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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平分[1]

格·瓦·普列汉诺夫

1880年1月



人民的声音——神的声音


  在千百万俄国农民群众中不断地出现、消失、又重新出现大量形形色色的流言、传说和期望。尽管这些流言表面上各不相同,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来源,那就是人民渴望从现实的、无法忍受的困境中寻求某种出路。但是,除了一种流言之外,任何流言都没有获得如此广泛的,可以说是遍及各地的传播,也没有那样地引起政府和知识界的注意,这就是似乎即将平分土地的流言。任何人不仅无法指出这种“谬论”的发明者,甚至也无法指出它的发源地。可能,散布这种流言的是人民当中那些“饱经风霖”的人,他们长期在人世间漂泊,感受到的不是那种城市小市民的虚假的文明习惯,不是对“愚昧的乡下佬”的蔑视态度,而是对人民需求和人民苦难的深刻的本能的理解。这种流言传遍了整个俄罗斯的农村……到处变成了有关“听从的时刻”即将到来的坚定信念等等。我们的人民并不关心他们所期待的土地改革究竞同谁的“神圣权利、同何种“社会基础”发生矛盾,他们只是把对这种改革的期待当作缓和痛苦现实和指望美好未来的依据。按照他们的意见,现代俄罗斯国内外生活中的一切事件都要从这个不可避免的事实出发去进行评价。谋刺皇帝,处决政治犯,限制哥萨克,进行东方的战争,准备人口调查,—尽管所有这些事实显然不能相提并论,人民却完全是从自己对平分土地的股切期望的角度来对它们进行衡量的。他们在每一件事上都只看到能够证实自己希望的根据。人民对马科夫先生所颁布的、对沙皇的声誉几乎帮了倒忙的那个政府通告[2]完全不予信任。“在我们的意志面前不止一次地这样宜读过、宜布过,但意志依然表现出来”——大概,这是马科夫先生没有料到的答复,在这种答复的特殊逻辑面前,看来会遭到破产的还不止是一项政府的声明。
  这种坚定信念的影响甚至扩展到了纯商务关系的范围,大家知道,在某些地方,农民拒绝购买土地,不愿签订长期的租借契约。平分土地的流言对民心的影响,大概只有废除农奴制的流言才能与之相比。废除农奴制的流言几乎从这一制度在俄国诞生的那天起就在人民中传播开了,它成了逐年扩大和日益频繁的许多零屋骚乱的缘由,最后,它使得政府相信,“最好还是自上而下地解放人民”,否则这种解放就要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
  从本朝进行的“伟大的改革”至今还不到二十年,而人民,以群众所固有的不知感恩的本性,已经开始在谈论平分土地了,并且在谈论时带着一种执拗的信心,这种信心曾经迫使政府作出让步。谁也不能担保,假如政府这一回再让步的话,人民就不会再要求它作出新的让步,直至国家不断地限制和削弱自己,最后走向完全的自我否定;而由于这一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政府所希望的,所以无论谁也就不可能担保,人民将不得不运用“自下而上”的影响来满足自己的要求,这种影响的罗网是世界上一切政府和自由派都会竭力加以避免的,就象靡非斯特斐勒司[3]中竭力回避十字架一样。至于说到我们民粹派革命家,那么我们认为这种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在我们看来,俄国的全部历史无非是人民村社生活和国家—个人主义共同生活这两种绝然对立的原则之间进行殊死斗争的、充满悲剧的长篇叙述而已。就象拉辛和普加乔夫等人的暴动一样,在巨大的群众运动的时刻,这场象恩风一样血腥的和纷扰的斗争,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只是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形式而已。在伊万雷帝时代,人民曾经赎免了国家对个人生活的干预,如同他们曾经从诺尔曼人、可萨人以及后来的鞑靼人手中得到赎免一样;他们曾经分散移居到北方沿海和西伯利亚荒澳的草原边区和森林地带;在他们自己爱戴的“头目”的率领下结成了下游地区的一帮流民;也有的在荒僻的分裂派教徒的修道院里凭吊“古代对宗教的笃信”,但无论在什么地方,人民总是坚持同一种企求,为同一种社会生活的理想而斗争。
  自由的村社的自理和自治:给予村社全体成员先是自由经营“用斧头、镶刀和犁所能对付”的土地的权利,然后随着人口的增加,供给每人以均等的地块,唯一的义务是参加“公共的题耕和砍伐”;劳动是动产所有权的唯一来源;所有的人都有参加讨论公共问题的平等权利以及由人民的实际需要决定的把各村社自由联合成更大的单位(地方)——这就是人民如此珍重地保护的公共生活的基础和原则,这些基础和原则可以简短地表述为一个战斗口号“土地和自由”,而当人民长久以来的忍耐达到极限时,这些基础和原则就具有使从里海边的阿斯特拉罕到白海的索洛维茨基修道院的群众情绪激动的魔术般的特性。国家从其存在的最初时刻起,就和这些原则有了矛盾。原是自由的村社要向国家政权的代表贡献“食邑”,这些政权的代表干预人民的生活并且剥夺村社以往解决自己内部问题的无容置疑的权利:为了人民所不理解的并与他们的利益毫不相干的目的而向村社征收各种赋税:攫取村社的土地并把它分给私人;将世袭领地和大庄园分给上层阶级并给予他们支配农民劳动的权利;使人民完全成为农奴并施以暴力、暴力、暴力,从“最平静的”阿列克塞·米哈伊洛维奇时代把人民强制地合并算起,到借助于军事判决把乡村变为城市并在“永志不忘”的尼古拉时代强迫推行种植土豆为止——这就是国家给人民带来的福利,这就是国家在其整个历史时期一贯奉行的手法。一些官方的历史学家先生们徒劳地力图使我们相信,俄国人民不仅自愿地欢迎这些公爵,而且始终乐于服从国家制度。这种服从竟是如此地自愿,就同小俄罗斯人服从波兰人或印度人服从英国人一样。
  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都存在着对人民生活的粗暴干涉,对人民生活的方式及其特点的不理解和忽视,对人民权利的践踏。现在也还不清楚,这三个民族中究竟哪一个民族反抗得更激烈,卫自己历来的生活方式的基础更坚定。直到现在为止,俄罗斯国家在和人民的斗争中一直是胜利者,但有谁能够预料这场斗争在将来一定会有取得成功的把握呢?直到现在为止,国家的胜利是彻底的和普遍的。它运用自身机构的铁箍把人民压制住了;它利用这个机构的优势,不仅成功地镇压了大大小小的人民运动,而且还压制了人民独立生活和思想的一切表现;它严厉地对待哥萨克,使土地村社完全变了样;迫使人民为他们自古以来就有的财产——土地——偿付超出其本身价值的赎金;但是,当俄罗斯国家在庆祝自己存在的千年纪念日时,当它看来似乎毫不怀疑那种独立发展的人民生活将要彻底毁灭时,人民却以无比的镇定和毫不动摇的信心宣称,再也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他们宜称,最后沙皇本人也将会意识到这种不可能,并将亲自按照人民的宿愿来改造社会关系。任 何东西都不能象这个虽已被埋没但依然充满着力量并具有独立发展能力的人民的阴郁低沉的声音那样,使得胜利者扬扬得意的心情感到如此痛苦的败兴,并且更加明显地证明,到现在为止,国家制度的影响仍然只是表面的,它不会波及到群众的思想和观点。
  这就是为什么政府发出了警报,并且不顾官方过去作出的一切保证,即认为俄国社会革命党只不过是“几个别有用心的人物”,他们在人民中没有任何基础和影响,而现在却宣称,必须把农民中流传的关于平分土地的议论完全看作是社会主义的宣传。政府竟然认为社会主义者对于人民的意识具有如此巨大的影响,这是迄今为止连社会主义者自己也不敢幻想的。这就是官方声明的逻辑。然而,我们也要公正地承认,在这类错误中,政府的责任比它初看起来要小一些。
  不理解人民生活方式的特点和他们的法律观念,在俄国历史的一切事变中只知道官廷政变的历史以及宫廷中大大小小倾轧事件的年鉴,甚至经常忘记自己亲自采取的一些“措施”的历史——这样的政府,当它怀着惊奇和恐惧的心情听到,农民对于进行完全的土地改革还抱着期望时,竟把它解释为社会革命党的影响,这就不足为奇了。它知道,人民不承认上层阶级对土地的所有权,人民不仅要求剥夺上层阶级的土地,而且要求建立完全另外的、从政府的观点说来是不合理的土地关系的形式,总之,它知道人民期待着社会革命,于是很自然就把这归咎于社会主义者。
  稍微了解各个政党、特别是俄国社会革命党产生过程的读者,当然不需要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是把因果颠倒了。并不是因为在俄国出现了社会革命党,人民对土地以及对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看法才同上层阶级的看法发生矛盾,他们才不同意国家法典核准的关于所有制的概念。相反地,如果没有上面提到的争论,如果这种争论在我国整个国内关系史上没有留下自己的痕迹,没有深入到人们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中去,这个党就将失去任何存在的意义,就将永远是一种不知被什么人以及为了什么原因而移植到俄国土壤上来的异乡植物。我们党正是由于这场争论才产生的,党包含了我们的希望,我们把党看作是获得成功的保证,并且我们认为党是一个出发点,是我们在人民中进行革命工作的作战基地。我们认为,在这个问题上还有必要再来谈几句。
  我们对我党实际任务的看法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即科学的普遍原理以及俄国历史和当前现实的特殊条件。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的科学的最新成就,因此我们认为在占有和劳动方面的集体主义的胜利是社会经济制度进步的基本点。我们知道,“自然界不会产生飞跃”这一说法,既能狭义地用于自然现象的范围,同样也能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我们记得,在这个发展道路上的每一步都是由社会的以往的和当前的状况所严格决定的,一句话,是由该社会的全部动的和静的条件所决定的。但我们也同样确信,治标的办法不能根除社会的祸害,任何一个社会活动家都应该力求对社会进行最大限度的必要的和可能的改革,简单地说,每一个社会活动家都应该成为激进派。由于我们认为社会中的经济关系是其他一切关系的基础,不仅是一切政治生活现象的根本原因,而且也是社会成员的智力和精神气质的根本原因,所以,按照我们的意见,激进主义首先应该是经济上的激进主义。激进主义改革家主要应该致力于最大限度地改善社会经济制度,而不必去考虑这场变革会和平地完成,还是会在来自与保存旧制度利益攸关的人们的暴力反抗的情况下完成。
  所有这些原理不是别的,而是现代社会学的结论,对于整个人类来说都是必须遵循的。所有的改革家和革命家,所有的社会活动家,从释迦牟尼到卡·马克思,从“伟大的”莱喀古士[4]到“渺小的”梯也尔,或者包括总督古尔柯在内,不管是自觉地还是不自觉地,在实践中是遵循它还是与它相抵触,都注意到了这些原理。但是,只要我们一想到把这些原理运用于我们祖国的实践活动,只要我们一读到俄国进步的特殊条件以代替社会发展的一般条件,我们就会由于这些原理的逻辑而成为民粹派革命家。只有在俄国人民的生活方式中,我们才发现生产者对劳动工具发挥充分集体主义所需要的素质,只有维护这种方式,我们才能在农民群众中得到坚强的支持;当前在俄国有可能进行的经济改革和在因果关系上对它来说值得重视的政治改革,就在于消除敌对的影响并为正确发展这些方式扫清道路。但是,为了实现这个最大限度的改革,我们首先必须致力于拙毁我国现存的国家制度。大多数人民象农奴一样在为国家服役。由于国家剥夺人民的土地而造成的缺地现象,构成了一定数量的离乡背井的雇农,工厂便从中招募“人手”。国家以沉重的苛捐杂税迫使农民不得不出外谋生来满足它的要求,也就是说迫使他们充当老板剥削的牺牲品。国家在农村中支持富农和高利贷资本主义,从而一步步地接近最危险的一种人民生活方式。以上我们竭力从历史的观点来解释国家对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方式所持的敌对态度,下面我们要说明一下人民对国家现时的态度。如果读者同意我们的观点,即国家拥有的一切对于人民来说都将是不可挽回的丧失,它所存在的每一年都使人民遭受巨大的灾难、不幸和痛苦,它力图使人民接受一种同他们格格不入的生活方式,从而使民心涣散,那么本文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就是为什么摧毁国家机构应该成为我们的首要任务的原因。由于同国家的斗争只能在“土地和自由”的基础上进行,所以,从上述社会主义的一般原理出发,我们认为,为了拉辛、普加乔夫等人曾经为之斗争的同样目的,我们必须进行鼓动,并得出被我们称之为革命民粹主义的结论。正如一个懂行的俄国农艺师,一定会根据不同的人口、销售和耕作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般的农艺学原理,适应俄国有利的经营土地的条件来运用这些原理一样。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我们的报纸称为《土地平分》的原因。这几个字意味着农民问题的解决,而其他所有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此。当然,这个解决仅仅涉及到上述问题的经济方面,但是,社会的经济关系是人类关系的其他一切范畴的基质。在谈到“土地平分”,即谈到土地时,显然人民忘记了“自由”,也就是忘记了与这个词历史地联系着的所有的社会改革,更有甚者,我们的人民显然认为,土地平分与现时国家的存在是可以调和的:他们期待沙皇来进行分配。
  但是,无论人民目前对此是怎样考虑的,无论他们期待谁来实现自己的要求,经济性质的土地革命不可避免地会引起所有其他社会关系方面的变革。在大规模的人民运动的著名口号中,自由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正如力量和物质不可分割,结果和原因不可分割一样。让人民期待沙皇来进行土地革命吧,让他们相信他,把他看作是自己的保卫者和辩护人吧。但是,人民心目中的沙皇和坐在俄国皇位上的沙皇彼此是不同的,就象罗马的护民官不同于东方的暴君,凯尤斯·格拉古[5]不同于希尔·阿里[6]一样,而我们确信,甚至在权威的旗帜下进行的普加乔夫运动也必然按照人民要求的逻辑导致对我们所理解的那种皇权的完全否定。其次,虚构的东西早晚要在经验面前消失,人民一定会看到皇权的真实面貌。
  社会革命党应该担负起这个任务,即尽快地消灭这个虚构的东西,同时向人民说明,使他们意识到他们所期待的土地改革将会带来的一切必然后果。在推动人民同国家进行积极的斗争,在培养他们独立和主动的精神,在组织他们去进行斗争,利用每一个细小的机会来激起人民的不满,以及通过语言和事实的宣传,使人民具有正确的观点来看待当前存在的以及希望将来出现的社会关系时,社会革命党应该引导人民不要消极地等待从上面来进行“土地平分”,而要积极地从下面提出“土地和自由”的要求。社会革命党的任务以及它对人民的影响可能达到的界限也就在此,只有在这条道路上,我们的知识分子才能期待光荣的历史的未来,只有在这条道路上,知识分子才会找到跨越巨大深渊的桥梁。几乎从罗斯受洗礼时起,从那些对人民格格不入的、腐败的拜占庭的虚弱基础上产生的观点和概念深入到上层阶级时起,这道深溯就把知识分子和人民隔开了。
  所有其他的行动方式,无论它们是何等的激进,无论它们向人民作过多少许诺,从本质上说它们都是反动的,因为所有这些方式不仅以保存国家为前提,而且也以行动上受国家的帮助为前提。不管国家如何适应人民的需求和利益,它给予人民的东西将始终是那样地少,如同作为现代国家基础(不仅是俄国,还有其他各国)的个人主义原则一样,如同这个原则低于群众的互助和团结的集体主义原则一样,而人民的生活却总是建立在或力图建立在互助和团结的原则之上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要求土地革命的人民的声音,就好象是神的声音,它向我国知识分子指出了这场革命的真正的、天意的使命。

译自《民粹派经济文献》1958年莫斯科版第404—411页。
摘自《俄国民粹派文选》





[1] 这篇文章发表在《土地平分)杂志第1期上,被认为是细领性的文件。《土地平分》杂志于1880年1月至1881年12月出版,共出五期。——编者

[2] 内务大臣列·萨·马科夫在一项特别避告中向农民们解释,他们不会得到任何新的份地。——编者注

[3] 靡非斯特斐勒司是歌德的诗到《浮士德》中的魔鬼,——编者注

[4] 传统中的公元前九至八世纪时古斯巴达立法者。——编者注

[5] 格拉古,凯尤斯(公元前153-121),古罗马的护民官,曾为农民利益面进行过争取实现土地法的斗争。——编者注

[6] 希尔·阿里·汗,死于1879年,是1863—1879年阿富汗的统治者。——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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