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专题】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 省港大罢工大事记 来源:《省港大罢工资料》(中国现代革命史资料丛刊),广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9月第1版
1925年5月30日 上海各校学生举行游行、演讲、抗议帝国主义者杀害工人领袖顾正红和逮捕爱国学生,遭英巡捕开枪扫射,死伤数十人,造成震动全国的“五卅”惨案。“五卅”惨案掀起了全国范围的大革命风暴。 6月2日 上海20万工人为抗议帝国主义残杀中国人民,举行总同盟罢工。 广州工人举行示威大会,支援上海人民的反帝斗争。 5日 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为反抗帝国主义野蛮残暴的大屠杀告全国民众》,号召全国被压迫阶级群众坚持斗争,打倒野蛮残暴的帝国主义。 上旬 共产党派邓中夏、杨殷等到香港组织发动香港工人举行罢工。与此同时,党还派李森、刘尔崧等组织发动沙面洋务工人罢工。 12日 广东革命军平定桂系军阀刘震寰、滇系军阀杨希闵的反革命叛乱。 13日 共产党广东区执行委员会发表时局宣言,分析了平定刘、杨后的广东局势,号召工农群众继续为革命政府后盾,促使政府进行改革,以满足工农兵群众最低限度的要求。 中华全国总工会为组织省港罢工委员会发表启事,并于广州太平南路45号海员俱乐部设立省港罢工委员会临时办事处。 15日 中共广东区委就上海事件发表《告广东人民书》,号召各阶层人民与上海工人团结一道,参加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 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五卅”惨案致函香港各工团,要求立即组织全体工人一致罢工。 17日 广东工农商学兵各界代表举行会议,通过援助沪、汉各处被害同胞的办法十五条,并决定成立“广东各界对外协会”。 中旬 香港各工会在邓中夏召集下,举行全港工团联席会议,决定举行反帝大罢工,发表罢工宣言。会后并联名致函香港政府声明罢工理由,及提出要求条件。 19日 省港大罢工爆发。香港海员、电车和印刷等行业工人首先罢工,其他工人相继响应。仅十五天内,罢工人数便达25万。罢工工人纷纷回到广州。 21日 沙面3000多洋务工人罢工,退出租界,并组织“沙面中国工人援助上海惨案罢工委员会”。在广州市内英、日、美洋行的中国职工也参加罢工。 23日 广州工、农、兵、学、商和省港罢工工人共10万人,举行反帝示威大游行,共产党广东区委负责人周恩来、陈延年等领导群众参加游行。当队伍经过沙基时,对岸沙面租界的英、法军队突然用机枪向游行群众扫射,当场死52人,重伤170余人,轻伤无数,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沙基惨案。惨案发生后,更加激起广东人民反抗帝国主义的决心,省港罢工的规模更加扩大。 广东省长公署为沙基惨案照会英、法、葡三国领事,提出严重抗议。 24日 广东各界召开紧急会议,成立调查委员会,调查沙基事件真相。 省港罢工委员会机关刊物《工人之路特号》创刊(6月30日正式出版发行)。 25日 为追悼“五卅”惨案烈士,全国罢工、罢课、罢市一天。 26日 省港罢工工人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讨论省港罢工委员会章程等问题。 广州人民对英、法领事关于沙基惨案的无理答复非常愤慨,因而提出二次抗议,并提出关系国派大员谢罪等五项要求。 27日 广东各界举行代表大会,通过“经济封锁办法”、“援助省港罢工工人办法”等决议案。 29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港罢工委员会临时宣传学校举行开学礼。 30日 香港罢工工团召开代表大会,有一百多个团体代表到会,决议将香港工团总会迁设广州。 广州商联会、总商会、市商会及大新等三大公司代表召开第一次会议,决议组织广东商界对外经济绝交委员会,并通过“拒用外币”、“检查外货”等决议,以援助省港大罢工。 7月1日 在省港罢工工人支持下,广东正式成立国民政府,国民政府辖下各地方军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 省港罢工工人举行代表大会,选出纠察队的职员,并决议组织武装纠察队以协同军警封锁港口,又决议设立粮食贩卖委员会。 广东省长公署训令广州市公安局,从即日起征收租捐半月,以援助罢工工人。 3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正式成立,苏兆征、林伟民、李森等13人当选为委员,苏兆征任委员长,邓中夏、廖仲恺等被聘为顾问。 4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常会,推定干事局属下各部的负责人,李森任干事局长;并决议添设罢工委员会海口封锁队。罢工委员会成立财政委员会,苏兆征兼任委员长。 5日 罢工委员会纠察队举行成立大会。邓中夏任纠察队训育长,徐成章任总教练。 6日 罢工委员会发出通电,吁请全国同胞援助罢工斗争。 罢工委员会公布《会审处细则》。 10日 罢工委员会发出通电,决定由即日起封锁香港及新界口岸,所有轮船一律禁止往来。 11日 省港罢工工人及广州各阶层100多个团体共十余万人公祭沙基死难烈士,公祭后同到国民政府请愿,要求政府与关系国交涉,实现6月26日所提出的五项要求。 23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公布《省港罢工委员会章程》。 汕头各工会对外罢工委员会成立,积极参加反抗帝国主义的各项活动。 24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函国民政府,要求组织特别法庭以审判破坏罢工、效忠帝国主义的罪犯。 25日 省港罢工工人举行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成立筑路委员会的决议。 27日 香港英帝国主义者举行“公民大会”,急电英国政府,请求用武力攻打广州,驱逐“过激党”,压迫国民政府解决罢工风潮。 30日 省港罢工工人举行第六次代表大会,周恩来到会作政治报告。大会为此作出了决议案,表示要“尽我们在民族革命中之先锋及领导地位之责”。 省港罢工委员会宣传部通告各工友投考农民运动讲习所宣传班。 8月1日 省港罢工工人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特许证”制度。 4日 省港罢工工人举行第八次代表大会,彭湃到会作关于农民运动的报告。 11日 省港罢工工人和各阶层人民共十万人集会,要求肃清一切反动势力,统一广东。 罢工委员会发表《讨伐邓洪林请愿书》,要求坚决肃清勾结帝国主义、破坏罢工的邓本殷、洪兆麟、林虎等内奸,以统一广东,巩固革命根据地。 14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发表实施“特许证”制度的重要通告。 18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举行开筑黄埔公路开幕式典礼。 20日 国民党左派领袖、省港罢工委员会顾问廖仲恺遇刺牺牲,省港罢工委员会为此发表《告工人书》。 25日 香港英帝国主义者召开第二次“公民大会”,再次要求英政府用武力攻打广州,并对广东政府下最后通牒。 26日 广州工、农、商、学、兵各界五万余人集会,哀悼廖仲恺,并通过《市民大会请愿书》,要求国民政府坚决肃清内奸,实现广东的和平统一。 27日 省港罢工工人举行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决议撤消“特许证”制度。 9月3日 罢工委员会暨广州四商会联合公布《取消特许证后之善后条例》。《善后条例》仍坚持“单独对英”的原则。 11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函广东交涉署,要求抗议英兵在宝安一带屡次挑起事端,枪杀罢工纠察队员的罪行。 12日 罢工委员会第六十次会议通过《对日美法等国轮船店户条例》十一款。 14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与四商会共同拟订和公布“工商联合标语”,以加强工商联合,并拟订了《附加善后条例》。 18日 由省港罢工工人等方面共同组成的北上外交代表团首途北上,以谋求全国一致行动,解决帝国主义在我国制造惨杀案件及省港大罢工等问题。 28日 香港华商代表抵广州,试图调解罢工问题。 29日 省港罢工工人举行第三十次代表大会,通过《香港罢工工人恢复工作条件》十五条,并将此项条件连同《广州及沙面罢工工人恢复工作条件》交由华商代表带回香港。因英帝国主义对解决罢工毫无诚意,故此次调解没有结果。 30日 罢工委员会与国民政府共同组织的特别法庭宣告成立。 10月3日 广东工、农、商、学、兵各界联合发表《拥护解决罢工条件宣言》。 广东各界人民举行沙基死难烈士国葬大会。 5日 国民革命军出发东征,讨伐陈炯明。三千罢工工人组成运输队、宣传队、卫生队随军出发。 7日 广东各界对外协会举行各界人民大会,表示拥护解决罢工条件,支持政府东征,统一广东,巩固革命根据地。 10日 省港罢工工人举行第三十三次代表大会,陈延年到会作政治报告。 12日 东莞太平商民团勾结土匪围攻驻该地之纠察队,造成死二十余人,重伤三十七人的严重事件。 13日 国民革命军攻克东江重镇惠州。 17日 省港罢工工人举行第三十六次代表大会,彭湃再次到会作政治报告。 25日 统一广东各界代表大会在广东大学举行,到会团体三百多个,人数不下十万。大会作出了统一广东的决议案,会后举行示威大游行。 26日 国民革命军出发南征,讨伐盘踞广东南路的军阀邓本殷。 11月4日 国民革命军克服潮汕。 省港罢工委员会纠察队进行改组,成立纠察队委员会。邓中夏、徐成章等任委员。 英帝国主义者支持土匪千余人,向驻守深圳沙鱼涌一带的纠察队和铁甲车队进攻。纠察队等奋勇还击,击毙土匪二百多名,纠察队和铁甲车队则死伤二十余人。 12日 罢工委员会组成模范纠察队。 16日 港商代表抵广州,再次试图调停罢工。 21日 应港商请求,广州四商会选出代表赴港调解罢工事宜。 25日 罢工委员会举行大会,慰劳凯旋归来的东征运输队。 由于东征、南伐的胜利,罢工委员会决议扩大武装封锁范围至全省各港口。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港罢工委员会、农民运动讲习所等二十多个团体共同组织的“反帝国主义研究会”举行成立大会,通过章程并选出执行委员。 27日 罢工委员会颁布三项关于罢工封锁的通融办法,以发展上海、广州间的交通商务,促进工商联合。 28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发表《对于香港工会统一问题意见书》,指出香港工人阶级组织的统一,对反帝斗争和保障省港大罢工的胜利具有重大意义。 29日 罢工委员会召集各界华侨代表大会,决议组织“中华各界开辟黄埔商埠促进会”。 12月1日 香港各工会联合发表拥护工会统一运动的宣言。 3日 英兵连日在深圳文锦渡及罗坊向工人纠察队开枪挑衅,重伤纠察队员二人。 9日 罢工委员会发表关于调解罢工的宣言,指出罢工之能否解决,当视香港当局之态度如何而定。 10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举行追悼大会,悼念英勇牺牲的纠察队员和铁甲车队队员。大会编印了《罢工纠察队为国牺牲录》以志纪念。 11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举行慰劳纠察队员大会。 20日 省港罢工工人及广州各界人民十五万,举行援助京沪反段(祺瑞)示威运动大会,会后举行示威大游行。 26日 香港恳亲团三百人到广州。 30日 香港八个华商代表抵广州调停罢工,但声称只谈经济条件,不谈政治条件。 1926年1月1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为上海总工会委员长刘华惨遭杀害事致电质问孙传芳。 5日 中国海员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至9日闭幕。大会通过了组织问题等决议案,选出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执行委员十五人。苏兆征当选为委员长。 15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就日本出兵东北发出通电,号召全国民众一致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 17日 汕头市召开各界代表大会,订定《封锁香港澳门条例》三十条。 18日 省港罢工工人与广东各界群众十五万人集会,抗议日本帝国主义出兵东北。会后举行示威大游行。 21日 省港罢工工人集会纪念列宁逝世两周年。《工人之路》为此出版纪念特号。 27日 广州总商会等四商会通过决议,表示商人应联合一致支援省港罢工,务求达到香港英国当局完全承认复工条件的目的。 2月1日 香港工人实行第二次大罢工,并纷纷返回广州。港英当局异常震惊,大肆搜捕罢工工人。香港商人也积极酝酿罢市,组成全港商民罢市委员会。 琼崖成立封锁香港委员会,积极协助罢工委员会驻海口办事处进行封锁工作。 3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致函慰问省港罢工工友。 5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团体举行援助罢工周,并发表宣言,号召各界积极支援罢工工人,以争取斗争的最后胜利。广州各阶层人民开展宣传、募捐、慰问等活动,积极援助罢工斗争。省内各地以及广西梧州等地也相继掀起群众性的援助罢工运动。 7日 省港罢工工人和广东各界民众十万人举行“二七”三周年纪念大会。《工人之路》为此出版纪念特号。 9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公布《开放省澳航行条例》,以便利港澳同胞和第二次罢工工友返回广州。 13日 共产党发表《告罢工工友与民众》,赞扬罢工工人七个月来的成就,并号召全国人民一致团结拥护罢工。 15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与广州四商会联合组成工商检验货物处,定于2月16日开始检验。 22日 粤海关税务司英人卑路,在英帝国主义授意下,借口罢工纠察队扣留未经海关查验的货艇,无理宣布停止验货,蓄意制造“封关事件”。广州和全国各地人民纷纷提出抗议,迫使卑路于26日重新开关验货。 26日 省港罢工工人和广东各界人民十余万人,举行促成国民会议示威大会。会后举行示威大游行。 3月12日 省港罢工工人和广东各界三十万人举行孙中山逝世一周年纪念大会。《工人之路》为此出版纪念特号。 18日 省港罢工工人及广东各界一万余人集会,纪念巴黎公社起义五十五周年。《工人之路》出版《巴黎公社纪念号》。 20日 蒋介石策划反革命的“中山舰事件”。“中山舰事件”发生后,英帝国主义对省港罢工重新持强硬态度。 22日 罢工委员会颁布《港澳船只回省复业条例》。 全港罢工委员会开办的速成宣传学校举行开学典礼,苏兆征到会致词,勉励学员致力于全港工会运动。 28日 省港青年工人举行大会,要求保护青年工人的利益,并通过拥护省港罢工等决议。 30日 省港女工举行大会,通过女工保护法及拥护省港罢工等决议案。 31日 省港罢工工人举行第一百次代表大会。罢工委员会为此事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中共广东区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等组织均致信祝贺,高度评价罢工九个月来的成绩,勉励罢工工人坚持斗争,争取最后的胜利。罢工委员会宣传部特于五月出版《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第一百次纪念刊》。 4月2日 省港罢工工人和广州各团体十五万多人,举行声讨段祺瑞惨杀北京爱国民众大会,要求国民政府出师北伐,打倒段祺瑞等反动军阀。 4日 罢工委员会为照顾农民实际情况,密切工农关系,公布《特准许宝安农会农民经过英界条件》十一款。 15日 香港各工会在广州举行代表大会,宣告成立香港总工会。大会通过了《香港总工会组织章程》、关于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港罢工问题等决议案,大会至25日结束。 5月1日 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与广东省农民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同时开幕。两个大会联合发表了《慰问省港罢工工友书》,并与省港罢工工人举行联欢活动。 4日 省港罢工工人与广州各界群众三万多人举行纪念“五四”大会。 英国工人举行总罢工。省港罢工委员会闻讯于8日致电声援。 7日 省港罢工工人和广州各界群众四万余人举行“五七”国耻纪念大会。 11日 广州商民协会与正在广州开会的农、工、教育等代表,举行工农商学联欢大会,并通过关于解决省港罢工等七项决议案,要求国民政府接受。 17日 广州农工商学联合会正式成立。 21日 汕头英国领事撕毁汕头罢工委员会纠察队张贴的标语,殴打纠察队员,并召英舰水兵登陆进行威胁。汕头各界人民纷纷举行反英示威游行,要求国民政府提出严重抗议。 23日 广东全省商民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通过援助省港罢工等决议案。全体代表前往罢工委员会慰问罢工工友。 25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港罢工委员会等五团体联合开会欢迎广东商民协会代表大会代表。邓中夏在会上发表《工农商学联合之意义》的演讲。 30日 省港罢工工人及广州各界人士共二十多万人在东较场举行“五卅”周年纪念大会,会后举行示威大游行。《工人之路》出版《“五卅”纪念特号》。 6月5日 国民政府外交部照会香港英国当局,表示准备委派全权代表与香港会谈罢工问题,希望港英当局委派具有同等权责的代表进行会谈。 8日 粤海关税务司下令禁止海关工作人员加入海关工会,并借此开除工人十多人。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港罢工委员会等团体纷纷发表宣言声讨其罪行,要求国民政府饬令海关税务司停止阴谋破坏活动。 罢工工人举行第119次代表大会,通过沙面货仓开放办法,仍坚持“凡属英仓不准开放”的原则。 14日 广州农工商学联合会举行成立庆祝大会,参加群众达三十万人。 15日 广州第二次工人代表大会开幕。邓中夏在会上报告工农商学大联合的意义,苏兆征作关于省港罢工的报告。会议通过拥护省港罢工等决议案。 16日 英国驻广州代理总领事白利安致函国民政府外交部,转达香港总督复函,声称罢工已成为过去之事件,现在可就解决抵制英货问题进行谈判。 19日 省港大罢工一周年。省港罢工委员会发表《为反帝国主义罢工罢课周年纪念宣言》,并与广州各界群众四、五万人一道举行纪念大会。《工人之路》出版《反帝周年纪念特号》。 21日 国民政府外交部致函英驻广州领事,驳斥香港总督所谓“罢工已成为过去之事件”的论调,并询问英方派出的三代表的职权。 23日 沙基惨案一周年。省港罢工工人及广州各界群众三十万人举行纪念大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港罢工委员会分别发表纪念宣言。《工人之路》出版《沙基惨案周年纪念特号》。全市停业一天志哀。 28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宣传委员会主办的劳动学院正式开课。该学院为培养职工运动干部而设,先后举办过三期,院长为邓中夏,教员有恽代英、肖楚女等。 29日 国民政府外交部复函沙面英领事,决定于7月15日开始谈判罢工问题。 省港罢工委员会组织北伐运输委员会,专门办理组织罢工工人参加北伐运输的一切事宜。 30日 广州农工商学联合会发表《拥护省港罢工宣言》,驳斥香港政府所谓“罢工已成为之事件”的论调,表示暂为罢工工人后盾,反抗帝国主义。 7月1日 罢工工人举行第128次代表大会,通过发给家属临时饭券办法,以解决罢工工人家属的生活困难。 2日 罢工工人第一补习学校开课。罢工委员会主办的同类学校共有八所,先后于七、八两月开学。 5日 罢工工人集会纪念纠察队成立一周年。《工人之路》出版纪念特号。 8日 省港罢工工人举行第131次代表大会,周恩来到会作政治报告。 9日 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数千名罢工工人组成运输队、宣传队、卫生队随军出征,给北伐军以巨大支援。 14日 纠察委员会为加强封锁、巩固广东革命根据地及为适应广东统一后对香港封锁线延长的需要,决定扩大武装纠察队,发出招募纠察队员的通告。 15日 惠阳县淡水商团勾结陈炯明旧部围攻纠察队及农民自卫军,打死十多人,掳去五人。 中英两国代表在广州举行第一次会议,谈判解决省港罢工问题。 16日 中英谈判举行第二次会议。国民政府外交部提出意见书,谴责英国屠杀中国人民以及封锁广东的罪行,并指出英方缺乏接受罢工解决条件的诚意。 19日 中英谈判举行第三次会议。英方代表提出答复书,推卸“五卅”和“六•二三”屠杀罪责,否认香港当局封锁广东的事实。 21日 中英谈判举行第四次会议,中方提出反驳书,驳斥英方的抵赖,并提出解决罢工的具体办法。 省港罢工工人与广东各界人民共十五万人,举行拥护解决罢工条件示威大会,揭露英帝国主义的侵略本性,发表《力争沙基惨案及省港罢工条件宣言》。 23日 中英谈判举行第五次会议。英方反对中方提出的解决办法。至此,谈判名为延期,实则破裂。 30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调查处公布:自去年6月19日举行大罢工以来,罢工工人在斗争中已牺牲881名。 8月5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就今后的斗争方向问题发表《致全国同胞书》。 华侨协会向国民政府呈交意见书,表示拥护省港罢工委员会提出解决罢工的条件,并指出华侨已汇款三百万元支援罢工斗争,今后仍誓为罢工后盾。 7日 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决定补充纠察队员二千名,以便在中英谈判停顿期间加强对英封锁。 13日 广州工人代表大会致函省港罢工委员会,坚决表示要统率二十万工友,支援省港罢工工友与帝国主义作战。 14日 六二三路举行开放典礼。该路是为纪念1925年6月23日沙基惨案而改建的马路,因以“六二三”命名。 15日 共产党发表《致罢工工人书》,高度评价省港罢工的意义,赞扬罢工工人艰苦奋斗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勉励他们加强团结,振奋精神,夺取最后胜利。 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宣传委员会及省港罢工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劳动学院、工人补习学校、劳动妇女学校、工人子弟学校等十多所院校举行总开学典礼。苏兆征、刘少奇等出席并讲了话。 20日 省港罢工工人与广东各界人民举行纪念廖仲恺殉难一周年大会。《工人之路》出版纪念特号。 25-30日 广东各界举行第二次援助罢工周,支援罢工工人对帝国主义的斗争。 9月4日 英舰数艘闯入广州内河,强占西堤码头,进行武装挑衅。事件发生后,广东各阶层人民连日纷纷集会声讨英国武装挑衅的罪行。国民政府外交部对英提出严重抗议。在中国人民的坚决抗议下,英舰在12日遁走。 12日 罢工工人代表举行慰劳纠察队员大会,向他们授旗及颁发奖章。 18日 罢工委员会欢宴华侨代表。苏兆征即席报告罢工经过,感谢侨胞对罢工的热情援助。到会侨胞一致表示要继续援助罢工。 23日 广东各界扩大对英经济绝交委员会宣告成立,并举行第一次执行委员会议,分配各部工作。 28日 中共广东区委在《我们的生活》(第一期)发表《省港罢工问题》等重要文章,提出改变罢工斗争策略以及自动停止封锁香港、结束罢工等重大问题。 29日 广东各界扩大对英经济绝交委员会举行第二次执委会,通过该会的成立宣言及抵制英货条例等。 香港劳动童子团联合会成立。 30日 省港罢工工人召开第166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变更罢工政策、结束封锁的决议。 10月6日 国民政府外交部致函各国驻广州领事,决定增收二五附加税,以作为收束罢工的费用。 8日 香港罢课回广州的学生举行全体大会,邓中夏到会作报告。大会决议拥护罢工的政策。 10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为停止封锁发表宣言,并发布命令,将各港口纠察队一律撤回,暂行停止封锁。省港罢工委员会还发表《致海外华侨书》,阐明罢工的新政策,指出罢工尚未解决,希望海外侨胞继续援助,踊跃投资开埠,以解决罢工工人的工作、生活等问题。结束封锁后,为了保障罢工工人的利益,省港罢工委员会、罢工工人代表大会等机构仍然保留,各种活动仍继续照旧进行。 共产党广东区委员会发表《为省港罢工自动的停止封锁宣言》。 广东各界三十万人集会,拥护自动停止武装封锁香港,扩大反英运动,并发表宣言。 11日 《工人之路》出版《拥护省港罢工实行新政策特刊》。 国民政府与罢工委员会共同组织的机关开始征收二五附加税。 13日 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四期六十多名毕业生前来参加纠察队的训练工作,纠察委员会开会欢迎。纠察队将在训练后,输送到各地参加工农运动。 中旬 江门、梅菉、宝安等地群众连日纷纷举行欢送纠察队回穗的活动。 22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举行慰劳纠察队员大会,苏兆征致词慰问,邓中夏等发表演说,高度评价纠察队的贡献,号召继续发扬反帝斗争精神,好好训练,准备迎接更大的斗争。 25日 第二届劳动学院开课。罢工委员会举办的工人宣传学校、劳动妇女学校、工人子弟学校等均先后开课。 16日 省港罢工工人和广东各界人民十万多人举行反抗英帝国主义屠杀四川省万县同胞示威大会,通过《广东各界反对英帝国主义屠杀万县同胞示威大会决议案》,会后举行示威游行。 11月6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会址东园被反革命分子纵火焚毁。罢工委员会立即派出武装纠察队布防及组织调查起火委员会,并指出这是帝国主义破坏罢工的阴谋。省港罢工工人及各界人民纷纷声讨敌人火烧东园的罪行。 12月6日 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发出关于限制罢工及所谓处置工会纠纷的反动布告。 15日 广东当局发布限制工人运动的反动禁令。在省港罢工工人支持下,广州工人代表会为此向省政府提出抗议。 1927年1月1日 国民政府由广州迁到武汉。 2-3日 反动的广东机器工会在广东当局纵容下,对广州铁路工人发动进攻。铁路工人在农民自卫军和省港罢工工人的声援下,英勇击退敌人。 12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就今后香港职工运动问题向香港总工会下达训令。 16日 省港罢工工人及广州各界代表一千多人举行援助汉口人民反英斗争大会。 21日 省港罢工工人举行纪念列宁逝世三周年的活动。《工人之路》出版《纪念列宁特号》。 2月17日 广东省政府警备司令及公安局借口取缔“工人持枪殴斗”,收缴工人纠察队武装。省港罢工工人及广州工人为此向农工厅请愿,提出抗议。 25日 省港罢工工人及广州各界人民集会欢迎国际劳工代表团,并举行国际反对帝国主义武装干涉中国大会,与会人数达三十万。 3月16日 中共广东区委会、省港罢工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广州办事处、广东省农民协会等团体联合会发表对时局的宣言,要求国民政府认真执行民族革命的工农政策,实行进步的农村政策。 下旬 省港罢工工人与广州工人共同举行庆祝上海工人武装起义胜利的活动。 4月12日 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对革命群众实行疯狂的大屠杀。 15日 国民党反动派在广州实行反革命政变。反动军队包围省港罢工委员会等革命团体,解除黄埔军校和省港罢工委员会的武装,并大肆杀害省港罢工委员会领导人、广东工人运动领袖及共产党员、革命群众李森、何耀全、刘尔崧等二千多人。此后,省港罢工委员会等革命组织陆续转入秘密的地下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