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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诺威自由主义反对派的失败》和《莱茵通讯》两文的编辑部按语[71]



  鉴于所讨论的文章的标题中《自由主义反对派》这一用语,不是作者而是编辑部加的,为此编辑部认为有必要对这个称呼稍作说明。
  反对这个称呼的理由有两个。从形式来说,反对派不是自由主义的,因为它是保守的,因为它的目的在于维护现存的法制。按照这种辩证法,七月革命是保守的,因而不是自由主义的,因为它的目的首先是维护[注:原文中此处和下文是文字游戏:“konservativ”——“保守的”,“Konserva-tion”——“维护”,“konservieren”——“保存”,均同义。——编者注]宪章[72]。然而,自由主义却宣布七月革命是他们的事业。自由主义当然是保守了。它竭力维护自由,甚至对自由的可怜的现状也加以保护,使之不受粗暴的物质力量的侵犯。而且,如果这种抽象想要贯彻到底的话,那么,它就应该承认,拥护1833年确立的法制的反对派,同那些硬把1833年推回到1819年去的反动派相比较,是进步的和自由主义的。[73]
  至于内容本身,则进一步提出这么一种论据,认为反对派的活动内容,即维护1833年宪法,根本不是自由的内容。就算是这样!如果把1833年宪法同自由思想相比较,那么,它当然谈不上是自由的体现。但是,如果把1833年宪法同1819年宪法相比较,那么,它当然是自由的体现了。总之,起初涉及的问题并不是这部宪法的某种特定的内容,而是为了合法的内容而反对非法的篡改。
  编辑部之所以有权称汉诺威反对派为自由主义反对派,是因为几乎所有的德国议会都是把它作为自由主义反对派、作为合法自由的反对派来欢迎的。现在在批判的法庭面前,这个称呼是否证明合适的呢?这个反对派是否已经从仅仅发表自由主义的见解和要求变成真正的自由主义了呢?——研究这个问题也正是该文的课题。
  顺便提一提,根据我们的见解,汉诺威的真正的自由主义,今后应该努力做的,不是维护1833年的宪法,更不是恢复1819年的宪法。它应该努力争取一种符合更深刻、更发达和更自由的人民意识的全新的国家形式。

  《莱茵报》编辑部

卡·马克思写于1842年11月8日左右
载于1842年11月8日《莱茵报》第312号附刊
原文是德文



  注释:
  [71]编辑部的这个按语是同发表在同一号报上的《莱茵通讯》有关。这篇通讯也是对早些时候在《莱茵报》(1842年9月22日和25日以及10月2日和4日第265、268、275和277号)附刊上发表的文章《汉诺威自由主义反对派的失败》(《Fehlgriffe der liberalen Opposition in Hannover》)的回答。——第299页。
  [72]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于1814年6月4日颁布了一部宪章。这部宪章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度,可是各阶层的广大人民都完全被摒弃于政治生活之外。1830年7月26日国王查理十世又颁布了六条命令(七月敕令),粗暴地违反了1814年宪章(解散了新选出的下议院,剥夺工商业资产阶级的选举权,施行新的限制出版自由的措施等等)并意味着宫廷人物、贵族上层和上层僧侣企图实行政变。这一敕令成为法国1830年七月革命和推翻波旁王朝的直接导火线。——第299页。
  [73]1837年恩斯特-奥古斯特国王和他的拥戴者在汉诺威发动了政变。国王在废除了具有温和的自由主义性质的1833年宪法(根据宪法,大臣由国王任命,但对议会负责)以后,使1819年宪法重新生效,保留了等级代表制原则和严格限制省议会的权利。汉诺威的自由主义人士力求恢复1833年的宪法;这种要求体现于哥丁根大学七位教授(格林兄弟、达尔曼、盖尔温努斯、艾瓦德、阿尔勃莱希特、韦伯)的抗议书中。结果七位教授被撤职;其中有些人被放逐。汉诺威事件在整个德国引起了广泛的反应。——第2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