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美〕威廉·韩丁《深翻——中国一个村庄的继续革命纪实》(1983)

四十九 大四清



  1965年8月,张庄刨土豆的季节,又一个整风运动的浪潮“大四清”运动到来了。这次来的是一个由15名市里的干部组成的工作队,长治市武装部政委肖察是工作队长,政治主任是一个叫毕敏的人,其余还有一名副队长,12名队员。每个小队都派去两名工作队员,这样张庄每个生产队都由一个三人委员会领导。
  这些市委干部都学习了毛泽东的“二十三条”,至少表面上学习,他们满怀阶级感情来到张庄,声明他们不只是要找贪污分子,更重要的是要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但实际上,他们执行的仍然是“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政策,他们不接近张庄的任何一名干部,不在干部家里吃派饭,甚至不与他们说话。他们把所有的干部都搁在一边,让派到生产队去的两名工作队员负责队里的一切事务,他们把农会委员召集起来(这只是一个写在纸上的组织,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让他们负责审查干部。他们不允许任何干部及家属参加恢复了的农会及农会的活动,还警告干部们见了面不要“交头接耳”,就是说不要交流意见和看法。为了保证这个警告生效,他们派农会的积极分子昼夜监视干部们,注意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们说什么了?跟谁说了?甚至让积极分子注意他们睡觉时说了什么梦话。
  几天以后,工作队把各大队的干部都集中到了公社所在地——马厂、在那开了20天的“洗脸、洗手、放下包袱”会议,或简称为“三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少数各大队的积极分子,他们是代表各村的农会来与干部们“面对面”的,而各村的农会正在忙着“背对背”收集材料。
  好长时间没人知道到底要干什么,积极分子们也不知道叫他们来干什么,有严重问题的人白天黑夜都担心,没有严重问题的人也在担心。最后工作队才解释说,积极分子是来提供材料的,少数问题很快就会得到解决,所以有些被指控的人还可以成为积极分子,大部分问题也会根据当事人的态度分期分批得到解决。解释以后才缓和了人们紧张的心理。
  工作队要干部们一个一个地讲,先是大队会计,然后大队保管,再后小队会计,最后小队保管,问题讲出来以后,大家进行讨论。如果有人说“去年,我白拿了公家5斤北瓜。”另一个就会说,“你敢说不是10斤?”
  工作队把每个大队的干部分成了两组,每组有一个组长,一个副组长。每个人都作了第一轮,试验性的自我批评以后,那些问题不大的人就成了组长。小组对组员的生活和安全集体负责,他们实行了强制性纪律,保证没人回家,防止有严重问题的人逃跑、自杀,所有反常和可疑行为都得向工作队汇报。
  这样的机构一建起来,工作队就集中力量解决主要案件。白天,工作队员们与可疑分子单独谈话,晚上可疑分子到大组或联组会上交待问题,如果组里对他们的交待不满意,那他们就得到“四清”办公室等待进一步处理。大组会一般在晚上11点才结束,紧跟着还有一、二个小时的个人动员,领导们要解释党的政策警告被怀疑的对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听众们拿着从大队群众会上带来的材料,判断每个人的自我批评作的是否彻底。干部们没有彻底交待大队群众揭发出来的问题,要让他们多交待一些,然后再把交待的内容总结出来送回他们所在的大队去跟家里群众的揭发进行核实。
  工作队让每个干部回忆一下自己的过去,记住以前他们有多穷、有多苦,记住是党把他们从苦难中拯救出来的,现在当了干部,掌了权,却干起了损公肥私的事儿,通过忆苦思甜,他们哭了,于是工作队便要求他们讲清楚到底贪污了多少。
  一旦工作队的干部们满意了,他们就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决定是从宽还是从严处理。
  “讲得很好,尽管他贪污了100斤粮食,1000块钱,但他全坦白了,所以赔偿的数字可以少一些。”
  他们把安昌大队的黄小元树成了典型。他贪污了几百斤粮食,几百元钱,他的母亲和舅舅到会上揭发了他,他们“忆苦思甜”,责备小元忘了本,他们说:“现在,他想剥削人民。”
  他们让共产党好好教育他,严厉惩罚他,这样他以后就不敢再干这种事儿了。由于他自我批评作得深刻、彻底,所以每样东西工作队只让他赔一部分,也没有再给他其它惩罚。小元自己也很高兴,很轻松,在大组会上讨论他的问题时,人们说,“看人家小元讲得多好,看对他的处理多宽大。”这样,其它人就有勇气坦白了,不再隐瞒任何问题了。
  小组会是每天开,任何干部如果在小组会上不彻底坦白,领导们就召集大组会要他坦白,他们叫这个办法是“加温”,如果大组会上仍不见成效,他们就召集更大的会议,领导们就是这样无情地对待贪污问题,他们给干部们施加的压力也确实够大的。
  李来全在张庄当了半年的小队副队长,一年的队长,他没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儿,工作队把他叫了来,用同样的办法威协他说:“我们已经知道了你的问题,群众已经揭发了你的问题。别以为我们什么也不知道,你必须提高革命觉悟,老实告诉我们,你拿了多少粮食?”
  “我没拿公家一颗粮一分钱!”来全说。
  “好!如果你敢保证自己讲的是实话,我们可以相信,但你最好再想想。”
  再想也不会改变事实。因为,实际上工作队没有得到任何关于他有问题的材料,所以,他被指定当了小组长。
  大队会计郭福书在来全这个小组,大组会以后他哭着来找来全。
  “你哭什么?”来全问。
  “我说不清自己的问题呀?”福书咬了口馒头哽咽着说:“这里吃得很好,可我过不了关,我确实没什么问题,可他们硬说我有。”他哭了好长时间。
  他当张庄的大队会计已快20年了,就因为解放前曾当过伪警察,大队有些人,工作队有些人就不让他“过关”。“小四清”发现他帐上短100元。实际上,是张庄工作队的政治主任毕敏想在张庄挖出一个“大贪污犯”,他看见郭福书很象,但最后,一切想给福书加上大罪名的企图都失败了。遭到失败后,毕敏又把注意力放在了申天喜和那八袋粮食上。
  对天喜来说,不幸的是,那个曾拉走了四袋粮食的吴书林被张庄农会选成了积极分子。他已经揭发了别人许多问题,但他喜欢更高的名望,所以在同申天喜“面对面”的会上,吴书林重复他的指控。
  “拉到天喜院子里的是八袋麦子。我拉了一车,天喜拉了一车,一车拉四袋。”
  王文则和陆三贵站起来说:“没错,我们看见过。”
  “你说这事儿没问题,”毕敏转向天喜说“可这儿有人作证。”
  在毕敏的诱使下,会议就这样开了一整天,最后天喜觉得受够了,站起来说:“是,是我干的,我贪污了这些麦子。”
  “你吃了多少?喂了牲口多少?”
  “天喜看了看周围说:“大部分浪费了,我吃了我想吃的那么多,喂了牲口许多。这就是骡子那么肥的原因。”
  “还剩多少?”
  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拿公家的粮食,怎么能说出还剩多少?他得想想,编一个数字出来。
  因为天喜说不清,那天的会就暂时散了,毕敏要天喜好好想想。因为后来也没有作出一个满意的回答,所以毕敏说天喜贪污了八袋麦子,并象以前一样,决定让他赔六袋。
  因为天喜没有执行这个决定,这件事儿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他自行退了党,党支部重新建立时,他拒绝登记,直到1971年他仍在党外。
  就在毕敏追击象郭福书、申天喜这样的可疑目标时,真正的贪污案却在他的鼻子低下发生了。
  郭福书被撤销了大队会计后,申继财接了他的班,继才从前的出纳工作交给了20岁的胡文发,几乎同时,另一个年轻人申大力接任了副业队的会计。在“小四清”结束,“大四清”开始间的七个月的时间里,这两个在一起工作的年轻人贪污了怀疑郭福书在20年时间里贪污的钱数。张庄的群众非常信任他们,把他俩都选成了农会的积极分子,显然,这两个年轻人把这个看成了他们逐步升级的贪污行为的最好掩饰。他们把那些在“小四清”运动中被揭发出来的人赔给大队的钱贪污了,把国家给在马厂参加会议的干部们每人一天四毛钱的补贴也贪污了,这些钱本来是作为公积金的一部分以后要按工分分配给社员们的现金。秋天开始算帐时,人们找不到这些钱哪儿去了,胡文发和申大力都贪污了。
  “这确实使我们吃惊,”李来全说,“尤其是胡文发,他就生在张庄,才20岁,平常很老实很积极,才从学校毕业,我们想给他一个机会,帮助他进步,发展。“小四清”以后才让他当了出纳,才干了七个月。在这么短的时间他贪污的钱居然比张庄任何时期的任何干部都多。”
  正象老八路王京和说的一样,工作队死盯着贪污问题不放,大的问题就容易被忽视,同样,小问题也很容易被夸大为大问题,张庄大队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张兴发的问题就是这样。马厂的三级干部会揭发出了他所有的房产交易和从三个生产队借粮的问题,他们说兴发和三个生产队长是一个“贪污团伙”,并把他们当成了教育全体干部的典型。兴发在群众大会上作了十几次自批评,听取其它群众的意见,然后再向工作队作更深刻的自我批评,这些自我批评被群众讨论以后,兴发自己又和工作队的干部们谈完后再到群众大会上去讲,群众再分成小组进行讨论,提出新的问题,就这样,对兴发的批评反反复复一直搞。
  在批评教育的过程中,他成了张庄有名的“走资派”,成了“四清”运动的重点对象。因为他在房产问题上搞投机,借了公家的粮食不还,解放前参加过‘土匪’活动,”大队撤了他的职。参加“土匪”活动的事儿,已经被提过好几次了。这件事儿发生在灾荒年1942年,兴发作为地主杨的雇农,曾参加了杨组织的夜里袭击粮仓的活动,并帮助把偷来的粮食运回了地主家,作为报酬他还分得了一点儿。一个干部犯了新的错误时,解放前的“罪行”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为了更确切地证实这件事,后来工作队又派人详细调查了兴发的过去和他所做的一切事情,但不管他们怎样渲染,夸大这件事儿,也很难把兴发定成一个罪大恶极的顽固的反动分子,因为他占用的公款的数字太小,只有180元,因为坦白诚恳,后悔他占用公款欺骗了人民,他们把他欠大队的钱减掉了80元,卖了自行车和收音机他就赔了一切。
  工作队没有把他的案件上交法院,党的领导也没有给他任何党纪处分,最后,大家都认为他得到了从宽处理。
  但一个张庄的领导干部、一个当了20年村干部的人、一个领导张庄经过了土改、互助、合作化和大跃进运动的人,最后就由于180元钱被说成了“走资派”,羞辱中生活了许多年的事实却是存在的。
  几乎同时,一直盼望有个儿子,并已收养了他弟弟的一个儿子作继承人的兴发,很骄傲地当了父亲,他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因为早产孩子生下来才一斤多重。孩子出生后,母子俩都病了好长时间,兴发由于被撤了职,也没啥公事可做,正好呆在家里照顾这个处在危难之中的家。他雇了一个中医住在家里,随时观察照顾这娘俩。慢慢地,他妻子复原了,儿子也侥幸地活了下来。看到这一切,所有的人,包括兴发都很惊奇,兴发给儿子取名“小圪儿”(小不点儿),因为他实在太小了。“小圪儿”虽然个子小,在其它方面却与正常孩子一样发育,一学会走路,就天天跟在他爹的身后,兴发到哪儿他着到哪儿,兴发太喜欢这孩子了,一刻见不到他都不行,孩子要什么,他就给买什么。张庄从来没有一个象兴发宠小圪儿那样宠自己的孩子。他之所以能这样,是因为他不再为公家做事了,所以有空闲了。
  然而,象兴发这样有能力的人不会被永远抛弃,几年以后,大队决定建一个猪场,让兴发去负责,他又一次为公家做事儿了,虽然这太单调了。
  在调查过程中,工作队还指控了兴发许多与他根本无关的问题。其中一件就是裴小四的死。
  裴小四是张庄大队的一个年轻社员,水泥厂开工后,他偷了厂里的工具和铁条,厂里的工人抓住了他,并把他交给了公社的治安干部,这个人问清情况后就把他放了。之后不久,有一个农民在张庄的一口井里发现了小四的尸体,长治公安局派人来调查了此事,得出的结论是自杀,因为他们在尸体上没有发现任何打斗、暴力的痕迹,所以下结论说:“没人打他、也没人把他推下去,是他自己跳下去的。”
  一般来说,官方作出了结论,这件事就可以了结了,但这次没有,由于种种原因,许多人不相信公安局的结论。从那以后,纠正党风、克服大队干部问题的运动一来,就有人把裴小四的死提出来。在“大四清”运动中,突然有人说是兴发把小四打死投进井里的。
  这种指控在这个时候被提出来代表着一种倾向,每次换上新的领导,都有人说是大队干部杀了小四。
  许多年来,这桩奇怪的,有点异平寻常的裴小四案件成了一根打人的棍子,每次运动,党外的人都把它作为跟党员们算帐的武器,在文化大革命的政治动乱中,搞派性的人也用了这根“棍子”。从裴小四事件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出,挥舞这样的“棍子”在张庄的政治生活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在“四清”运动中,兴发被说成了“走资派”,但张庄不只他一个,工作队把郭元龙、郭福书、肖福来、申天喜、胡文发、申大力这样的贪污犯和贪污嫌疑犯都称为“走资派”,还把那些在1960—1964年的“三自一包”风中占了便宜,建立起了个体企业、搞自由买卖的农民也说成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为了保证这些“企业家”们回到生产队去参加劳动挣工分,工作队取消了对他们的特许制度,指出任何人不许再以大队的名义去搞各种经营活动,即使给大队交钱也不行,任何人不许悄悄在家搞修理挣钱,他们还使命令大队没收了所有修理和装配工具。如果说工作队制定的政策有些过份,那大队干部们执行的就比以前任何一次都要糟,他们没收了秦来财和吴双喜的修理工具,却允许生意本来就做得很大的晋申义留下了他的工具继续干,还允许王老太的儿子,中学毕业生、共产党员王仁宝干起了自行车修理生意。
  当工作队在慢慢处理这些“走资派”案子的时候,长治市委又下达了“四清”运动的新规定,又一次号召对村里各家各户的阶级成份进行调查、核实和重新划分。这个规定主要出于两个原因的考虑。
  1、“二十三条”说,支持“走资派”的有已划了的和漏划了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其它反动分子有漏网的;
  2、“二十三条”号召要以贫下中农组织为骨干。
  如果不对有怀疑的家庭的阶级背景作彻底的调查,就不可能说出到底有没有实际上是地主、富农、却被划成了贫下中农的人,不对全村各家各户的阶级成份进行核实,就不可能说出到底谁是贫下中农。在土改运动中划分阶级成份以后,这项工作1954—1955年又搞过一次,自那以后,人们已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经验,因此到1965年,人们对阶级标准已比第一次有了较清楚的认识。
  18年前土改的时候,人们根据解放前三年各户拥有的生产资料及财产划分雇农、贫农、中农、上中农、富农和地主。因为在那个革命阶段最关键的问题是划清敌我界限,中农是朋友,富农是敌人,所以在上中农和富农之间的划分上花了大量的时间,做了最细致的工作。我在《翻身》中写道,干部们在这两个成份的划分上非常细心,靠自己的劳动挣得一半或一半以上收入的家庭被划为中农,而不到一半的一收入靠自己劳动所得,其余的靠剥削雇农、出租土地和向外放高利贷的家庭被划为富农。
  1948年强调这个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但在土改后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共产党和工人阶级要依靠农民中的哪部分人来建设社会主义呢?就此毛泽东有一个新的提法,“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中农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提法不仅提出了一个新的阶级成份——下中农,而且把这一类视为基本群众,这样就出现了一条新的、值得人们注意的划分线,在下中农和一般中农之间的划分线。
  下中农包括两种人——老下中农和新下中农。前者是指那些在土改前就占有基本可以自给自足的土地、牲畜和农具;但仍受剥削的家庭,因为他们还得出动帮工,至少部分时间出去帮工,有时还得借高利贷,这些家庭在土改运动中没有分到足够的生产资料使自己能够完全自给自足。
  后者,新下中农,是指那些在土改中分得了足够的财产,大致达到了老下中农水平的家庭。
  除了这两种“还不富裕”的下中农,还有许多过去的贫农,尽管他们在土改中分得了土地,但由于缺少人力、畜力和农具生活仍然很困难,所以的确不能被划为中农,仍然是贫农。
  这些贫农和“还不富裕”的下中农占农村人口的60%—70%,“这几部分人”毛泽东说,“经济地位是比较接近的,他们的生活还是困难的,或者仍不富裕。因此,他们有一种组织合作社的积极性……,所以,先将经济地位贫苦或不富裕的人们按其觉悟程度,分作多批,在几年内,组成合作社,然后再去吸收富裕中农。”
  这是毛泽东1955年7月的指示,遵照毛的这个指示,党对全国的农民进行了一次阶级成份的重新划分,以使把所有的贫下中农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10年以后,大跃进、共产风、三自一包以后的1965年,一个巩固合作化运动的新的运动又一次强调它的社会基础——贫下中农,并号召重新审查,谁才是真正的贫下中农。1965年,晋东南的干部们对这个指示执行的不象从前那样严格,他们倾向于把人们的阶级成份划得低一点,这样就扩大了贫下中农的范围,缩小了中农、地主、富农的数量。
  农民们又用自报公议的办法来取得共识。张庄把过去的上中农划成了中农,把一些中农划为下中农,陆和仁、李平定、王书宝、赵宝成和赵进友都由上中农划成了中农,杨富生和陆勤发由中农划成了下中农。
  阶级成份降一级对人们的精神影响很大,每个人都愿意成为“基本群众”。
  但同时,有大约20个人的阶级成份突然升了级,这些人都是土改后来张庄定居的,在他们中间,本来是上中农的却说成了中农,本来是富农的却说是贫农。这些人包括从西山来的肖福来,他的小舅子李九祥,还有李九祥的哥哥。他们说他们之所以离开西山是因为那儿在流行甲状腺疾病,但实际上,因为他们是富农,被没收了财产。这种人还有从林县来的好几家姓郭的,他们都是大队会计郭福书的亲戚。郭福书自己是1942年从林县逃荒来的,由于兴发的帮助(兴发也是林县人),尽管没有搞清楚他们的阶级成份,郭福书就让他们在张庄定居下来了。晋发旺、晋万良、晋喜生和晋大宏都被查出过去是上中农,这个成份使得他们在张庄几乎呆不住了。
  张庄本村人的阶级成份按自报公议的办法划分,所有从外地来张庄定居的人必须有他们原籍公社开的证明他们成份的证明书。这样,有些人,如李九祥,好象很为难。虽然他回了西山好几次,却没有开来证明,不是说那儿的干部不在家,就是说人家很忙,再不就是找不到,最后,他终于拿来了一份证明他是贫农的证明信,是住在他院子里的一个新定居的人晋来财为他开的,但干部们不相信这个证明,他们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就派了两个人到他的原籍大队去调查,结果查出,李九祥根本不是贫农,他和他的哥哥还有肖福都是斗争对象。
  这个情况使大队干部感到很窘迫,因为他们已经把李九祥选成了大队积极分子,代表张庄的贫农到马厂去参加“大四清”会议了,他们还救济过他30元钱,3斤棉花和15尺棉布。在“四清”运动时,政府拔出了一些救济款物给穷人,以弥补过去由于阶级界限混乱,私人企业风大刮,救济款物被滥用或分配不当的过失。
  当大队干部们得知李九祥实际是一个逃出来的富农时,便让他退还了国家的救济。他还不了,因为已经花光用尽了,他们就把他的房子作了价,充了公,让他以后分期付款再买回去。
  这房子是他作为贫农免费得到的土改运动的果实,现在,他成了富农,所以必须出钱来买。
  时间的迁移和所有制的变更产生了1955年尚不存在的与阶级成份地划分有关的问题。一个是对地主的子女们谈如何称呼的问题,那些自己当过地主,曾收过租,收地税的人仍被称作“地主分子”,但这个称呼不能强加在那些自己名下从来没有过土地,没有收过或花过不劳而获的钱的年轻人头上,这些年轻人开始参加了互助组,后来又参加了张庄大队的集体生产劳动,最后被称作“无业劳动者”。
  另一个是应该如何划分郭真宽妻子这类人的阶级成份。她原先嫁给了国民党官员,伪区长孟宪忠,丈夫孟宪忠作为汉奸被镇压以后,郭真宽娶了她,当时她的成份是地主,与真宽结婚后,她作为一个贫农的妻子勤勤恳恳劳动了许多年,表现很好,她获得了重新划分阶级成份的权力,大队干部把她改划为贫农,同时,要求真宽注意自己的思想改造,因为他妻子的脑子里残留的一些地主阶级的思想也许会影响到他。
  虽然通过结婚可以改变阶级成份,但共产党的指示仍包含一些以性别为基础的不公平的因素。一个地主的遣孀或女儿嫁给了一个贫农,如果表现好就可以改划为贫农;而一个地主的儿子和一个贫农的女儿结了婚就不能得到同样的待遇。不管他勤勤恳恳劳动多少年,他仍是“无业劳动者”。这是因为按中国的传统习惯,姓氏,成份等一切可以继承的东西都随男方,妇女嫁“出”,在众人的眼里她很快就成了他丈夫或丈夫家的阶级成份。相反地,男人取“进来”老婆,却不能随老婆的成份,而且这个继承下来的成份还要传给他们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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