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机关报《工人周刊》 -> 第57期
〔劳动调查〕
安源劳动运动现状
(一)路矿工人
A. 罢工以后之工人
未罢工以前之萍矿工人,简直被压到十八层地狱以下。各管班工头及职员对工人无不可以打、骂、罚跪、罚工钱,以及明抢暗夺的种种剥削。工人若稍稍表示反对,轻则开除,重则置之监狱。以故虽有数万世界最尊贵之劳动者,而莫敢奈何。自此次罢工之后,工人深知自己势力之雄厚,在大操场中,树起俱乐部数丈宽大之赤色劳动旗帜,以威感天下之声,三呼“工人万岁”。而个个工人气势,均可压倒世界那派剥削的人。但因此未免得胜而骄,对于平时深恶痛绝之职员、工头,常常反以老拳相对。俱乐部此时通告禁止,并通告工人自治条规,而数万工人无不奉为稿碻石。如是工人做工,更加勤勉,有无端闹吵者,皆群起而攻。所有各项不能解决之交涉,均由俱乐部办理,如是工人秩序较前更嘉。自禁赌博凶殴吵闹,自禁不勤工作。所以那派工头职员的忌工故意不干涉工人工作想借以破坏工人秩序的暧昧手段,从无施巧了。俱乐部在罢工后,对开除工人,十分注意,若工人未犯特别事故,一概不准开除,若加添新人又为工人所不许(各种工人不与共同生活,自然站不住脚),以故非俱乐部部员的老人,不能在安源得到工作。如是矿局欲加新人及任免工头,皆须在俱乐部得一证据方可相安,免除工人反对。现在工人所有各项交涉,矿局工头职员等,皆不能解决,必待俱乐部的裁判方能解决。如司法科从前案件纷纭,门庭若市,自罢工后,一月以来,竟成了深山古刹,足迹罕少,因所有问题不至司法科而至俱乐部故也。俱乐部一方能使工人自治,一方能解决工人间之纠纷,工人对俱乐部之信仰既如此之坚,萍矿之命脉,已操之俱乐部之手。俱乐部虽欲自己破坏,路矿两局亦不能使之破坏也呵!
B. 俱乐部改组完竣
俱乐部之基本组织为十人团,按职业地域的分别每十人联成一团,团有十代表,每十团有百代表;再每一工作处有总代表,各工作处有百代表及十代表会议(如炼焦处、洗煤台等,窿内每股一总代表)。最高代表会议为全体总代表会议—即最高苏维埃,每月开会两次,其余再有全体百代表及全体代表会议,每年或半年开会一次。窿此〔内〕外委员会首领为总主任,下分路局主任,窿内主任,窿外主任,其余为秘书及各项委员,皆由主任团委任,经全体总代表会议通过,由各委员组织委员会,此即为“人民委员会”。(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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