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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甲制度压榨下的农民(慈溪通讯)

作者:益辉 来源:《新旗》1946年第8期



  李星按:本文讲的是40年代浙江的保甲制度,农村基层土皇帝横行。值得指出的是,文中说抗战期间,当地农民对新四军滥发边区币,也有反感。这可能是事实,但根据地的压力很大,也是事实。抗战期间,有时会出现一种现象,配合占领军的某些地方,过的还安稳一点,抗日积极的地方,人民可能更困难些,因为负担更重。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群众运动,很多时候无法兼顾,但不反抗占领者是不行的。


  浙江慈溪县东乡,洪塘镇,庄桥镇,骆驼镇,洋墅岭等地方,四面是被四明山围绕着,风景优美,像是一个桃花源,别有天地。一般人民大都是务农为业,从前称为富腴之区,人民的生活可能过得下去。
  自从日本帝国主义侵华以来,这个四明山下的桃花源,变成炮火弥漫的游击区,今天和平军打来,明天共产党三五纵队打去,后天又是国民党的宋部队与共产党三五纵队火并,辗转扰乱,勒索搜刮,弄得一般农民难过日脚。
  这里的农民对抗战是冷淡的,对军队是恶感的,不仅对汉奸和平军是恨之入骨髓,就是对国民党的宋部队亦是忿恨至极。比较有好感的要算对共产党的三五纵队,后来三五纵队滥发抗币,刮削过甚,农民对它的好感亦渐渐变为恶感了。
  和平以后,农民们希望能过战前一样的生活,能透过连年战争所受痛苦的气,可是农民生活没有得到一点子改善,反而变本加厉的受到压迫,日日呻吟在苛捐杂税田租高利贷及保甲制度的压榨之下。
  「抗战胜利」了,政府大发慈悲,颁布三十四年度免征田赋一年,但是追加补收三十二年和三十三年的田赋,每亩征收谷二十八斤,而且县政府和镇公所还征收公粮数(俗称积谷),其数量每亩竟达一百十斤左右;再加上业主的租谷每亩要收一百余斤;于是三十四年度农民收获的谷,都被政府和保甲镇公所以及地主们所吞刮尽了。
  三十五年度实行「二五减租」和「停征积谷」,这是胜利后政府支付给农民的一张支票,历年来受大小地主们剥削和保甲制的压榨,农民们拿到这张美丽的支票,自然是特别兴奋,额手相庆,以为从此可以过温饱生活。「胜利」给我们的幸福呀!
  可是事实不是这样,「二五减租」仍旧不能名副其实的实行,大小地主们握有种种权力上的便利,居高临下,来威胁欺骗农民,他们利用土地私有权的权力,恫吓佃农收回佃权,留待自己雇人耕种,否则,另订新约,租额不减;还有增加租头,现在每亩租头有二百六十斤,有二百八十斤,甚至有三百斤计算的(佃农每亩早稻只能收获一百五十斤至二百斤,晚稻亦仅如此,每亩早晚稻平均收获可得三百五十斤,而早晚稻二次都照二五减租,以二百六十斤租头计算,则每亩须缴租谷一百九十五斤;若照二百八十斤租头计算,则每亩须缴租谷二百十斤;以三百斤租头计算,则每亩须缴二百二十五斤)。租头越大缴租谷越多,这样名义上所谓「二五减租」,实际上是一张空头支票罢了。
  至于停征公粮谷(积谷),更是滑稽之至。积谷停征了,其他捐谷又像雨后春笋似的提出来了。例如:什么「文化谷」呀!「事业捐」呀!「房警捐」呀!「户口捐」呀!「壮丁捐」呀!「县平购」呀!「军米」呀!及其他临时捐等不胜枚举。这样的苛捐杂税,农民每亩共得缴纳一百余斤,这与缴纳公粮谷没有两样,不过把公粮谷化整为零罢了。
  其尤甚者,莫如把分类杂捐收去之后,再要农民追缴公粮谷,使农民忍无可忍,激成农民之忿恨,致引起八月十日骆驼镇农民的反抗斗争。兹把八月十二日,宁波时事公报登载骆驼镇镇公所和警察派出所压迫农民强索公粮谷的经过事实抄录于后:
  「慈溪骆驼镇镇公所事务员翁冠勋,于前(十日)日中午十二时,带同武装警察四名,向第一保湾塘农民强收亩谷。当由农民方云军、方阿定、张世材、张同余四人,以公粮谷已奉令一律停征,不允缴纳,并索阅公文。该事务员遂恼羞成怒。迨午后四时,复率领武装警察十名,暨侦缉队便衣侦探十名,荷枪实弹,声势汹汹,将佃户翁方周张五家包围,被拘去方云军、张世材、张同余三人,一路拳足交加,带至骆驼镇警察派出所。当晚,各农民工作完毕归家,闻悉此事,俱赶至派出所。愿与被拘三人同处罚。当晚,已激动全镇农民公愤,谴责镇长翁宝麟,民政干事何某,暨农会干事邬宪章、朱志芳等,强暴逼胁,非法征谷。派出所警长恐激成众怒,诳骗群众,谓被拘之人,概可释放。群众信以为真,始各散去。讵料该镇公所及派出所,于昨晨(十一日)三时,将农民方云军,张世材,张同余三人带走,不知去向。昨日午前,农民推派代表来甬,托朱鼎煦律师撰状,向慈溪县政府及司法处暨六区专署呈请澈究。
  又讯,骆驼镇公所暨庄桥警察所,骆驼镇派出所,于本年阴历六月廿四日,曾派武装警察多名,饬传农民方阿珍、张莘耕、翁阿察、张同余、周华成等六人至镇公所,当予拘禁。旋有该镇农会干事邬宪章,为见好于镇公所派出所,劝谕各人须缴纳公粮谷。当将六人负责保出。越日,三人合缴三百斤,张莘耕缴八十二斤,周华成缴七十四斤,除掣给周某收据一纸外(派出所所出),而三百斤无收据,待次日午后,镇长翁宝麟,民政干事何某及农会干事邬宪章朱志芳等,又带同武装警察多名再往第一保湾塘地方,挨户勒迫农民出立笔据,共二九张。该项笔据无征收机关名衔,亦无斤两记载,只写新谷登场如数归还字样,显有弊实。此次翁镇长故态复萌,竟唆使派出所警察多名,任意拘捕农民,拳打脚踢,五人被拘时,用洋铐铐去,迄今不知下落。」
  保甲处之横行不法,敲诈勒索,已成为农村中的一种风气。当镇长和保长的,像土皇帝一样,每个农户人家,要常常孝敬他们,凡有婚丧喜事,或过时过节,都要请他们这般瘟神来吃,或送礼物给他们,不然有什么事就要麻烦你。八月十二日洋墅镇第二保某姓丧事,因为没有打保长的招呼,请他来吃,竟致触犯了他,藉日棺材抬过他们旧宅徐姓门口,路径走错,犯了徐姓的忌,于是保长徐甫荣,开起祠堂门,鼓动徐姓宗族里的愚夫愚妇,向某姓拼命,要某姓担保三年无事或罚佛事一场,某姓不肯承认,于是勾结镇长郑炜景,强暴逼胁,敲索法币四万元完事。诸如此类之事,实不胜烦举。还有镇保长常常抽头放赔,骗取一般农民的钱。
  农民每年每亩收谷,平均不过三百五十斤,缴了一百多斤租谷;缴了一百多斤捐税;还要孝敬镇保长;剩下来至多不过一百五十斤了,再除去秧十斤,人工一百四十斤,还有牛食肥料等等,这样辛苦一年,还要亏本,于是不得已借高利贷。例如,借谷一百斤还谷一百八十斤,二百斤或三百斤;借钱利息二角以十天为期。农民们饮鸩止渴,越弄越穷了。总之农村里的农民今日受苛捐杂税的繁重,租额的高昂,高利的盘利以及保甲制的蛮横压迫,使农民无日不在水深火热之中过活。

八月十八日于慈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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