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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托匪概况”介绍(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编印,1954年4月)
第三章 中国托匪活动的方针、特点与方法
第一节 活动的方针
第二节 活动的特点
第三节 活动的方法
第一节 活动的方针
这里主要讲的是托匪在解放以后的活动方针。
上海解放前夕,多、少数派均召开了所谓“应变会议”。在会上确定了解放后的组织形式与活动方式。其总的方针是:面向工、农、兵、学,进行“宣传教育”,隐蔽组织,秘密发展,深入我学校、工厂和军政机关内部,寻找空隙,利用时机,进行各式各样的“合法”斗争。目的是:等候时机,“夺取政权”。他们企图以伪装积极进步的面目出现,打入我党团组织内部,并变我党团组织为他们的组织。在行动上,对我采取“批评的支持”两面手段。所谓“批评的支持”即对我党的政策法令表示拥护,但也不完全拥护,对某些问题要批评,如在土地改革中,我们要保护富农的财产,对这点他们“批评”,认为应把富农的财产完全归贫雇农所有。对统一战线,他们“批评”,认为这是投降资产阶级。从其总的方针来看,他们主要是宣传托匪谬论,秘密进行活动,伪装进步面目混入我党团内部,篡夺领导,夺取组织,以两面手段对我进行破坏。
第二节 活动的特点
一、在“左”的革命辞句伪装下,进行反马列主义宣传。利用小资产阶级过“左”情绪、平均主义思想,来煽动欺骗群众。他们常常将马列主义片断的辞句加以歪曲,从而发挥其极端反马克思主义的荒谬言论,在群众中扩大影响。例如,托匪头子彭述之、王凡西、郑超麟等曾大量翻译托洛茨基匪徒的著作,并将托洛茨基的著作和他们自己的反革命谬论,印成杂志、小册子,在青年学生中散发,并建立各种名目的外围组织——“读书会”、“社团”,如温州的“读书会”、“S小组”,广州的“海社”,上海交大的“山鹰社”等。此外,还利用讲课和发出校刊的机会,公开向青年群众灌输托匪思想的毒素。
二、针对我党各种政策及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进行歪曲、诽谤、造谣破坏,如在托匪文件和言论中污蔑增产捐献是“为了弥补庞大的军事预算,把前方战争的损失,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污蔑生产竞赛是“牺牲工农利益的新的剥削方式”。歪曲我奖励劳动模范和劳保条例是“为了稳定统治,分化工人阶级”。说我抗美援朝是“金融资本主义与国家资本主义掠夺性的战争”。在三反中托匪“M·Y”组织在托匪秘密刊物上,号召托匪“应当拥护三反运动并将这运动向左推进一步”;另一面,宣传三反是“为了巩固国家资本主义占有的国营经济”,说,“人民的血汗都被共产党贪污去了”等等。从实际情况来看,托匪在三反中的活动是很猖狂的。
三、积极打入我机关、学校、工厂、企业内部,利用各种空隙,挑拨离间,鼓动风潮。上海、西南等地已打入我工厂的托匪以过左的口号,提出“增加工资、减少工作时间”等不切合现实的过高要求,阻碍生产,破坏增产捐献运动。青岛山东大学托匪李定钧乘该校教授丁山病死的机会,声言“丁是学校逼死的”,因而拦棺验尸,企图鼓动学潮,以达其破坏学校思想改造运动的目的。温州托匪利用要求助学金,鼓动几个学校同时罢课,并捣毁学校的桌椅用具。潜入温州市公安局的托匪分子窃出我反托情报,并借提审名义代理在押托匪二名越狱逃跑。广州托匪卢基混入我某军鞋工厂作工,借我结束该厂之机,鼓动工人反对停工,事后曾得到托匪组织的表扬。广州托匪陈堡雄,借参加土改任工作组长的机会,将贫农、中农三人划为地主,致使该三人自杀,并从中挑拨离间,打击领导。
四、伪装积极骗取信任,钻入我党团内部,企图窃居领导地位。如:浙江瑞安中学的托匪分子有二十五人打入我党团组织,该校党支部书记一度即为托匪分子充任;青岛文德中学政治教员及我青年团辅导员就是托匪多数派党员。另如:托匪周仁生(中委)也是一贯在学校活动,散布毒素,发展组织。解放后,周逃往福建海澄县,他以马列主义辞句欺蒙该县的县委。因此,该县县委称其为“党外的马克思主义者”,聘其为镇反中“清理积案委员会”委员、“抗美援朝分会”委员,并任用为海澄中学的校长。
五、惯用假坦白,假自首的两面手段。托匪组织一般是反对向我坦白自首,但经过几个全国性的大运动,他们知我已掌握材料,或无法转移时,即被迫坦白。但托匪组织令其匪徒要“不论在坦白或被捕后,只承认有托匪思想,不承认有组织;只供过去不供现在”。企图以假自首、假坦白的方法来麻痹我们,取得合法地位,再继续活动。
总之,托匪活动的特点,主要是:伪装成“政派”面目出现,伪装成“革命者”,并善于讲革命的辞句,借以欺骗、蒙蔽群众;同时,他们有长期地下活动的经验,言行诡密狡猾,善于煽动群众,尤其是在学校中他们的办法更多:这是与其他反革命分子所不同的。
第三节 活动的方法
一、发展组织的方法
A 发展的对象:
1.利用小资产阶级出身的青年学生对政治认识不清:许多青年学生对参加革命的热情很高,因受托匪的宣传,误认托匪是“革命”的,致参加其组织;
2.利用落后工人或没落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对我有不满情绪,制造他们的发展对象;
3.利用其兄弟姊妹及亲友关系。如:在旅大我破获托匪案件中,一家姊妹四人,皆是托匪。这种事实很多。
B 发展的方法:
较普遍的方法:一般是先从感情上拉拢接近,组织各种读书会、社团,借读书或研究马列主义著作为名,散布谬论,灌输托派思想,至一定程度,发展参加托匪组织;另一种是,在学校内任教的托匪,利用讲课机会散布谬论,或将马、列著作介绍给和他接近的人,俟他们看过书,提出问题时,托匪便乘机加以歪曲,或直接将托匪书籍介绍给他们看,至一定程度,发展参加组织。
二、联络的方法
托匪的联络方法,计二种:一是利用亲友往来传递消息、文件;另一种即利用通讯(主要方法)的方法。在其通讯方法上,一种是密写,一种是暗语。如称:
1.“三叔对我很好”。意思是说,我人民政府或我党对他很信任(“三叔”——是指我党或我政府);
2.“四叔生意很发达”。即“第四国际”很活跃;
3.“××已住医院了”。即:某人已被逮捕;
4.“××害了肺病(或重感冒)了”。即是说,某人的活动已为我所发现了。
一般的称“家庭”、“商店”、“公司”,系指托匪组织;“伯父”,系指彭述之;“兄弟姐妹”,系指托匪分子。
三、派遣的方法
托匪在解放后,虽大部分均在国内继续进行潜伏活动,但托匪在港的组织亦不断派其匪徒到内地来秘密活动。其派遣的对象主要是:技术工人、学生、华侨等。借回国投考学校或招收失业工人的机会,以及通过国内的亲友关系寻找职业而混入我内地来。在派遣前,多经过谈话,派来后与当地托匪联系或直接与港匪联系。其活动的方向是工厂和学校,通过学校打入我机关、工厂。也就是他们所说:“要接近工人,在工人中活动。”
注:托匪的组织名称大——地委、支部——但人很少。如:有的一个支部仅三个人(书记一、政委一、组委一),小组也是如此。其次,托匪组织不是在全国各地都有,而是在某一城市或某一单位,有托匪的支部或个别托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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