布拉克在一八九一年所预见了。他说:「我们将放弃中立议席而转为议会反对党,然后我们将要和一个自由贸易主义者与保护关税主义者的联合内阁,严阵相对……」这或多或少正是联邦各州所发生的情况。
「最初有一个中立议席时期;然后是正式的工党反对党时期;最后是向政府党方面转变。在不同的议会中这类事实发生的时期是不同的,但演进的过程则毫无二致。大概从一九○八年以后,每届议会中的特出的党团总是工党和反对工党的党派。」
[6]
工党在一八九一年在新南威尔斯的选举中,追逐四十五个议席,并获得了三十六席。这使得工党成为在以亨利·帕克斯爵士为首的自由贸易主义者(五十五席)和以乔治·狄布斯爵士为首的保护关税主义者(五十席)之间的均衡力量。工党曾预料到这种结果,并事前宣称,它的政策将是支持互相敌对的诸党中任何一个最有希望当选的党。
在议会的头几年中,澳大利亚的工党政客采取「支持换取让步」的格言作为指导口号时,无疑地认为他们是以极其机敏和独创的方法行事的。当然,没有比这个更为虚假的事了。假如他们知道的话,这一理论的创始者名叫菲迪南·拉萨尔,他是急进的资产阶级政客,曾于一八六三年在德国协助过独立的工人政党的成立。后来拉萨尔便成为著名的「社会主义的祖师」,特别是因为他主张德国工人应支持普鲁士首相俾斯麦、反对自由资产阶级,以冀俾斯麦将赐给劳工运动以让步作为报答。这些策略当时受到马克思的谴责,他说这些策略是对工人阶级事业的「彻头彻尾的变节」;它们「把德国劳工运动变成普鲁士的专制主义的支柱」。在澳大利亚,同一策略的采用和发展曾产生了把劳工运动在一个时期内变成支持澳大利亚资本主义的支柱的结果。
在前届议会期内组阁执政的亨利·帕克斯爵士,曾把工党的许多要求如选举改革、工厂条例等包括在总督的演说内,藉以乞求工党的支持。狄布斯针对这点对答辩演说提出了保护关税主义的修正,这分裂了工党议员并危及了「支持换取让步」政策的胜利前途。工党纲领上故意删去了财政问题,因为工党议员和支持者在这问题上存在着巨大的意见分歧。因此,当奔走竞选时,候选人认为他们有任择一种观点的自由。因之有一些候选人作为自由贸易主义者而当选,有一些候选人则作为保护关税主义者而当选。这种不能有所作为的局面只能产生于一个没有「意志的统一」,的政党。
乔治·狄布斯爵士的修正案使工党保护贸易主义者面临进退两难的困境。如果他们投票支持狄布斯,势必要冒牺牲帕克斯提出的劳工立法的危险;另一方面,如果他们投票反对狄布斯,又势必要冒陷于与其选民「不和」的境地的危险。工党企图在缺乏「意志的统一」的情况下,通过盲目服从地方选举委员会纪律的方法建立「行动的统一」,以强求「化圆为方」。在选举后工党议员的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一项保证,即:「为了维护党的团结一致,只有保证按照地方选举委员会大多数所决定之意见在下院投票的人,才准许参加秘密讨论。」二十七个议员出席了通过这一决议的会议,其中十九个人在正式保证书上签了名。然而在财政问题上,有六个议员想到他们对选民的责任(应该读为他们议席的安全)的重要性,大过于党的团结一致,宁愿放弃党的团结一致,而不服从支持帕克斯的多数决定。
议员认为他们有自由在党纲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上任意投票的这种情况,即使在机会主义政党中也不能长此容忍下去。为了「支持换取让步」政策的行之有效,党必须对议会的一方面或另一方面加以经常支持。如果党仅在某一些问题上给政府以支持,而在其它问题上任其遭到挫败而不予以支持,那末,它显然将失去自己的一切讨价还价的权力。因此,约束党员在议会中的一切议案上作为统一集团进行投票的问题,在初期就引起党的极大注意。上面所说的在第一次会议上所通过的保证,并未获得全体政客的同意。许多政客反对受地方选举委员会多数决定的约束。政客中的分歧导致了选举联盟的干涉。选举联盟在一八九二年一月的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决议,决议说:工党的责任在于「以工党纲领的大部分获得通过成为法律为条件……」而支持任何一个政府。在一八九三年十一月的会议上,更进一步通过了下面的动议:
一,工党的议会党团如果要产生任何作用的话,在议会中有关工党纲领、内阁命运等等的一切问题上,必须投一致的票。
二,因此,每个为了工党利益而参加竞选的候选人,必须保证他本人,不仅为保卫纲领而斗争,而且要在第一款特定的各种情况下照地方选举委员会作出的多数决定去投票。
运动企图以这种办法把政客置于控制之下,并维持党的团结一致。工党的组织结构像它的纲领一样,不是导源于任何理论原则,而是以上述的权宜方式建立起来的。
紧接会议之后,议员召开会议,决定抵抗选举联盟的「外界干涉」。首脑分子约瑟夫·科克特别敌视这个保证。因此在初期,在一般党员群众与政客之间的分裂就发展起来了,而后者则要求在议会中有无阻地采取他们的机会主义路线的自由。执行委员会向联盟各分会发出通令,发现八十四个分会中有七十二个赞成「团结一致保证」。因此,他们宣称这些顽梗不化的人为「叛徒」,并驱除他们出党。十五个「团结分子」,即所谓宣誓保证的人,和十二个「独立分子」在一八九四年的选举中当选了。在这批「团结分子」中有威·莫·休兹和约·西·华生,他们两人由于拥护执行委员会反对政客的事业而跃居显要地位。我们后来将看到,这种「拥护」运动的利益而反对不听话的议员的行径,大多数都只证明不过是走向拥护者自己在政治上飞黄腾达的捷径而已。这些勇士们一旦安坐于议会之中,就很少表现出他们和为他们所取而代之的那些议员有何不相同之处。这种事件在一个没有社会主义原则的政党内是不可避免的。仅仅在近年以来,情况才有了改善,「在野党」反对「执政党」的斗争已开始有了新的意义。
一八九五年年会稍为修改了一下保证,有三个「独立分子」当选为议员。其它人物不是退出政治生活,就是在门户大开的任何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内找到一个适当的安身之所。科克因退党而得到里德内阁中的邮政总长的大臣职位的报酬。
这一初次内部斗争的结果是:年会为它自己争取到被认为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利,可以制订议会议员可望实行的政策。在年会休会期间,执行委员会为指挥机关。议会策略的细节由地方选举委员会决定;工党党员个人要保证服从它的多数决定。正像我们已看到的那样,这种制度——组织对新情况发生时的一种适应——形成工党议会组织的基础和规定议会议员和整个运动之间的关系的手段。其它各州和联邦也大同小异地采取了这种制度。运动进一步的增长由这种制度的进一步自发的发展相伴而行。全部工党历史贯串着政客们背叛年会和执行委员会的纪律的倾向。为了消除这种倾向,这些机关便毅然决然地日益加紧其施于政客们的控制。然而,这种控制往往是有名无实的。当年会的原则和执行委员会的权力多多少少坚定地树立起来时,政客们便设法寻找控制运动的其他方法。由圈定的人来参加年会和执行委员会,这已成为惯例。捏造的公民投票和诡诈的投票箱实际上使一切民主控制的企图归于无效。议会分子不是服从于整个运动利益,而是几乎始终在思想意识上和组织上控制着工党。
三 澳大利亚工党——两个阶级的政党
工党组织的复杂成分已成为内部冲突的另一源泉。组织到工会中的血统工人阶级分子和吸收到联盟的中产阶级分子往往不和。虽然实际上创立了党的是工会,但党员并不限于工会会员和工人;任何人只要他对这个运动的理想表示同情,并愿意缴纳每年党费,都可以入党。由于对工党的组织成分并未试图加以规定,以致它马上就丧失了它的特殊的工人阶级性质,事实上成为包括工人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两个阶级的政党。
关于下列集团和阶层逐渐被吸收到工党里的经过,戈登·基尔德写道:「……民主分子和澳大利亚国民党分子仅仅由于感情关系;小农和移民、探矿者、小矿业主和小商人,则由于经济利益;罗马天主教会以及某些商界人士——特别是酒商,则由于个人利益联系……」[7]很显然,这种各式各样的分子混进一个政党,而这个政党没有社会主义原则,缺少理论的与实践的纪律的准则,其结果只能加强资产阶级思想意识对运动的统治。
工人阶级的政党设法把小资产阶级吸引到自己方面来,这件事原则上没有什么错误。事实上,无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联盟是对于反对资产阶级斗争的胜利结果所不可缺少的。但在建立这种联盟时,工人阶级千万不要忽略了它的最后的目标;它决不可作任何原则的让步;它必须保持它的思想上和组织上的独立;并且要在联盟中居于领导地位。否则,就不是反对资本主义的联盟,而其结果将仅是阶级利益的融合,这种融合不是削弱而将是加强资产阶级的统治。为了避免这种祸患,并为了保证联盟充分发挥效力,工人阶级必须有一个真正革命的政党。以健全的社会主义理论为基础,具有它自己的无产阶级革命纪律的准则。工党不是这样的一种政党。它没有设法和小资产阶级建立一个反对资本主义的阶级联盟,而只是建立一个选举联盟,为它自己争选票和议会议席。为了实现这一点,选举联盟几乎不惜采取任何手段,而且当工人阶级的某些纲领有妨碍它获到选票的危险时,它就毫不迟疑地从政纲中抛开这些纲领。这就是党内不和的根源。由于工党缺少自觉的目的,由于它的纲领不是按照任何完善的理论原则制定的,而是在由劳工联盟和工会向年会提出的决议的基础上制订的,所以使中产阶级分子相当容易地发挥着左右政策的影响。议会议员在实质上协助造成了这种情况。工党依靠中产阶级的选票,使它在议会中居于多数。因此,政客们往往对这一阶层作让步,即使牺牲工会支持者的坚强核心亦在所不惜。机会主义的这种形式已成为标志工党历史的许多内部斗争的原因;斗争的形式有「工会反对政客」、「产业派系反对政治派系」等等。这些斗争中有许多都是各个工会中的真正无产阶级分子对统治着运动的小资产阶级思想意识和对那些对这件事应负责的政客的本能的反抗。这些一时发作的尝试——要把运动从机会主义中拯救出来并要设法使它符合于工人的热望——往往和危机发生的时期是相应合的,当这样的时期,政客们的变节行为就越发来得显著。
这些斗争的结果往往引起许多政客不是脱离党就是被驱逐出党。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常常在随便出入的一个资产阶级政党中找到更适当的位置。华生、休兹、科克、皮尔斯、何尔曼和李昂斯只不过是许多这样的「叛徒」中的少数比较知名的人物而已。在每次出击之后,就要重新集结一次,新领袖代替旧领袖的位置,或许有些章程还得作某些无关重要的修改。但用这些方法改变党的性质的一切企图都归于失败。一旦斗争消沉下去,挫败者退出了舞台,运动则立刻再度陷入同一条旧的机会主义路线。新的领袖几乎一成不变地重演旧领袖的历史,一直到他们也弄得声名狼藉的时候为止。此时新的内部危机又会发生,新的斗争又会掀起,结果是悲惨局面的全部循环的反覆重演。党员群众想通过更换领导人物而改变党的性质的这些时作时辍的尝试是失败了;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只是在效果上着眼,而不追究其原因。工党之所以未能推进工人的事业,不能唯一地归咎于恶劣的领导。真正的过错在于党的全部政策和组织结构。这种缺点不能靠散漫的和本能的一阵狂热去纠正过来,而是只能靠党内忠实的无产阶级分子的持久的和自觉的斗争去予以克服。进行打破资产阶级思想意识控制的斗争;进行从运动中清洗机会主义的斗争;进行把运动引向社会主义道路的斗争,这不是轻而易举的任务。过去数十年的传统不会是很轻易地就消逝下去的。承担完成这一任务的人必然遭到已窃据在工人运动的权力机关中的「资本主义的劳工贵族」的坚决抵抗。后者将竭尽力之所及以使为进步而奋斗的那些人的努力归于失败。他们将使用各种残酷的手段以维护他们对运动的统治。「右翼」在全力保存工党的非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性质时,将会得到统治阶级及其国家的充分支持。让我们再说一边,工党内部的进步分子所面临的任务不是一项轻而易举的任务。但那些愿看到工党真正为工人阶级事业服务的人必须把这项任务担负起来,而且必须把它贯彻到底。
四 强制仲裁助长了机会主义
另一个促成澳大利亚劳工运动中机会主义增长的原因是本世纪初强制仲裁的出现。工党时常十分错误地把创立这种制度的不是功劳的功劳归于它自己。事实上仲裁制度完全不是出自工党。首先倡导这种意见的是些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分子:维·帕·吕费斯(新西兰)、西·格·肯斯顿(南澳大利亚)以及亚历山大·皮考克(维多利亚)。这些人在八十年代就鼓吹仲裁,那时工会对这意见抱反对态度[8],而雇主们对这意见也还漠不关心,置之淡然。雇主们在九十年代的一次损失甚巨的罢工后才改变了这种冷淡态度,开始认识到仲裁所能提供的利益。在一八九一年剪羊毛工人罢工失败后的几个月中,亨利·帕克斯爵士拟订了一个规定在新南威尔斯对劳资纠纷实行国家仲裁的办法。在此立法得以付诸实行之前,帕克斯内阁下台而让位给乔治·狄布斯爵士的政府。这个政府于一八九二年所通过的「劳资争议法」中包含了所有帕克斯所曾预想过的原则。这项法令在实际施行时并不为工会满意,工会积极要求取消它。结果在一九○一年代之以一个新法。只是在这个时期,工党才转到强制仲裁这个观念上去了。这个转变对于工党如何向资产阶级的势力低头,提供了一个清楚的说明。当一九○一年法案提到议会时,保守的总理约翰·西说:「议会里各党派间对这个问题显然是没有分歧意见的。反对党提出这个办法作为它们政纲的一条纲领。政府当然也这样作并使之成为最重要的施政纲领的一部分。工党(也)已经将其列为政纲中的重要纲领之一,虽然不是唯一重要的纲领。」[9]所以强制仲裁并不是劳工或是资本家任何一方面单独努力的结果。它是阶级合作的产物,它是一种至今仍然在起作用的阶级合作的工具。
一八八八年,约瑟夫·加拉瑟斯向各业劳工理事会和北方矿工联合会提出拟议中的仲裁法案,并要求它们加以考虑。他的建议同样遭到拒绝。
这个法案通过后的直接后果之一是工会运动特别迅速的增长。在一九〇一年的「怀斯仲裁法」通过后的两年间,在新南威尔斯建立了不下于一百一十一个新的工会,而在前十年间则仅组织了二十六个工会[10]。许多新的工会是为了使那些工资最少以及至今没有组织起来的工人能到仲裁法庭去得到一个裁决而成立的。大批工人包括许多女工都参加到有组织的劳工运动的队伍之中。这样的一个结果是更加强了小资产阶级的影响并为争取社会主义增加了困难。
列宁对这种劳工运动的扩张所产生的问题作了如下的评论:「经常引起策略分歧的最深刻原因之一,就是工人运动本身的增长。如果不是用狂妄的理想的标准来度量这个运动,而是把它看作一些普通人们底实际运动,那就可以明白,一批一批『新兵』被吸收进来,一群一群新的劳动群众被卷入运动,同时也就不免要在理论和策略方面引起动摇,重复旧错误,暂时回复到陈旧观点和陈旧行动方法上去等等。为了『训练』新兵,每个国家中的工人运动,都要经常耗费或多或少的精力、心思和时间。」[11]
仲裁法庭成为资本向劳工作让步的主要居间物之一。所以在新参加运动的工人看起来似乎改善他们情况的是法庭,倒不是他们自己组织起来的工会。这样就对仲裁产生了一种天真的信任,这种信任后来为改良主义领导者有意识的努力所加强,直到今天才开始消失。
新南威尔斯法庭初期的裁决显然未能使雇主们满意,因为在一九〇四年狄庚政府通过一个「联邦调解和仲裁法」时,雇主联合会主席伊·伊·史密斯先生激烈地攻击过这个措施。在一次雇主联合会会议上的讲演中他说:「这是纯粹的阶级立法,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劳工联合会。这是一种增加工人工资及不顾经济法则而给工人以更好的雇佣条件的实验。从我作为一个商人看来,事情的发展会证明这是极端荒谬的。」[12]史密斯先生「作为一个商人」的预测,经事实证明并不比每一个资本家对市场情况的预测高明多少。仲裁远不是一种「极端荒谬」的东西,它很快便证明其对雇主阶级具有的真正价值,并且被他们保持着并继续发展着,作为国家机器中一个有价值的附件。
根据一九○一年法令成立的新南威尔斯法庭的第一任庭长法官柯亨先生,表现出比史密斯先生对现实有较好的认识。在其最初的判决中,他十分坦率地承认了仲裁作为一个阶级合作的工具的价值:
「因为我和工会只是初次接触,所以不如我的同事们(法庭的另外两个成员,分别代表雇主和工人——坎贝尔)那样对它们有丰富的经验,但就我现在已有的经验而言,确实已经大大地从我思想上消除了可能存在的反对工人联合的偏见。我认为一切党派正在开始认识到——有许多已经认识到了——资本与劳工是不可分的两个伙伴,是互相不可缺少的;资本的福利就是劳工的福利;劳工的福利就是资本的福利。」
[13]
可惜柯享先生醒悟得稍晚了一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早在半世纪以前就发现了这个「伟大的真理」,这件事曾经被马克思嘲笑过:「资本家和工人的利益是一致的——资产阶级和他们的经济学家这样断定。这话诚然不错!资本若不给工人以工作,工人就会死亡。资本若不剥削工人劳动力,资本就会死亡……资本和劳工底利益是一致的这句话底意见只是说资本和雇佣劳动是同一关系的两个方面罢了。一方面和别方面互为条件,正如放高利贷者和借高利贷者相依相存一样。当雇佣工人还是雇佣工人的时候,他们的命运是依靠着资本的。这正是被赞扬得很热闹的工人和资本家的利害底共同性。」[14]
一九○四年联邦仲裁法庭的建立进一步影响到工会运动在组织机构上的改变。因为联邦法庭只能受理那些超越一个州的范围以外的纠纷,所以只有一些联邦工会或者州际工会才可以和它打交道。这给了组织全澳大利亚工会以新的动力。在多数情况下他们采取把已有的州的工会联合起来的方式,而留给那些州的分会以相当大的地方性自治权力。为了使州的分会能仍旧遵守各自的州工会法的若干条例并从中得到便利,这样做是必要的。于是在工会方面就产生了玩弄州与联邦法庭使它们互相反对的习惯。在这巧妙的法律程序中,许多从前富有战斗性的工会领袖变成了「草莽律师」。他们很快就丢掉了那比较坚决的并且更有效的产业行动的方法,爱上了在法庭中的空洞的言辞上的斗争。偶尔,也有人还表现一下过去的那种战斗精神的光芒。例如有一次昆士兰法庭减少了剪羊毛工人的工资,工会辩护士维·杰·吕奥丹勇敢地吓唬了受惊的法官们说澳大利亚工会将要「像象一样地踢人」。对此感兴趣的观众都屏住呼吸等待着这件事的结果。但一点结果也没有。吕奥丹曾不自觉地说出了这个真理,因为象从来不踢人;这是一种生理上不可能的事,一个研究厚皮动物生活习惯的业余动物学家在当时就指出了这一点[15]。
一九○四年的联邦调解和仲裁法本来的目的,在于阻止在两个以上的州内所经营的产业的罢工和歇业。「如果纠纷案件是在该法管辖范围以内——如果纠纷案件是一个扩大到一个州的界限以外之案件,则按照该法的规定,任何罢工或歇业都是非法的行为。换句话说,以仲裁为背景的调解程序代替了粗暴的与野蛮的罢工和歇业。以理性来代替武力;以国家的权力来在劳资纠纷双方当事者间强制施行和平,和从其它纠纷的当事者间一样,而这完全是为了公共利益。」[16]但是在实践中法庭很快发觉到它必须解决确定工资的问题。当时所发生的情况为一九○七年九月成为法庭庭长的法官希金斯先生所叙述过:
「严格地说来,我必须去面对的第一件工作,倒不是调解或仲裁。联邦议会规定对农业器具的产品征收一定的国产税,但也规定在作为劳动报酬的情况下生产的可以免征,不过须由仲裁法庭庭长证明其为『公平合理』。法令中没有指明判断『公平合理』的标准或根据。在对付第一个向我申请证明书的雇主时,我得到一个结论,即这法令是为了受雇者的利益而设置的,为了保证他们得到与雇主个别交涉所不能得到的东西。如甲请把自己的马借给乙用,其条件为乙给马以公平合理的待遇,使马有适当的食物和水,有住的地方和休息。所以我决定了一个标准,其根据为『每一个工人作为一个生活在文明社会中的人看待的正常需要』。这是对于一个不熟练工人决定最低工资而可认为公平合理的初步试验。在我的建议下,许多家庭的预算,主要是工人阶级的主妇作的预算,都证明了这一点;在选择一些比较适合得出一个平均数的预算之后,我发现,以墨尔本城为例,一九〇七年有五口人的工人家庭在房租、食物和燃料方面的平均必需支出为一镑十二先令五便士,但这数字并不包括电灯、农服、鞋、家具、厨房用具、地方税、人寿保险费、储蓄、互助会费、失业保险费、工会会费、书报、车费、缝纫机、轧布机、学费、娱乐和假日费用、酒、烟、生病和死亡、宗教和慈善的费用,我不能证明一个不熟练工人的工资每周少于四十二先令是公平合理的。至于在寻求一个熟练工人的公平合理工资方面,我主要地依据雇主们所惯用的现有比率。举例来说,如果在普通工人每天得六先令时,铁板工人每天得八先令,那末当普通工人的最低工资提高到七先令时,铁板工人就每天至少应得九先令。」
[17]
法官希金斯先生这样得来的标准即是众所周知的「收获机等量」(得名于判决中有关的那个公司——麦开阳光收获机公司),很快为全澳大利亚所有的工资委员会和仲裁法庭所采用。
如果把「公平合理」工资作为劳动力的价值来看,那末我们就会看到:法官希金斯先生用经验主义的推理方法得到了和马克思用演绎法得出的完全相同的结论:
「劳动力的价值,像其它各种商品的价值一样,是由生产这种特别物品、从而再生产这种特别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但劳动力当作活的个人的能力,方才是存在的。所以,它的生产,是以它的存在为前提。假定个人是存在的,劳动力的生产就是它自身的再生产或维持。一个活的个人要维持他自己,需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所以,生产劳动力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可以还原为生产这种生活资料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18]
「法庭用实例来证明和概括了马克思的这个法则:工资是建立于在既定条件下足以维持工人继续工作以及保证『工人种族的生殖』所必需的数额的基础上的。」
[19]
收获机公司的判决无疑地是把一九○七年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的。根据庭长自己所说,生活水平提高了百分之二十七以上。「……他的结论是每天七先令、每周四十二先令的工资是能以在墨尔本维持一种合乎健康的生活的最低工资,而雇主们并不给这么多。那时普通工人的工资为每天五先令到六先令……,即使对经常工作的工人,平均工资也不超过每天五先令六便士、每周三十三先令。这表明在一九○七年工资标准提高了百分之二十七以上。」[20]
也许这就为在澳大利亚工会运动中变得十分确定的对仲裁的幻想,奠定了基础。尤其在澳大利亚工人工会中,这些幻想已根深蒂固,掌权的官僚们曾努力培植过这些幻想。
一九二〇年三月伦敦「泰晤士报」刊载了一篇澳大利亚通讯,这样写道:「对整个仲裁制度有很多不满,劳工领袖方面粗暴地谴责它是一个失败。」登记人员把这提请澳大利亚工会总书记葛兰恩特勒先生的注意,并请他答复。葛兰恩特勒先生这样写道:「这个说法……和事实完全相反……作为澳大利亚工会书记……我可以说我的工会是仲裁制度的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者……在澳大利亚遵循仲裁制度的工会在以往的十年中所得到的结果远较用直接行动所得到的为多……」[21]
葛兰恩特勒先生所提到的「结果」是些什么呢?「……这个工会的原来的核心是羊毛业中的剪羊毛工人组成的;他们都是计件工资的工人;他们的工资从一九〇七年的每百只羊的二十先令或十八先令六便士提高到一九一七年的每百只羊三十先令;附带的脱毛工、司厨、压羊毛工人等也得到相应的增加……」[22]而该业的经济状况又是怎样的呢?「……一九〇一年每磅澳大利亚羊毛的平均出口价格都低于八便士。但在一九〇六年至一九〇七年达到十便士以上。而且一九〇六年所剪的羊毛超过二百万包,为澳洲历史上第一次,所以,一九〇六年至一九〇七年的羊毛季节是一个极繁荣的季节……羊毛的平均出口价格在一九〇七与一九一〇年之间跌落了一些。一九〇八年明显地跌了一次价,然而,接着在一九〇九年即恢复了……」[23]「一九〇九至一九一三年每磅出口羊毛的平均价格,加上装船费用,未洗净的为九点四便士,洗净的为十六点三六便士……在一九一六至一九一九年的战争时期中,羊毛的平均价格为每磅十六点三便士……」[24]
十分明显,牧场借用人是很有力量来增加工资的,并且毫无疑问,把增加工资视为维持继续生产的一个便宜的代价。
强制仲裁事实上帮助了统治阶级去腐化澳大利亚工人阶级领导分子的基本队伍。统治阶级用替他们在各种董事会、委员会里安排一个待遇好的职位的方法,把他们提升到特权地位并使之成为顺从自己意志的仆人。仲裁成为在工人阶级队伍中产生和维持一伙「资本主义的劳工贵族」的主要媒介。对这现象的一个公正的评论,出现在一九一三年以法官皮丁顿先生为主席的一个调查劳资仲裁的皇家委员会的报告书中。在论及「工会对罢工的态度」的一节中,报告书写道:
「十分明显,不仅雇主们愿意有任何一种公平温和的立法,它能够减轻罢工手段所容许的祸害,就是各州的工会运动的领袖们也抱有同样的目的,并且还远超过欧洲大陆和英国以及美国的那些产业领袖的思想情绪——他们不赞成采用强制仲裁,并认为罢工是改良者的武库中最有价值的武器之一,而这个武器的运用不应以任何理由被视为非法。
「毫无疑问,由于不断地看到和参加事先调查与随后判决的司法程序——这些都是新制度的特征——而造成的人们的思想变化,已经引起了(或者增加了)对武力审判方法的不满和不信任,并引起了(或加强了)抛弃这种方法而坚持理性和法律的审判方法的意愿。」
[25]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澳大利亚的工人阶级领袖都受了强制仲裁的诓骗的。在共产党出现以前的一段时期里,有一本极为流行的革命的小册子反对这个制度。潘西·雷特勒,维多利亚社会主义者的先驱,汤姆·曼的信徒,于一九一七年写了「仲裁和罢工」一书,揭露了仲裁法庭可以用来代替罢工的幻想。他在这本销售了二万五千册以上的光辉的小册子中指出:
「过去约十二年的这段仲裁时期所引起的巨大祸害,就是工人受了骗,认为仲裁法庭就是罢工的代替物。因此,工人便被鼓励去信赖这本小册子所证明为不可靠的东西。而正因为他们这样做,他们就不去信赖可靠的东西——不去信赖工会的罢工的力量了。」
这二十五年前的批评基本上仍然是正确的。使工人运动摆脱对这「不可靠的东西」的信赖仍然是今天的重要任务之一。
除新南威尔斯外,其它各州的劳工运动的队伍,在本世纪初都增加了新的力量。特别是昆士兰,工会运动在迄今尚未组织起来的工人中有极快的发展。一九〇七年,在北昆士兰一个小金矿的没有组织的罢工失败后,成立了一个定名为混合工人协会的工会。起初它模仿维多利亚混合工人协会,但不久它删去了其章程中的福利部分,而成为一个纯粹的战斗性的组织。它在这个富有战斗性的基础上得到迅速的发展,于一九○八年和在O·K·镕化厂和蒙加纳矿区的工会合并。同年下半年,在工会帮助他们举行了一次胜利的罢工后,在齐拉哥铁路建筑工作中的铁路包工工人加入了进来。西奥杜尔与麦考马克的名字与混合工人协会突出地联系在一起,而它由一个小小的矿工工会转变成为一个有力的群众组织。一九一〇年混合工人协会和几个比较小的工会合并成为一个包括采矿、铁路建筑和制糖业的混合组织。在章程上混合工人协会模仿已经建立得很好的澳大利亚工会的形式。它成为一个高度集中的组织,授与中央执行委员会以很大的权力。起初这种集中是力量的来源,大大地简化了组织工作和行政工作。但是由于没有任何民主监督和保证来与之平衡,因此也便利了官僚主义的滋长。由于机会主义的普遍发展,混合工人协会的领导者变得日益官僚化,并且开始对会员滥用他们的权力。他们使组织脱离其最初战斗性的道路而走上法定的仲裁的途径,最后把它变成他们自己飞黄腾达的工具。西奥杜尔从政治活动中搞了相当大的一笔财富,现在和墨尔本亿万富翁约翰·莱恩一起剥削着斐济群岛金矿中的土著工人。
和混合工人协会同时建立的另外一个工会是混合肉类产业雇工工会。屠宰工人工会成立得很早,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一八八○年;但它的活动那时只限于首都地区的零售屠宰工人。本世纪初昆士兰的肉类出口业发展很快,内地的肉类工厂使成千成百的新工人得到了工作。屠宰工人工会决定把肉类工业中的各种工人组成一个大工会;于是便派遣组织员到乡村去。由于雇主们的种种阻挠,组织员在和内地的肉类工厂的工人接触中遭到许多困难。然而纵使条件是十分恶劣,工人们还是逐渐被工会运动争取过来了。在一个比较短的时期里,混合肉类产业雇工工会成为北部的一个可观的力量。它执行一种有力的和进步的政策,为会员争取到资本家的许多让步。
这一来,到一九一〇年时,在昆士兰除了一些较小的职业工会外,存在有三个或多或少地按照产业路线组织起来的大工会。这便是:混合工人协会,一般的工人都加入这个组织;澳大利亚工人工会,包括牧羊场工人;混合肉类产业雇工工会,包括肉类产业各种工人。三个组织的合并问题很快就成为工人运动中的一个首要问题了。举行了一系列的大小会议,结果促成了一九一三年混合工人协会和澳大利亚工人工会的合并。混合肉类产业雇工工会于最后决定不参加这个合并。新的组织定名为澳大利亚工会,其改组的基础一直到今天仍未有多大变更。
与这工会运动的剧烈增长和巩固的同时,工党的影响也有了相应的增大。工党已经快要到上台执政的时候了,它很快就空前明显地暴露出其屈膝于资产阶级势力的程度。
五 工党政府显露出对资产阶级思想意识的屈从
华生于一九○四年四月成立第一个联邦工党内阁。因为它仅存在过很短的时期(约三四个月),所以没有机会发展它的纲领。四年之后,安德鲁·费许尔又成立第二个工党内阁。它比它的前任略胜一筹;任期也只有六个月之久。如同华生内阁一样,第一次的费许尔政府没有机会实施它的政策。直到一九一〇年四月,工党才在联邦议会中取得了足以组成一个稳定政府的多数。同年十一月,麦克哥万领导工党在新南威尔斯的选举中获胜。这给予工会会员以第一次的机会,去在实践中考验这个理论:通过他们选举的代表所控制的政府将会造成他们的生活条件的好转。结果是如此令人失望,以至许多支持者都抱恨地脱离了工党。有些人则被迫采取极端方针,放弃一切政治行动,而服膺工团主义的学说。
麦克哥万上台时最初的任务之一就是前往英国参加英王加冕典体。在他离国期间,由于土地部长奈尔斯·奈尔逊过度热心实施党的纲领,所以党内发生了危机。党纲中重要的一点即是「立即停止出卖皇家土地」,这一要点被视为走向工党的目标——土地国有化——的一个步骤。当然,这一条纲领是极不受在农村选区具有操纵势力的土地垄断者欢迎的。它在选民中一般地也不得民心。即使小农也对这条纲领怀着某种程度的疑心;主要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它的实际意义,认为它会造成丧失他们的正当财产的结果。
工党没有采取步骤纠正这种错误的印象,并教育小农土地国有化将对他们如何有益。工党在农村中的党员在他们的竞选运动中,宁愿采取规避或忽略这一纲领的比较平易的道路。结果,当奈尔逊宣布全部实施党的土地纲领的意图时,农村中的党员便陷入惊慌状态。前任威德内阁曾通过一项「过户法」,允许租种皇家土地的人把他们所占有的土地改变为自由占有。奈尔逊宣布他将废除这一立法。有两个农村的党员退出工党以示抗议。这使工党失去在下院中微弱的多数,并有垮台的危险。然而,工党撇弃了奈尔逊并迫使他退出议会,乃得勉强回阁执政。地方选举委员会迫使执行委员会批准一个顽强的农村党员去争夺奈尔逊的议席,这使奈尔逊又受伤害,又受侮辱。这件事引起一九一三年的年会通过一个决议,表示不同意执行委员会的行动。政客们没有被这一反对的表决所吓倒,在下一次会议时,不仅未能实施政纲,而且又极其迂腐地把工会所最热望的两条纲领即「废除上院」和「成立国家钢铁工厂」给破坏了,年会曾制订了一个「自杀性的保证」,由上院的全体工党被提名者签字。这项保证要他们必须赞成废除这一上院,否则便辞去他们的议席。但当麦克哥万政府向立法会议提出新任命名单时,便看出仅有少数曾被要求签署这项保证。此外,新任官员之一就是极端反劳工的保守分子悉尼市长阿兰·泰勒爵士。当内阁为了纯粹表面理由,决定让布洛根希尔公司获得位于华拉达港的有价值的岸旁地基,在这里建立他们的私营钢铁厂时,战斗性政纲的第六条纲领——主张成立国家钢铁工厂——便被放弃了。这些事件有助于许多工人认识到工党的本质。在一九一三年麦克哥万又把这令人失望的步骤继续往前推进了一步,他发表宣言号召工贼破坏悉尼瓦斯工人所举行的罢工。在这一无耻的作为之后,他被迫放弃工党的领导,让位于何尔曼,而后者不久便表现出,他比前者也好不了多少。
何尔曼不同于大多数的工党领袖,他熟悉一些理论。在一八九二年四月,当他二十一岁时,他便被「社会主义联盟」特别选为代表,在一个特别委员会上陈述联盟的意见,这个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研究创立邮政储蓄银行和国家银行的问题。在一八九三年的九、十月间,他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和经济学的公开演说,其中一篇是关于马克思学说的。把何尔曼对科学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创造者的最后赞美的言论,对照演说者后来的历史来看,是耐人寻味的。
「我除去向你们讲述一个纯朴的故事外,没有任何其它愿望。我没有权威来解释马克思的观点。我专心研究过马克思,而且已把研究的结果向你们讲过了。如果我已能够解决任何困难问题,那末我已得了超过我所费心力的报酬。马克思把反对资本主义的问题和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鼓动置于健全的知识基础之上。在他之前,曾有许多仁人志士,由同情心而激动感情深处,起来反对资本主义的罪恶,卡莱尔
[26]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人物。马克思以冷静和理智的科学眼光、成熟的思考和深刻的研究,来对待问题。他不仅把社会的罪恶视为惊人的恐怖或可怜的事情,而且还把它们视为应以公平无私的理智加以研究、追寻它们的根由、以便发现充分的弥补方法的一些现象。他是第一个致力发现社会发展规律的人。他的预言实现了;其它人士如约翰·司徒阿特·密尔在其『工人阶级的未来』一书中的著名章节和卡莱尔在其『过去与现在』一书中都作过预言。孔德在他的『实证哲学』中,也曾冒险写下他的关于未来的意见。在所有这些人物中,仅仅马克思的预言是实现了。只有这种预言才能配得上人类的赞同。在一切发生混乱的地方,他的名字就响起来了。他在黑暗中发现一片完整的丛林,并以他自己的巨大智慧,使它通明生辉。」
[27]
虽然何尔曼作了这篇颂辞,但我们必须说,他对于马克思主义是缺乏彻底理解的。他对马克思的评价完全是片面的。马克思是政治经济学家,马克思是「冷静而有理智」的科学家,对他说来这是很熟悉的,但马克思又是争取社会主义的热情的无产阶级战士,这对他则是十分陌生的。在何尔曼的著作中存在着许多「经济主义」的思想,这有助于说明他醉心于渐进主义的道路的理由。这一特点早在前面所引的演说中便已暴露。在他的言论开端,何尔曼说道:
「……,然而,我要坚持这一点:我不准备讲社会主义,而是要讲经济学和过去半个世纪中科学方面已获得的进展。但是,经济科学是一件事,社会改革是另一件事……」
[28]
何尔曼在九十年代伟大的罢工斗争中没有起过作用。「何尔曼没有卷入罢工中去,他一直在大令顿开店做家具制造生意。他极其注意地观察动人的时局变化的全景,并作出几项结论……」[29]这些结论和孟什维克、普列汉诺夫在俄国一九○五年革命失败后所作的结论是毫无二致的。普列汉诺夫的口号是「本来是不需要动用武器的」。何尔曼的主张是「他们永远不要举行罢工」。[30]
如果我们不是从何尔曼初期演说的博学证据中得出了错误的推论,那末就必须指出,他对理论的兴趣只是皮毛的。「……他喜欢重演威廉·莫里斯的故技。当有人问他『莫里斯同志接受了马克思的价值学说吗?』的时候,他说:
「你问我是不是相信马克思的价值学说。很坦白地说,我不知道马克思的价值学说为何物;如果我想知道,我就该死。朋友们,说老实话,我曾想了解马克思的学说,但政治经济学我是不擅长的,而且对我来说,它是极枯燥无味的。但我希望,我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社会主义者。我只要知道这样的政治经济学就够了;游闲阶级是富有的,工人阶级是贫穷的;富人之所以富有,是因为他们掠夺了穷人。我知道这种道理,是因为我亲眼目睹的。我不需要读书来使我相信它。对我来说,掠夺是否由所谓剩余价值、奴役方法或公开抢劫来达到,这不是一个要紧的问题。整个制度是可恶的和不可容忍的;我们社会主义者所要做的就是为彻底推翻它并为建立合作制度以代之而共同努力。在这种合作制度的社会中,将没有主人和奴隶;在这个社会中,人人为了全体的平等、幸福,将如同邻人和同志一般地愉快地共同生活和工作。总而言之,这就是我的政治经济学和社会民主主义。」
[31]
这种「实际社会主义」或「没有理论的社会主义」的形式,立刻便成为何尔曼、休兹之流的信条。这些分子在一九一六年所经历的个人挫败仅是这一趋势的破产的缩影。「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32]没有运动,就不能走向社会主义。「实际社会主义」或「没有理论的社会主义」完全不是社会主义,而是披着社会主义外衣的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既然工人群众自己决不能在他们运动进程中创造独立的思想体系,那末问题就只能是这样:是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呢,还是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呢。这里没有什么中间的道路(因为人类没有创造出什么『第三种』思想体系,并且在充满阶级矛盾的社会里,绝对不会有非阶级或超阶级的思想体系)。因此,对于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任何轻视与任何离弃(『我不知道马克思的价值学说为何物,如果我想知道,我就该死。』——何尔曼的惯用语),都是加强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33]
我们不要听从伊瓦特博士这样的吩咐:我们应该「收集死者的文雅的精神……以后对着其它事情,发言要比较温和些」[34]。我们应该说老实话:何尔曼对澳大利亚劳工运动的贡献,是他助使把运动置于资产阶级思想意识的控制之下,因此,他应该受到惩罚,而不应该使其加入圣者之列。
联邦工党在因征兵事件发生分裂之前,避过了各州党的党员群众的严厉批评。一方面联邦的政治和工会运动的日常生活还是距离很远的;另一方面,联邦纲领的争论是少于各州纲领的争论的。此外,费许尔政府似乎是真正试图实施运动所制订的温和的改良主义纲领。等到战争危机阶段才暴露出全党——联邦党组织和各州党组织——都浸透了机会主义,完全受到资产阶级思想意识的统治,完全屈从于澳大利亚资本主义的利益。第一次帝国主义世界大战给予全世界各国的工人阶级政党以真正的考验。事实证明,只有俄国布尔什维克党能够通过这种考验,并且旗鼓凯旋地成长起来。所有其它的政党在国际工人运动中,以各种方式为战争狂热所驱使,沦为社会沙文主义的政党,倒在它们自己的统治阶级的一边,反对工人阶级的利益。澳大利亚工党对这一般规律也不例外。
[1] 列宁:「做什么?」,第四七页,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一九五〇年中文版。
[2] 列宁:「做什么?」,第四六页,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一九五〇年中文版。——译者。
[3] 列宁:「国家与革命」,第四八页,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一九五〇年中文版。——译者。
[4] 同上书,第四九页。
[5] 格·维·波尔陶斯:「澳大利亚:经济解说」,第七四页,悉尼安古斯·罗伯逊书店一九三二年版。
[6] 格·维·波尔陶斯:「澳大利亚:经济解说」,第七五页,悉尼安古斯·罗伯逊书店一九三三年版。
[7] 维·戈·基尔德:「劳工怎样统治」,第七四页,伦敦工人出版社一九二三年版。
[8] 前A·S·N公司主席狄布斯于一八八四年站在调解与仲裁委员会的立场向悉尼各业劳工理事会提出建议。他的建议被拒绝了。
[9] 布里安·费兹帕特里克:「澳大利亚劳工运动简史」,第一〇八页,墨尔本拉逊书店一九四〇年版。
[10] 维·戈·基尔德:「劳工怎样统治」,第九页,伦敦工人出版社一九二三年版。
[11] 列宁:「欧洲工人运动中的分歧」,见「论马克思恩格斯及马克思主义」第二四二—二四三页,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三年版。——译者。
[12] 布里安·费兹帕特里克:「澳大利亚劳工运动简史」,第一一〇页,墨尔本拉逊书店一九四〇年版。
[13] 「面包运送工人控告兰吉尔案」判决书,见「新南威尔斯仲裁报告」第一卷。
[14] 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见「马克思选集」第二六七—二六八页。
[15] 埃尔尼·兰恩:「黎明到黄昏」,第二九九页。
[16] 亨利·伯尔尼斯·希金斯:「法律与秩序的新领域」,第三—四页,伦敦康斯泰布尔书店一九二二年版。
[17] 亨利·伯尔尼斯·希金斯:「法律与秩序的新领域」,第二页,伦敦康斯泰布尔书店一九二二年版。
[18]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八一页,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三年版。
[19] 勒·勒·夏基:「工会」,第二二页,悉尼新南威尔斯合法权利委员会一九四二年版。
[20] 亭利·伯尔尼斯·希金斯:「法律与秩序的新领域」,第九六—九七页,伦敦康斯泰布尔书店一九二二年版。
[21] 亨利·伯尔尼斯·希金斯:「法律与秩序的新领域」,第八七页,伦敦康斯泰布尔书店一九二二年版。
[22] 同上。
[23] 伊瓦特:「澳大利亚劳工领袖」,第二四五页,悉尼安古斯·罗伯逊书店一九四二年版。
[24] 布里安·费兹帕特里克著:「英帝国在澳大利亚」,第四一四页,墨尔本大学出版部一九四一年版。
[25] 一九一四年「新南威尔斯产业公报」,第八四九页。
[26] 卡莱尔(一七九五——一八八一年),英国评论家、历史家和哲学家。——译者。
[27] 伊瓦特:「澳大利亚劳工领袖」,第四〇—四一页,悉尼安古斯·罗伯逊书店一九四〇年版。
[28] 伊瓦特:「澳大利亚劳工领袖」,第三九页,悉尼安古斯·罗伯逊书店一九四〇年版。
[29] 同上书,第二三页。
[30] 同上书,第二三—二四页。
[31] 伊瓦特:「澳大利亚劳工领袖」,第九页,悉尼安古斯·罗伯逊书店一九四〇年版。
[32] 列宁:「做什么?」,第二七页,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一九五〇年中文版。——译者。
[33] 列宁:「做什么?」,第四四—四五页,莫期科外国文书藉出版局一九五〇年中文版。——译者。
[34] 伊瓦特:「澳大利亚劳工领袖」,第五七四页,悉尼安古斯·罗伯逊书店一九四〇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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