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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卷
*关于洛桑代表大会议事日程的决议
一
代表大会议事日程第一项如下:
关于使国际工人协会能在工人阶级(女工和男工)争取彻底摆脱资本统治的斗争中起到他们的共同行动中心的作用的实际办法。
二
在《法兰西信使报》上发表我们的代表大会议程;任何支部无权提出自己的议程,只有总委员会有权拟定代表大会议程;委任总书记将总委员会的议程送交《法兰西信使报》,并将这一决议通知巴黎委员会。[593]
卡·马克思在1867年7月9日和23日总委员会会议上提出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第一国际总委员会会议记录。1866—1868》1963年莫斯科版
原文是英文
注释:
[593]马克思提出这项决议案,是由于国际巴黎支部理事会撇开总委员会,对即将召开的协会洛桑代表大会提出了它自己的充满蒲鲁东主义味道的议程,并在1867年7月20日把它发表在《法兰西信使报》上。——第5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