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着步枪射击精度的法则很简单。必要的只是定出弹丸的长度和直径之间的一定比例,并使弹丸围绕它的纵轴适当地旋转运动,从而达到无误的射击精度,不管这种旋转运动或螺旋运动是以何种方式授予弹丸的。这就是说,枪膛可以有任何数量任何形状的膛线或者干脆没有膛线,但是,如果保持住规定的比例,而且弹丸得到正确的旋转运动,射击精度在任何情况下都将是一样的。然而在选择适合于兵士的武器的时候,必须首先遵守一点:武器的重量和长度不得超过一定限度,它应易于装弹和易于擦拭。由此可见,为使武器易于装弹起见,装弹时的摩擦面要尽量小些,膛线形状的选择要尽可能完全避免有角。我们不知道有比椭圆形螺旋更好地满足这些要求的别的形状,因为这种形状的枪膛装弹时只有两个摩擦面,而且用兵士在战斗环境里采取的那种简陋办法擦拭时,任何别的形状也提供不出这种方便。看来,这种看法已被印度战局的成果和马尔他、直布罗陀以及英国国外其他各地的考验所证实。据说在印度,恩菲耳德式步枪在战局的许多紧要时期完全‘失灵’。报纸、私人书信和官方报告都充满类似的怨言;但是工兵部队用椭圆形枪膛的步枪在同样的情况下使用同样的弹药,却从来没有误过事,使军官和兵士都很满意。
恩菲耳德式步枪如果缩小口径并且使用较长的弹丸,也可以提供出像惠特沃思式步枪一样的良好效果;至于现有的军用恩菲耳德式步枪,仍然必须视之为一种满足做不到的要求的尝试。并没有允许负责设计这种武器的军官把它的口径缩小到低于规定的限度。因此采用了0.577英寸的标准口径。由于枪膛直径太大,发生了一个与此密切有关的困难,即:当弹丸受火药爆炸作用沿枪膛运动时,弹丸难于完全地绝对密封地贴住膛壁。让我们来考察一下恩菲耳德式步枪表现出来的这些不完善条件的实际效果。弹丸重量定为530喱。火药装药量——70喱,口径如上所说是0.577英寸。70喱火药爆炸产生的、作用于弹丸横断面的大面积上的压力,不会而且也确实没有使弹丸在一切情况下都扩张到所要求的程度,使之填满膛线。精密进行的试验表明,均匀地充分地向周围扩张的弹丸甚至不到百分之十。有时在弹丸上清楚地看到只有一条膛线的痕迹,有时有两条,只有总数十分之一的发射后的弹丸完全扩张了;因此,口径0.577英寸的军用步枪的射击就不够准确。
带有任何形状膛线的步枪的精确射击的最好条件是:口径应为0.5英寸,弹丸长度1.12英寸,膛线缠距或螺距1比18英寸,弹丸重量530喱:火药装药量90—100喱(6号)。在这些条件下,对弹丸横断面产生压力的这个力量就可以增大,所以弹丸必定牢靠地贴住膛壁,这是因为:枪膛的直径缩小了,可以增大弹丸的长度,而弹丸上使金属部分扩张的木塞就不需要了。因此弹丸就是一个长度约等于三条直径的同质的实体。爆炸时火药气体的扩张力起初作用于弹丸底,即它的后部(a),而动力的传动,虽然差不多是在一瞬间进行的,但仍然遇到构成弹丸的金属物质的vis inertiae〔惯力〕,——这种惯力作用于弹丸全身(从a到b),并且被枪膛的空气正面阻力加强。
一看就明白,这种阻力应该出现在弹丸的中部或最大的阻力面(c)上,因而弹丸会在这里完全自然地变粗,会稍微缩短,譬如说大约缩短0.1英寸,而它的中部直径将充分增大,足以准确地适合枪膛的形状,不管这种形状怎样。
如果这些比较完善的条件具备了,那末500次里就不会有一次扩张不足的现象,弹丸总是适合枪膛形状的,结果就能达到最好的射击精度。
这些意见对任何型式的一切步枪都适用。
这些有利条件究竟给步枪提供了什么?为什么它们能提高射击精度?我们指明弹丸是怎样准确地适合枪膛形状之后,再进一步看看它的效果。步枪设计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取得‘低伸弹道’;这就是说,弹丸在飞行时走的曲线应该尽可能地接近直线,因此就必然绝对需要高速,这种高速能把使弹道弯曲的重力作用减小到最低限度。缩小口径可以达到第一个目的,而最高速度和最大射击精度是靠增大作用于缩小的弹丸横断面的火药装药量取得的。
关于膛线构造方式,从我们所谈的可以看出:既然弹丸从枪管飞出时得到必要的‘旋转’,那末这种旋转是怎样授给弹丸的,实际上就完全无关紧要了,像惠特沃思式步枪那样,用六角形枪膛也好,像朗卡斯特式步枪那样,用椭圆形枪膛也好,像恩菲耳德式步枪那样,用三条膛线也好。如果
一条膛线就足够使弹丸旋转运动,也就没有必要用几条膛线,因为需要的条件已经具备了。但是,仍然很容易证明,某些膛线方式是有缺点的。如果膛线成角,那就有一部分力量浪费在弹丸扩张时填充这些角上面了,更不用说推进的气体在这些地方可能逸走。此外,每个角都是枪管的缺点;这种毛病在任何数量膛线的情况下都会出现,并且和膛线的深度成正比例。所以,理论上最好的形状是朗卡斯特式步枪的椭圆形螺旋,因为这种步枪的形状可以使弹丸即使在很小很小扩张的情况下也最容易适合。
下述事实可以看出朗卡斯特式步枪有很大优点,即在恩菲耳德式步枪中选以前,当时同它竞争的朗卡斯特式步枪曾经被4个完全不同的委员会看中,得到推荐。它被提交总司令同意,并且被后者送到海特作最后决定。当地步兵学校的军官们的第一个报告是极好的,但是在第二个报告中他们赞成用恩菲耳德式步枪。采取这个决定的理由是弹丸‘同膛线脱离’。但是,据说后来弄清了以下情况。用来进行初次试验的第一批1万发普里契特式子弹是规定的标准口径。用这种子弹效果很好。再次试验时使用了另一种弹药;第一批子弹是1853年制造的,而第二批是1854年;在海特进行试射的军官们不知道这两种弹药的差别,因为没有通知他们,1854年制造的子弹的直径比1853年制造的子弹的直径小0.007英寸。
在最后决定采用恩菲耳德式步枪以后过了一年半,当菲茨罗伊·索美塞特上校(当时是上尉)试验工兵部队带有椭圆形枪膛的马枪样品时才发现这个情况。不难理解,既然缩小的普里契特式子弹的直径比规定的标准小,所以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铅的硬度偏高的情况下,它必然会得不到旋转运动而飞出枪口,也就是说,它扩张得不足以填满朗卡斯特式步枪或任何别种步枪的枪管的整个内部。
我们认为,未必有人怀疑,惠特沃思式步枪用于军队太贵,并且要求在战斗情况下做不到的那种细心保养;所以应该试验朗卡斯特式步枪和恩菲耳德式步枪或其他适合于战时条件下繁重勤务的步枪。但是这种试验不应该采用射击比赛的形式,而应该用同等火药装药量、同重同型的子弹从固定架上射击,这样做,一切条件相同,试验效果就仅仅取决于武器本身的性能了。”
上述评论涉及两个不同的问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