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我们的皇帝和国王弗兰茨-约瑟夫一世陛下的敕令,我作为皇帝陛下的全权代表,就3月4日在整个帝国生效的宪法中有关匈牙利的情况,作如下的解释和说明。我们最仁慈的皇帝和国王陛下恩准为这个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君主国颁布并发表一部宪法,它加强了整个帝国内部的紧密联系,在维护个别地区的独立性和发展能力的情况下使全国得到统一,同时保证各民族的平等权利。陛下希望,把这部宪法随同他向人民发布的公告,立即用匈牙利王国人民的语言,向他们公布。陛下满怀信心地相信,匈牙利人民将对宪法扩大和保证他们的政治权利表示赞赏。根据这些政治权利,他们有权按宪法规定,参与帝国的共同事务。帝国准备今后以共同权利为纽带,把按国事诏书[205]在同一君主领导下联合起来的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自己的周围。陛下期待着,他的人民将把这部宪法看作对延长宪法有效期,对他们的福利以及对他们的立宪的未来的有力保证,并将懂得如何评价这些由于物质利益和真正自由主义的政治机构的共同性的融合而产生的有益成果。在完成这一成为皇帝毕生使命的伟大事业中,皇帝力求恰如其分地考虑匈牙利的情况;他最崇高的愿望就是,这项使各族人民为切身利益而投身的伟大统一事业,在合理考虑现存关系和认真维护那些经过时间和经验的考验,证明是有益于公众的和生活所必不可少的政治机构的情况下,将得以实现。与此相适应,还有维护法律所保证的宗教信仰自由;在匈牙利国家立法中还原封不动地保留着一个自由活动的范围,这个活动范围仅仅受到为维护帝国及其强大政府的统一所必需的、并根据宪法精神而行动的政权的制约。这一活动范围的必要条件是,在考虑到我们政府卓越的先皇
[注:斐迪南一世。——编者注]1848年春对农民阶级所作的让步[261]的情况下,实现国家内部的改革。一旦恢复了和平和秩序以及平定了不幸在帝国部分地区仍存在的武装叛乱之后,陛下将为匈牙利国家立法确定其法定的活动范围。要促使这种人们所渴望的情况尽快出现,就需要陛下的那些爱好秩序与和平的人民同陛下及其部队的共同合作;在那以前,陛下认为他的义务和权利就是:采取一切措施以恢复秩序、和平与正常的国内行政管理,并且医治这个不幸国家所遭受的无数创伤和使革命的冒险行动不致重演。皇帝陛下将懂得让这些人民依照他们的权利而生活,并使他们适应自己的职业。他充满信心地期待着一切善良的人们在这方面努力支持他,以使他们和他们的同胞都能参与那些由于伟大帝国的新生和一切力量团结在一个伟大目标之下而必然要扩及每一个人的善行。
元帅文迪施格雷茨公爵
1849年3月20日于我在欧芬的大本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