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刘少奇

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招待亚洲各国工人代表的会议上的讲话

(1949年12月1日)



  ……

  革命的武装斗争,当然不是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的,也决不应该轻率地去进行,而必须根据各民族中的具体情况,主观与客观条件成熟的情况,来决定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进行革命的武装斗争,才是适当的。因此,不是一切国家一切地方都可以进行武装斗争。而且,上述各国的革命武装斗争大体上也还只是在乡村中进行,并且还只是进行游击战争,还没发展成为正规战争。因此,在那些不能进行或尚未进行革命武装斗争的国家,以及虽然存在和发展着革命武装斗争的国家,但在那些还不能或尚未进行武装斗争的城市和乡村,那里的工人运动和人民革命运动,又应该采用何种方式去进行呢?我们必须了解。亚洲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统治者是不给革命的工人运动与人民运动以任何合法的权利的,因此,真正的革命组织与革命运动,除武装斗争外,就只能秘密地或半秘密地去组织与准备,而不能公开地去组织与准备。因此,在这些国家、这些地区的工人阶级和革命者,必须切实地研究并学会秘密地或串秘密地去组织与联系群众的方法,并使革命组织与革命者秘密的非法的活动能够与人民群众的公开的合法的或非法的活动划分清楚而又联系起来。否则,他们就不能去组织群众的革命运动,或者使革命组织与革命者的面目暴露在敌人面前,因而使自己被敌人消灭。这就是说,真正的革命组织及其活动,除开在政治上进行必要的公开的号召外,它们在组织上,必须是完全秘密的,绝对不能使敌人知道。为了要长时期地保持这种秘密,所以革命的组织必须精干,不可庞大,必须隐蔽,不可暴露。他们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审查与考验的。他的联系必须分开为许多系统,而且不应有太频繁的联系。他们必须想出办法去完全迷惑敌人,使敌人不能察觉,或避开侦探的耳目。万一有某一处被敌人察觉,亦必须使其不致连累其他。这是一方面。这就是说,应该秘密的,就必须使其完全地切实地秘密起来。另一方面,革命者和革命组织又必须利用一切合法的可能性去公开地联系群众与组织群众。这就是说,他们必须以各种适当的身份去加入各种合法的可以联系群众的团体和组织,即使这些组织是反动的,亦不要紧。同时,还必须建立一些可以团结和联系群众的完全合法的团体和组织,而在革命运动与群众情绪高涨时期则建立半合法的群众团体与组织,以便使秘密的革命者和革命组织能够广泛地去联系与组织群众。在革命者掌握之下的群众的合法组织,除开进行合法的活动外,不到整个形势需要和可能进行非法斗争之时,不应该去进行非法活动,领导非法斗争,否则,它们就要受到敌人的破坏与封闭,打断革命者与群众的联系,并使革命者遭受逮捕。革命者经过这些合法组织尽可能广大地去联系与组织群众,并在长时期中去教育群众,以便聚积起强大的力量,等待到了适当的时机,革命爆发的时机确实成熟了,或者革命的武装部队能够夺取这些地方并能够巩固地占领这些地方的时候,这些经过革命者多年联系、教育和聚积起来的力量,就可以很有力地公开出来率领广大群众加入革命运动。但是它们如果发动和暴露得过早,那就是错误的,危险的。它们如果不顾广大群众是否跟得上来,而要少数先进分子去与敌人作拚死的斗争,那更是错误的,危险的。许多国家的进步工会已被解散,在那些地方,革命分子的工作方式与组织形式,应该根据这些合法与非法配合的原则去适时地加以改变,这就是说,他们应该作适当的有秩序的退却,即是从公开活动退入秘密活动,以便保存自己的力量和干部,重新加以安排,然后等候时机到来再去组织群众的进攻。某些国家的进步工会还没有被解散的,如果估计形势有日趋严重并遭受解散的可能(这种形势的估计是必须放在革命者考虑中的),亦应及早准备这种退却,以免在压迫到来时被动地慌乱地退却,或被打入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