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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内容与怎样实现民主*
彭述之
(一九四六年五月二十日)
*原刊于《求真杂志》第一卷第二期。作者署名欧伯。
“取消专政”,“实现民主”,近来已成了我们全国一种最普遍的要求。不但一般民众要求民主,一切在野的党派高唱民主,就是当权的专政的政党也被迫再三宣告要“还政于民”,预许“实现民主政治”了。不管将来的结果如何,这总算是一种强差人意的现象,是战后唯一进步的现象,是一九二五至二七年大革命失败以来历史开始表示转折的象征。
但要求实现民主,是一回事,而怎样才能真正实现民主,又是一回事。在中国要求民主的呼声,早在半世纪之前就已喊出了,甚至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的招牌也已挂出了三十五年。可是,实际情形究竟怎样呢?不但真正的民主没有能丝毫实现,反而人民大众越来越陷于极端军事政的炼狱之中!这还不值得今天要求民主的人们加以深深的反省,加以严重的检讨么?
要想现时正在开始的民主解放运动,不致重蹈已往的覆辙,首先便须对于“民主的真实内容”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尤其对于“怎样才能实现民主”,须要有一个彻底的了解。但现在一般要求民主,高唱民主的人们,无论在其所发表的言论或政纲上,对此有关民主的最最基本的问题,却不曾有过明确的表示。最坏的是:甚至连认真探讨的态度,亦很少看见。人们所惯于重复的,不是一些最普通的民主口号,一些缺乏内容的民主公式,就是把过去致使民主解放运动失败的许多错误思想,改头换面地重新散播开来。像这样的情形,如果听其继续蔓延下去,民主解放运动的前途是不许乐观的。
人们应当知道:中国当前的民主问题,决不是一个简纯的临时政治问题,这乃是落后国家一个延迟未决的“历史任务问题”。要深刻而正确地懂得这个问题,至少又必须将中国近百年来的历史发展,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以及与国际资本帝国主义的关系,加以精确的分析和探讨。然后才有可能从中抽出科学的结论,构成民主的纲领,以作民主运动的指南。其次,必须从先进国家的民主解放运动中去学得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必须将我们自己近半世纪以来的民主改革运动的经验加以科学的检讨,以便从中获得真正的教训;因为这教训是我们自己牺牲了无数的生命,偿付了极大的代价,对于我们的民主解放运动的前途是具有决定的意义的。倘使对于“民主问题”不从这种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研究上去求得理解,无论你主观上怎样渴望民主,要求民主,高唱民主,乃至不惜牺牲生命争取民主,但其结果将不可免地又是一幕悲剧的收场。在日常的生活上,人们也许偶然侥幸地获得某种成果。但在广大的历史问题上,“偶然的侥幸”是绝不存在的。历史是一个铁面无私的裁判者,它总是将“胜利”(历史进步性的胜利)判给那些理解历史规律并忠实替这一规律服务的人们,而惩罚那些投机取巧贪图侥幸的分子的。
现在既具有种种征兆,足以预示中国历史又快临到一个转折点,这就是说,现时已在开始的民主运动,有可能转变到一个新的解放时代的前途。但先决的问题,必须有正确的理论(根据历史发展的规律和民主解放运动的教训)来指导行动。“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行动”,这已由近代全部历史证明其为颠扑不破的真理了。谁能聆悟并运用这一真理,谁才能获得未来胜利的锦标。
自然,关于民主问题的全部理论,以及近代民主解放运动的许多经验和教训,绝非一篇短文所能胜任发挥。但我们深望诚心从事民主解放运动的人们,对此加以严重的注意和认真的探讨。因为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理解中国民主问题的内容及怎样实现这一民主的方法。本文的任务,只在将问题庄重地提出,并略予以阐究,希望由此引起大家来作进一步的讨论而已。
民主的历史根源及其意义
民主主义或民主运动,也同其它的社会现象一样,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而它的发生,发展和衰亡,都要受着历史发展条件的限制。虽然由于各个民族或国家的历史发展条件不同,因而其民主的内容及其解决的方法,不会完全一样,但在本质上总是相同的。
民主主义(DEMOCRACY)的思想,本发源于古代的希腊,但在那时只是少数奴隶主或自由民的民主,而绝大多数的奴隶们是完全被摒绝于民主权利之外的。所以古代希腊的民主,只是近代民主主义的一个预言罢了。
近代的民主主义,乃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产物。当资本主义的经济在封建社会的怀里发生并发展至某一程度时,它便感到封建制度的束缚。而且这种经济越是往前发展,则它所感到的束缚也就越不可忍受。因而在代表资本主义经济利益的阶级——资产阶级中,便发出要求民主权利的呼声,进行民主解放的运动来了。因此,民主主义运动的发展,又往往跟着资产阶级本身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的。
近代的民主主义既是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物,因此它在本质上是资产阶级性的。它的历史意义,主要是在资本主义的发展清除障碍,开辟道路。在经济上,资本主义需要自由的劳动力,需要提高农民的购买力,需要自由的国内市场,需要自由地发展它的生产。在政治上,它需要法律的保障(私有财产),需要统一集中的国家政权。但在封建制度的或继承封建制度的君主专制底下,劳动力是不自由的,因为农民既多半附着于土地,而手工业者又深受行会传统的束缚。同时,农民因为自己没有土地或缺乏土地,不得不忍受过分的封建榨取,无法发展自己的生产,根本谈不上有购买城市商品的能力。此外,如行会限制生产的种种法规,封建的关税壁垒,以及货币与度量衡之纷乱和不一致等等,都是妨害资本主义经济自由发展的障碍物。但这些障碍物与封建的地方主义,贵族僧侣的特权,以及君主专制的官僚政治,是紧相联系着的。所以,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发展自己的资本主义的经济,便不得不要求改革封建的土地制度,以便提高农民的购买力并获得自由的劳动力;不得不要求打破手工业生产的行会制度,以便自由发展资本主义的工业;最后,不得不要求推翻封建传统的君主专制,剥夺一切贵族僧侣的特权,以便组织自己的代议制政权,建立民族统一集中的国家,以此来统一国内市场,并进而向国外市场扩大自己的势力或抵抗外来的侵略;——这些便是近代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的历史任务。而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思想、信仰自由等)和平等(所谓在法律前的平等),不仅是达到实现这一民主历史任务的前提条件,而且也是其应有的结果。欧洲自文艺复兴时代后几百年的历史,差不多都是为了争取实现上叙的民主任务而斗争的历史。十六世纪尼德兰(荷兰)的革命,十七世纪英吉利的革命,以及十八世纪法兰西的大革命,不过是这一民主斗争之最尖锐,最高度和最典型的表现。美国的独立运动,也是属于这一民主斗争之另一典型。十九世纪中叶法、德、奥、意的革命运动,国家统一运动,则是这一民主斗争之继续。最后,就是俄国一九一七年的十月革命,也是由于此种民主的历史任务所促成。
就西方先进国家的民主解放运动的历史体现看来,民主主义的内容或民主的历史任务,其中最主要之点就是:解决土地问题,摧毁封建贵族的特权及其专制政治,建立民族独立统一的国家,而普选的代议制政治则是这一民主主义在政治上之集中表现。这种民主主义,在近代历史上确曾起了伟大的进步作用——它曾替资本主义的经济清除了封建制度的障碍,开辟了自由发展的道路。倘使没有民主主义的帮助,资本主义是无法向前进展的。但民主主义自身亦有其一定的阶级内容和历史界限,绝不是像一般庸俗的民主主义者所想象:它是超阶级,超历史,“放之万世而皆准的”永久真理。它同宇宙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它的发生,发展和衰亡。假如西方先进国家的民主主义,在十八世纪以前是发生和生长时期,十九世纪是繁荣时期,到了二十世纪便已开始变质而成为负的因素了。所以在现时西方先进国家中所急切要求的,已不是一般的民主主义,即资本主义范围内所能容许的民主主义,而是更进一步的代表劳动民众的民主主义,即社会主义了。而且事实上,像德意的资产阶级已经放弃了以前的民主主义,而转到了极端反动的纳粹主义或法西斯主义。这便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在西方先进国家已经显示衰落的确切表征。然而这绝不是说,东方落后国家的民主主义也达到了同样的阶段。相反地,民主主义在东方落后国家(殖民地及半殖民地的国家)中还具有推动历史进步的重大作用。假使这些落后国家不解决民主的历史任务(如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扫除封建残余,解决土地问题等),便绝对无法向前发展。但同时也绝不是说,东方落后国家(像中国、印度等)之解决民主的历史任务,一定要依靠画葫芦地循着西方先进国家(如英法德等)的轨道进行。我们根据落后国家之历史发展的不平衡律和综合律,宁可说,它们解决这一任务,有它们自己的途径。而且这途径也可以从西方先进国家历史发展的经验中获得指示。
西方先进国家民主改革的经验
民主改革的运动,即解决资产阶级性的民主历史任务的斗争,在西方先进国家中一直延长了好几个世纪。且其过程是异常之盘旋曲折,错综复杂而多种多样的。但其中有几个主要的国家,可以作为民主改革的典型,那就是英、法、美、德、俄。
英国,如大家所知道的,它是首先发动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革命(所谓工业革命)的一个国家。但在这个生产革命之前,英国却曾经历了整整半个世纪的最严重的民主斗争,经历了两次的革命,尤其是第一次革命(一六四〇至六〇年)不但经过的时间最长,且其斗争亦最为严酷。因而它的经验和教训亦最为丰富。这次革命最显著的表现,就是:它一度摧毁了代表封建特权的斯图亚特君主专制政府,将国王查理第一送上了断头台,成立了民主共和国,解决了一部分农民的土地问题。但在这次革命的过程中,当革命越是往前进展,反封建君主专制的斗争越趋激烈,要求民主的解决越趋彻底(如均分土地,建立普选的一院制等),下层的民众(城市的工人,手工业者和乡村的农民)越趋积极,越表现得勇敢和坚决时;而资产阶级的上层(如长老会及清教徒会右派所代表的)便越来越往后退,越来越趋于同王党贵族的反动势力谋取妥协了。也正因为如此,一方面使革命推行到了极限(就当时的历史条件言),而另方面又使反革命获得了新力军(即从革命队伍里脱离出来的资产阶级分子),当革命走到精疲力竭时,斯图亚特王朝又重复出现于英国的历史舞台。但英国经过了这一次大革命之后,整个的社会基础是变化了,专制君主和封建贵族们的立脚地是动摇了,无论查理第二和詹姆斯第二及其臣仆们如何企图恢复已往的权位,但历史已注定了他们的命运。所以至一六八八年,当资产阶级又感到不能忍受,起而向专制王权进行斗争时,即轻易地结束了斯图亚特,获得了所谓“光荣革命”的胜利,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的代议制政权,这便给十八世纪的工业革命奠定了巩固的基础。
法兰西的大革命(一七八九至九四年),比起英国的第一次革命来,进行得更为彻底。它不但彻底敲碎了布尔邦王朝的君主专制,把路易十六送上了断头台,建立了最革命最民主的共和国,而且还彻底地取消了一切封建贵族和僧侣们的特权,扫清了封建的残迹,解决了土地问题(即无条件没收一切贵族僧侣的土地分配给农民或转让于资产阶级)。但另一方面,当革命越是向前进展,革命的民主改革越趋于彻底,下层的群众(巴黎的山克洛特和乡村的农民)越趋于急进时,法国的上层资产阶级(如米拉波,辣斐德及整个的基郎特党)也同它在英国的前辈一样,越来越脱离革命的行列,转而阴谋破坏革命,力图与王党贵族妥协,积极进行反革命去了。结果便形成了德尔米多月的悲剧,产生了邦那巴特(拿破仑)的独裁,最后又是布尔邦王朝的复辟。但法国大革命所解决的民主历史任务(如土地制度的改革),所造成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条件,无论路易第十八及查理第十如何想阻碍它们,却终究是徒然!所以仅由于“七月革命”(一八三〇年)的轻轻的一击,布尔邦王朝也就最后被送进了历史博物院。因此,我们可以说,如果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是替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革命奠定了基础;则法国十八世纪的大革命,便是给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昭示了最完竣的模范。
美国的独立运动(一七七五至八三年),是资本主义初期一个最典型的殖民地解放运动。因为美洲完全没有封建的传统,所以当时北美的敌人只是单纯的英国的压迫和束缚。在独立运动中,由于美国民众反英的异常勇敢和牺牲的精神,以及其领导者(如华盛顿)的坚决意志和无误的战略,很快地就完成了北美合众国独立的使命,在新大陆建立了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以此开辟了一条向资本主义自由发展的坦途。
德国,直到十九世纪的中叶,还是欧洲一个落后的国家。它不但保留了浓厚的封建传统,而且还深深停滞在封建割据的四分五裂之中。所以那时横在德国民族面前的民主任务,不仅仅是需要解决土地问题,而且特别急切需要的,是如何打破封建的割据,建立民族统一的国家。一八四八年的“三月革命”,原是适应这种历史需要而产生的。但德国资产阶级由于自身的卑怯,又鉴于法国“二月革命”的“恐怖”,于是竟在工农群众向着王权及封建势力英勇进攻的当中,而卑劣地同反革命势力妥协去了。结果是革命陷于流产,土地改革和国家统一的任务,只得等待着采用另一方法去解决,那便是俾斯麦的“铁血主义”及其“社会改良政策”。“铁血主义”借着两次对外的恶战(普奥战争和普法战争),确曾把德意志统一起来了。但这种统一是以资产阶级屈服于普鲁士的土地贵族为代价的,因此,德国的资本主义也就和普鲁士的军国主义结成了不解缘。而“社会改良政策”运用在土地问题上,则是将资本主义的剥削与封建传统的压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得普鲁士的农民变成了资本主义化的地主们的驯服奴仆。正因德国的民主任务之解决,不是由于革命,而是借助于俾斯麦主义(我们东方的日本,也是俾斯麦主义的蹩脚的模仿者),虽然德国因此很快地发展了资本主义经济,并很快地走上了帝国主义,但它所包含的爆炸性也就特别猛烈。两次世界大战之均由德国发动,与此种历史根源并不是没有关系的。
东欧的俄国,比起中欧的德国来更为落后。因此,不仅它的民主改革运动落后了半个世纪,而且它完成这一改革所走的道路也就成了另一典型。如果民主的历史任务,在德国最迫切的最主要的是建立民族统一的国家,则在俄国便是解决农奴式的土地问题。但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又必须彻底摧毁代表地主贵族的沙皇专制政府。可是,俄国的资产阶级(像立宪民主党所代表的),比起德国的资产阶级更为卑怯无能。所以它对于土地问题,自始就采取了藐视和怠工的态度,而对于沙皇政府则更企图谋取有利于自阶级的妥协。因为它与地主贵族保有着极密切的联系,所以不敢、也不愿为了土地问题去同它们决裂,以致打断了自己和沙皇政府谋取妥协的桥梁。俄国的无产阶级(如布尔什维克所代表的)则完全相反。它不只是赞助农民解决土地问题,而且还以解决这一问题为自己的最重要的任务。因为它认为当前直接的政治利益,是在于同农民联合去摧毁代表地主贵族利益的沙皇制度,以便乘此踏进政治舞台。城乡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如社会革命党及孟什维克所代表者)虽然也同情于农民取得土地,可是它们缺乏决心和勇气去帮助农民解决问题。所以它们在这一问题上,也同对于其他的民主问题一样,经常动摇于资产阶级之间,结果总是帮助了前者,而拖延了土地问题的解决。
由于上叙几个阶级对于土地问题所采取的根本态度不同,因而便决定了俄国民主改革的特殊道路。这就是说,俄国资产阶级性的民主任务,不是由资产阶级(包括小资产阶级在内),而是由无产阶级去完成。正由于无产阶级决心领导农民来解决土地问题,所以能获得农民群众的忠心拥护,因而它乘着民主运动的高潮便踏上了政权。结果也就最彻底地解决了土地问题及其他的民主问题(如国内弱小民族自决问题)。俄国十月革命所表现的历史事实就是如此。因此,我们可以说,俄国的十月革命是把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改革运动与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有机地衔接起来了。
从西方先进国家民主改革运动的一般经验看来,民主任务(如土地改革,废除封建特权,取消君主专制,建立民族独立统一国家等)的解决,虽然是替资本主义的发展清除道路,是最有利于资产阶级的。但资产阶级本身对此却往往采取不彻底的妥协态度,这在最早期的英法民主改革运动中便已如此。而在后期的(即十九世纪以后的)民主改革运动中,特别在较落后的国家中(如德俄等),资产阶级更是显得卑怯和反动。反之,下层的平民群众,特别是城市工人和乡村农民,总是在民主改革运动中形成了最主要的和最坚决的动力。而且历史越是往前进,越是在落后的国家中,这种情形也表现得越明显。最后到了廿世纪的俄国,资产阶级性的民主任务,甚至由无产阶级才将它加以完成。但当俄国无产阶级完成资产阶级性的民主任务后,它却不能再循着发展资本主义的民主道路走,而是要跨进自己的社会主义的前途了。这便是西方先进国家民主改革运动发展的基本逻辑,是它们的主要经验和教训,是民主任务迟延未决的东方落后国家值得特别加以考虑和借镜的。
中国的民主任务
中国是东方一个最典型的落后国家。而它的落后性,则主要表现于社会生产的长期停滞和被国际帝国主义侵略的半殖民地的地位上面。
由于生产的长期停滞,我们两千余年来(秦以后)的社会经济基础也就停滞在自然性的农业上。但同时因为“前资本主义期”的商业和高利贷之某种程度的发展,土地却早已走上了私有化的阶段。因此,一切官僚贵族,商人和高利贷者,差不多都取得土地为剥削农民增加财富的唯一手段。于是土地也就经常集中于它们的掌握中。另一方面,整个君主专制的官僚的上层机构,又全靠压榨农民(如各种各式的赋税)来维持。这样一来,我们的农民便成了全部社会生活的负担者,一切上层阶级剥削和敲诈的对象了。这便是中国“农民问题”,亦即“土地问题”的历史根源。
自鸦片战争的结果,西方资本主义得以自由侵入中国每一角落后,而首先遭受到严重打击的又是我们的农民。因为外来商品的“价廉物美”,便破坏了它们的手工业(家庭副业);因为农产物的商品化,使它们更依赖于商人,听其操纵;因为专制官僚政府费用的急速扩大(连几次对外战争的战费及赔款在内),大大地增加了它们的负担,即增加赋税;因为一切官吏加速地贪污和腐化,其恶果自然也是落在它们身上;至于旧有地主们因商业发展而生活费用提高,更只有靠增加地租,加重剥削农民来维持;——这一切综合起来,农民群众更越益陷于贫穷化,陷于困苦的境地了。而暂时解松困境的唯一方法,便是出卖土地或举行高利债。前者的结果,使土地越来越集中于少数人(官僚,军阀,商人,高利贷者,工业家等)之手;而后者则使农民永久陷于高利贷的吸吮,迄至吮到最后一滴血为止;——这便是西方资本帝国主义侵入后对于农民方面所造成的最一般的情形。这情形,经过满清末期,辛亥革命后的军阀统治时代,直至国民党专政多年,不但没有丝毫改善,反而跟着时间的前进而日趋严重。尤其是抗战八年,我们的农民既经过了敌伪的无比蹂躏和榨取之后,又遭受“胜利的”军人官吏和土豪劣绅的种种强征勒派(如派军米),简直是堕入了“人间地狱”!所以近来农民骚动(如西康及浙江宁平县的暴动),日有所闻,这证明农民的痛苦,已达到临界点了,再也难于忍受了!
但大家知道,中国的农民是占全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这个无比庞大的群众,既日益陷于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军阀、官僚及土劣的重重压迫和剥削之下,日益陷于饥饿的死亡线上,它们的生产力当然只有日趋衰落,它们的购买力更是日益缩小以至于零;再加上天灾人祸(如军阀混战,国共战争等),它们当中的一部分不是流于盗匪,就是举行暴动,其结果当然又是转而加速农村经济的破产;在这种情形之下,国内市场除了日趋衰落和缩小之外,还有什么前途呢?然而这对于城市生产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一个绝对的障碍!所以解决农民问题,或土地问题,即没收地主土地重新配给无地或缺少土地的农民,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和高利贷,制止一切军阀、贪官污吏及土豪劣绅的横敲勒索,乃是恢复并扩大国内市场,提高城市生产,复兴国民经济的最最基本的前提。同时这也就是中国民主主义最基本的内容之一。
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帝国主义所加于中国经济的异常打击、束缚、以及对于整个民族的危害,现在差不多已成了公认的常识。但人们所容易了解的多是那些最表面的、最露骨的不平等现象,如:割据土地,建立租界,创设特别法权,以及外军的自由驻扎,外轮的自由航行……。然而埋伏在这些现象下面最重要的作用,却是自由销售商品,购买原料,以及无限的投资(如筑铁路、开矿山、设工厂等),——这才是帝国主义国家侵略中国的最基本的经济目的。为要达到此种目的,便必须在经济上操纵中国的海关权,在政治上用各种威胁利诱的手段使中国的统治者变为自己的代理工具。如果海关不完全获得自由,中国的政府不彻底脱离任何帝国主义的羁绊,即令某些租借地收回了,租界废止了,特别法权撤销了,外国军队不自由驻扎了,外国商轮不自由航行了,……但中国的国民经济还是无法发展,绝大多数人民的生活水准还是无法提高,整个的社会政治还是无法走上轨道的。这一层,我们只须略一注视现时的情形就够明白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的不平等条约不是名义上已被取消了吗?可是实际情形究竟如何呢?不但香港、九龙和澳门仍然被握在外人手里,而且东北的旅顺大连和主要的铁路干线又在“雅尔塔秘密协定”之下重新断送了。最重要的是:海关权虽已从日帝掌握中收回来,但暗地又落在美国人手里。所以最近美国的商品已如潮水般地涌进来。这情形如果继续并开展下去,事实上也将继续并发展下去,中国的一点民族工业一定会淹死的。同时,又以金元借款为条件,企图将整个中国搁在菲律宾的状态之中。所谓“四强”或“五强”之一的中国,难道应该如此吗?!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的民族独立还远没有完成。彻底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收回一切主权,脱离任何帝国主义的羁绊,求得真正的土地完整和独立,——这一最重要的民主任务,还摆在我们面前急待解决呢。
除了对外需要民族完全独立,对内急待解决土地问题外,我们国内还有一个弱小民族的问题。所谓汉、满、蒙、回、藏;除了满族已完全汉化并与汉人混居外,蒙、回、藏三族确还保持着各自的经济生活,各自的言语、风俗、宗教,并各据有一定的地域。这三个民族的人口,虽然比起汉族来是居于“少数”(但也不下三千万人),并住于边疆,但它们对于中国的统一与和平,对于整个国家经济生活的发展,还是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的。中国历史上,汉族和这些弱小民族,演过多少次的战争,耗过多少的物力和人力,凡是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的。即以最近的情形来说,“伊宁问题”已闹得满城风雨,“东蒙问题”亦一度提出,但这还不过是表示我们战后的弱小民族问题尚在重新开始而已。倘使这个问题不迅速谋取合理的解决,将来纠纷的爆发是不可收拾的。正因此,国内的弱小民族问题,也是我们当前一个重要的民主任务问题。
其次,就是一般下层劳苦群众的地位急待改善。尤其是工人群众的地位必须提高,它们的最低限度生活,必须获得保障。因为它们是现代生产的唯一负担者。如果它们不能过活或陷于奴隶状态,不但现代的生产无法提高,就是整个的国民经济也是无法开展的。因此,在先进国家中,订立“劳工保障法”,早就成了一种迫切的民主任务。如“八小时工作”,“保护童工和女工”,“工人自由组织工会”,以及争取改善待遇的“罢工权”等,早已成为公认的民主权利了。但我们中国的工人群众,几十年来都是处于极端被压迫和剥削的地位,它们的工资,除了极少数外,总是养活自己还不够,更不要说供养家属了。它们的时间,都是在十小时以上,有些甚至超过十五、六小时、自由组织工会和罢工,直到现在还是视为不合法的。至于童工和女工的保护法,更是谈不上了。这种情形,不仅仅是表示中国的落后,而且证明我们的资产阶级“只顾挤牛奶,连牛的死活也是不管的”。因此,改善一般劳苦群众的地位,特别是改善工人群众的地位,还是我们当前的民主任务之一。
最后,成为民主改革的最大障碍的,是专制传统的政治机构。它的核心,是专横而又腐败的官僚制度。这制度,在满清是以君主专制的面貌表现出来;入“民国”后,前一时期是在各个军阀之下活动;而最近二十年来,则体现在一党军事专政的机构里。官僚制度的阶级成分,是跟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的:在满清,主要是地主贵族和商业高利贷者;而往后则以买办阶级,银行财阀及少数上层工业家为其中心。正因此,这种官僚制度是最仇视任何民主的改革的。例如解决土地问题,便要侵犯到它所代表的地主的利益;对外完成民族自主,则要使它所代表的买办失去其主子的欢心;提高工人待遇,又要得罪它所代表的工业资本家。而且这种官僚制度的本身,也好像有它自己的“进化”律。在满清时代的官僚制度,早已为西方人所惊异,可是以满清的官僚制度比起现在的来,却是小巫见大巫了!所以,为了要解决民主的任务,首先必得彻底摧毁这种根本违反民主,阻碍民主的官僚制度及其外壳,而以现代普选的民主制去代替它。
民主任务的解决,可以说是从落后国家走上进步国家的一道桥梁。凡是民主任务未经解决的国家,它一定永远陷于瘫痪、混乱和听人摆布的泥沼里而不能自拔的。
中国过去民主改革运动的教训
西方资本主义的侵略,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西方的文化,西方的民主思想(当然不是出于侵略者的自愿)。当中国的经济受到西方资本主义的影响而发生了某种程度的变化,即发生了某种资本主义的经济而要求向前发展,但同时又受到阻碍时,就逐渐要求民主,感到民主改革的必要了。戊戌的维新运动,乃是适应这种客观的民主要求之第一次的表现。
戊戌维新运动的基本倾向,是企图将一个君主专制的国家改变为君主立宪的国家,并以此从上至下来改革旧有的社会经济制度,逐步地走向现代的资本主义。但事实上,满清的君主专制的官僚机构,绝非光绪皇帝一人所能代表。相反地,光绪不过是寄生在那个庞大而顽固的官僚机构上面而已。虽然年青的皇帝因受了种种外来的刺激(如甲午战争的失败及随之而来的各帝国主义的种种因素),志愿“维新”,切望实行某种民主改良来延续清廷的命运。可是,实际上代表那个官僚机构的西太后及其党羽们(如荣禄等)却绝对不能容许。而维新派的康梁等又完全没有群众作基础。因为在那时真正需要民主改革(土地问题)的乃是广大的农民群众。但这正是康梁诸人所未曾想到,甚至害怕想到的。所以戊戌的维新变法,不到百日就给西太后及其党羽们打断了。这里不但证明了:满清的君主专制官僚政府,已绝对不容许改造或改良;而且昭示了:离开群众行动的上层改良主义,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辛亥革命的领导者们,是最先懂得了满清政府的无法改良(如孙中山曾一度上书李鸿章,请求政府自行改革,但得不到回响),才决心要推翻这个政府,扫除这个阻害民主改革的障碍物,建立民主共和国,以此来推动国家走上现代的道路。这一点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觉悟,是民主改革运动的一个大进步。但他们当时对于中国的民主任务,既远未能了解,而对于凭借何种群众力量来解决这一任务,更是认识不清。所以他们提出的“民族主义”只限于“反满”。殊不知这个以满族为代表的政府,早已同汉族的官僚们混为一体,而变成为国际帝国主义的工具了。因此,在当时阻害“民族主义”,即阻害中国实现民族自主和独立的主要障碍物,已是国际帝国主义,是国际帝国主义多年来所加于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的束缚,而不仅仅是其代理工具的满清了。而且满清政府的实权又早已大部分落在汉族的官僚和军阀手里。如果只是单纯提反满,就无异在实际上放松了这班汉族的官僚军阀(如袁世凯所代表的一群),表示可以同它们妥协。后来的结果正是如此。其次,关于土地问题,辛亥革命的领导者虽已把它提出来了,其公式是“平均地权”。但怎样才能将“地权”“平均”呢?换句话说,怎样才能把地主的土地拿来均分给没有土地的农民呢?依照“平均地权”的方法,是由国家用款项从地主方面收买过来,然后再分配给农民。于是真正的问题又发生了:像如此大量的款项从何处获得呢?当然是绝对无法获得的。所以“平均地权”,对于农民不过是一个“画饼”而已。往后的全部事实更都证明了这一点。复次,对于国内的弱小民族问题,辛亥革命也曾提出过。如“五族共和”的标语,就是一种表现。但它也仅限于提出这一问题。至于怎样使这些弱小民族的下层广大群众改善其经济生活,以及提高这些民族的文化水准,提高它们的政治地位,确定它们的民族自决权,却不曾具体说到。因此,辛亥革命也就不能得到这些弱小民族的积极拥护,反而容易被发动势力利用了去。最后,辛亥革命虽是一个群众的行动(当然是偏于军事方面),但这个群众的主要成分,既不是城市在业的劳动者,也不是乡村那个急需解决土地问题的真正农民群众,而是那些已经脱离了农业生产的“三合会”、“红帮”、“青帮”及“新军”中的士兵等。他们是流氓无产者的一群,虽然因生活的贫困而具有某种反抗性,但他们是没有固定的民主目标的,而且是最容易被腐化、被收买、被某些投机的分子利用的。一个民主的革命建筑在此种群众身上,不仅不会有好结果,且是最危险的。从辛亥革命中出来的军事头领们,差不多都利用他们的“革命军”作工具,变成了大大小小的新式军阀,难道是偶然的吗?
所以辛亥革命的结果,虽推翻了满清政府,挂出了“中华民国”的招牌,但伏在这个民国招牌后面的,仍然是传统的官僚专制政治。与以前主要不同之点,就是:由多头的军阀代替了寡头的皇帝,由军阀的“分权割据”代替了君主的“统一集中”。至于对外的民族独立问题和对内的土地问题,不但没有提出议事日程加以任何讨论和解决,而革命后的临时政府,却反而公开对外宣言承认满清和列强所签订的一切条约(即不平等条约)为有效,并对内向地主声明保护它们的产权哩!这里告诉我们: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对于根本妨碍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民主任务问题,竟采取了如此的妥协态度!这就无异于暗示:解决中国资产阶级性的民主历史任务,有待于另一个阶级来担负了。
“五四”运动,从政治上说来,是一个反帝国主义(日本)侵略和反官僚军阀(安福县)卖国的运动。但就它的全部历史意义说,却是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启蒙运动。正因为是一个思想上的启蒙运动,所以它没有能从政治上提出民主任务的问题来,当然更谈不到对这一任务的根本态度和行动了。而且“五四”运动从头至尾没有任何政党从中指导和推进,这也就决定了这一运动的政治性之薄弱,决定了这一运动之偏重于思想解放的历史意义了(关于这一方面,请参阅求真创刊号拙著《论五四运动之划时代的历史意义》一文)。
一九二五至二七年的大革命,这是继承辛亥革命而来的一个更进一步的真正群众的大革命。而这个革命比之辛亥革命更进一步的主要特点,就是:(一)它将“打倒帝国主义”,“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口号,第一次明白而公开地提了出来,作为行动的号召。(二)这个革命的基本群众,是城市的现代产业工人和乡村的在业农民,而且其中工人占了领导的地位。(三)在这个革命中,第一次出现了一个工人阶级的群众的政党——共产党;并且这党在运动中逐步地把广大的工人和农民群众组织了起来,领导它们参加了一切经济和政治的斗争。(四)这个革命与世界各国的革命群众和组织第一次发生了直接的联系,取得了国际的援助(如各国工人对“五卅”罢工工人的募捐救济以及苏联许多物质上的援助等),因而它是具有非常明显的国际性的。因为具有以上几种主要的进步特点,所以这个革命不仅仅是中国一个真正的大革命,而且可以说是全东方一个破天荒的最进步的大革命。
就这个革命之发动了最广大的下层群众来说,就它之具有现代最进步的政党来说,就它之获得了国际各方面的大量援助来说,它是应该走上完全的胜利,彻底解决中国的民主历史任务问题,将我们整个民族推向一个新的根本改造的历史时代的。然而结果,它终于是失败了,而且比之辛亥革命的失败还要更为可悲!
但这种可悲的后果,它的原因究竟何在呢?其中最主要的是:这次革命,在政纲上虽然明确地提出了打倒帝国主义,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以完成对外民族独立的民主任务问题。但对于极关重要的土地问题,却始终没有提出一个正确而具体的纲领来。所以当农民群众运动达到高潮时,农民运动的领导者便陷于彷徨、混乱和不知所措的窘境。而农民群众本身,则经过相当时期的热烈追求(土地)和坚苦奋斗之后,觉得仍然得不着土地时(由于领导者的自动阻止),便也逐渐陷于等待、疲倦和麻痹的状态中。因此,当反革命获得准备时间来向农民进攻时,它们更陷于惊慌失措,只得任听敌人宰割了。另一方面,而且是最主要的,是代表革命群众的政党,由于年青和幼稚;缺乏本国斗争经验的传统;革命理论和政治水准的太低;对于西方革命运动,尤其是俄国革命运动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全不了解;以及始终落在一种典型的外来的机会主义领导底下。将阶级合作代替了阶级斗争,将妥协谈判代替了革命行动,以致不自觉地在思想上变成了阶级敌人的俘虏,在政治上作了同一敌人瘫痪群众的工具,因而在紧急关头遭到昨日的同盟者掉转枪来向它扫射时,就陷于仓皇失措,不是束手待毙,就只好临阵脱逃了。于是革命的果实,就成了反革命祭坛上庆祝胜利的牺牲!一个最伟大的革命,竟如此悲惨而讽刺地结束了自己!所留下来的是一党专政。在这个专政下,不平等条约依旧保存,“平均地权”依旧写在纸上,劳苦群众依旧任人压榨,军阀官僚照样横行,白色恐怖遍满全国,……中国的历史带着遍体创伤,带着一副较为新颖的专政面具,又倒退到老远的过去了。
革命失败了,中国新生的希望被打断了,于是,整个的国家民族又重“陷于瘫痪,混乱和听人摆布的泥沼里”。内部的军阀混战,农民暴动,接连不断地发生。国外的帝国主义,特别是其自身陷于异常矛盾的日本帝国主义,也就乘机而起,冒险向中国进行前所未有的凶猛侵略,企图吞并整个中国来解决其矛盾,这便迫使中国整个民族陷进了一个空前未有的“国难”时期。然而这正是一九二五至二七年大革命失败的逻辑结果。倘使这次革命获得了完全的胜利,解决了民主的任务,踏上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实行了全般的政治经济改造,使几万万的人民获得了自由发挥其创意力与活动力,不但日本帝国主义绝对不敢向中国冒险,而且它的本身,在中国革命胜利的影响之下,在日本民众响应中国革命而自寻出路之下,将自顾不暇,大有可能被送入坟墓呢!这样,不但东方的面貌将大为改观,就是整个的国际局势也会受到决定的影响,至少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可以避免的了。
如果从我们过去民主改革运动的全部历史看来,差不多可以说,是一部不断失败的历史。其根因就是我们的资产阶级对于自身所需要的民主改革,始则幻想从上至下的改良,继则采取畏缩妥协的态度,最后则完全走到相反的方面,而决心作了民主改革的敌人。这在西方经过整整的三个世纪,从英国、法国、德国到俄国所反映出来的经验,而在我们这个落后国家里,不到三十年就明显地表现出来了。这也就是现代落后国家的历史,往往将先进国长期发展的历史压缩在短期内体现的“综合律”或不平衡发展律的具体表现之一。这一规律充分证明:我们的民主历史任务,只有依靠下层的工农群众及一切被压迫人民自己的力量,才能获得真正的彻底的解决,——这便是今后民主改革运动的指标。
怎样实现民主
民主的历史任务,即民主主义的真实内容,以及在客观上妨害解决民主任务的障碍物,我们在前面不但已经具体地解释过,而且还从历史发展的经验上扼要地论证过了。现在摆在面前的问题,就是:究竟要怎样才能实现民主,即要怎样才能解决急待解决的民主任务问题。
民主的内容或任务,既是一种历史进步的任务,是关系到全体人民大众,尤其是工农大众的切身利益的任务,那就只有依靠着人民大众自己的真实力量才能得到解决。可是,人民大众又要怎样才能从意识上觉悟和认识自己的力量,从组织上形成、集合、集中、并发挥自己的力量呢?这首先就必须争取一般的基本的民主自由权利。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及罢工的自由权等。
因为只有获得言论和出版的自由,人民才有可能表示自己的愿望、意志和要求;只有获得集会的自由,人民才有可能按照需要集合在一起来讨论和研究有关于自身生活及一切社会国家的各种问题;只有获得结社的自由,各种人民才能形成自己的组织(如各种产业或职业团体),集合自己的力量,组织或参加各自所需要的政治团体(政党在内);只有获得思想和信仰的自由,人民才能发表自己的根本主张,阐明自己的任何理想,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任何主义或宗教;只有获得罢工的自由,工人及一切被雇佣的职业者,才能改善自己的生活,不致任听雇主们的剥削和压迫而陷于饥饿与奴隶的地位。所以,争取这些一般的民主自由权,乃是人民大众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精神力量,形成和加强自己的组织力量之绝对必须的条件。没有这种条件,人民大众只是一盘散沙,绝难表现任何自觉的集体的和有组织的力量的。正因此,凡是专制主义者,官僚主义者,一定首先要剥夺或限制人民的自由,以便轻易达到它们剥削和压迫人民之目的。反之,凡是要想从统治者的剥削和压迫下挣脱出来的人们,也一定首先要争取这些民主自由之实现。
但同时我们必须指出:争取这些民主的自由权,并不完全限于向统治阶级一方面。凡是在已经组织的民众团体,如工会、农会、学生会、职业团体、乃至各种政治集团内部,都必须争取民主化。在任何群众组织或政治团体内部,凡是其上层领袖不允许或限制下层群众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以及自由讨论问题,自由批评领袖们的言论和行动的,都是根本违反了民主的原则的。像这样内部没有民主自由的组织或团体,不过是一种“在野”的官僚机构,而那些“领袖们”也只是一些“在野的”或“候补的”官僚而已。但现在的许多群众组织及政治集团,正是这种情形。然而这对于发展群众的民主精神和组织能力,是异常之有害的;在事实上,这是阻碍真正民主运动的发展,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为专政的统治阶级而服务的。因此,在任何民众团体内部采取民主化,打倒官僚主义,打倒上层少数分子的把持操纵,也是在整个政治上争取民主化的重要条件之一。
但仅有民众的意志和组织,还是不足以解决民主的任务及其他有关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的。所以,必须有一个具有全国性的最高的政治机关,才能把全国各种民众的意志和力量集合和集中起来。这便是现时人们所公认需要召集的“国民会议“。但这个国民会议必须由普选和不记名投票产生,并且必须具有解决一切有关国家重大问题的全权。因此,我们可以说,普选全权的国民会议,乃是民主主义在政治上之最集中的表现。
所谓“普选”,就是凡满一定年龄的成年男女,都应毫无限制地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而采用“不记名”投票,则为的是防止对于选举人的任何干涉或操纵,以便自由行使其意志。所谓“全权”,就是国民会议具有全部权力得以讨论,决议和公布有关于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并选出行政机关来执行。如果行政机关违背决议案或执行不力时,国民会议得随时重选或改组之。只有这样的国民会议,才有可能真正代表全国人民大众的意志、要求和利益,从上至下地实行民主改革,实行改变一党专政的官僚制度,使整个国家民族走上现代的民主化。也只有这样的国民会议,才有可能解决国共两党间的严重纠纷,使它们在全体人民大众的意志和利益之下受到合理的裁判和处置,以此解决其纠纷。
像现时当权政党所已经决定召集的国民会议,其代表既完全由于圈定、指派或虚伪的选举,那只能算是变相的一党代表(?)会议,或一党御用的会议,与人民大众毫无关系。就是这个会议将来经过“协商”,让“各党各派”或“无党无派”派出若干“代表”参加,那至多也只能算是当权党与在野党派的“代表会议”,与人民大众普选的国民会议还是没有共同之点。当然也就谈不上真能代表人民大众的意志和利益来解决当前各种重要的民主问题了。
至于普选的国民会议之能否召集成功,将以人民大众能否行使一般的民主自由权(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信仰自由等)为条件。因为民众只有在这种民主自由的条件之下,才有可能自由选举自己信任的代表。而候选人也只有在这同一条件之下,才有可能自由地向民众发表自己的政见,宣传自己的主张,并批评敌派的政见和主张,以此去争取选民的信任。否则,国民会议的“选举”一定是虚伪的,不是被当权政党把持操纵,就是被各党派的政客或野心家们贿买和玩弄的。我们已往的一切选举及现时各种参议会的选举,便是铁一般的事实的教训。所以,即是为了实现普选的国民会议,也必得争取一般的民主自由这一前提。
另一方面,国民会议必须以解决民主的历史任务(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完成民族的真正自主,确定国内弱小民族自决权,制订劳工保护法等)为中心目标,才能把整个民族国家从“停滞,混乱和矛盾的泥沼”里拖出来,推上历史进步的轨道,——这才是国民会议应有的历史意义。如果国民会议不以解决民主任务为其中心职务,即令召开了,甚至是“普选”的(?),但一定是空洞的,不能起进步作用的。它只能提供各党派的某些政客或野心家们一个活动的舞台,从事拉拢勾结,或互相争斗,玩弄“议会把戏”,以遂其私图而已。辛亥革命后某一时期内的所谓国会正是如此。因此,召集国民会议必须与解决民主任务密切地联系起来,才具有进步的意义。
至于将来中国究竟能否成功地召开一个真正普选的国民会议来解决民主的任务及其他的国家重大问题,这全靠人民大众,尤其是在生产上起决定作用的工农大众的觉醒和奋斗的程度来决定。我们这里无须事先加以预测。但就一般民众(特别是农民)的利益说,就目前的客观情势说,尽速地召集一个普选而具有全权的国民会议,是十分迫切地需要的。假设这样的国民会议能够召集成功,将是中国政治上的一个大大的进步。即使这样的国民会议不能实现,但站在历史的观点上,在现时还是值得为实现它而争斗的。因为在争取实现这样的国民会议的进程中,民众的觉醒会逐步生长起来,它们的政治经验会逐步丰富起来,它们的组织会逐步发展起来,它们对各党派政治面貌的认识会逐步清楚起来,最后它们对统治阶级的了解会逐步深刻起来,——这是一个最好的“民众政治学校”。民众,尤其是工农群众,经过这样的“政治学校”训练之后,纵或人们死死地要妨碍这种国民会议的实现,它们也就会自行寻找解决问题的另一道路了。也只有到那时,民众才会有决心和勇气采取超国民会议的方法来解决中国的民主历史任务的。俄国所经过的历史事实就是先例。
所以在目前,一切民众都应该为实现普选的国民会议而斗争,应该要求立刻召集普选的国民会议来解决急须解决的民主任务问题以及其他的重大问题(国共的纠纷问题在内)。凡是诚心要求民主,认真争取民主的人们,都应该到民众中去提醒它们,组织它们,号召它们起来向这一目标迈进!我们未来历史的进展,将以这一国民会议运动的进展来衡量。而我们的历史要走上一个更高的超民主主义的新时代,也将借着这一运动作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