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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民族纲领
(1913年12月)
中央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刊载在“通报”上的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见《列宁全集》第19卷第426-428页——编者注),并且把关于民族纲领的问题列入代表大会的议程。
为什么目前无论在反革命的整个政策中,在资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中,或在俄国无产阶级的社会民主党中民族问题都被提到显著的地位,究竟是怎样提出来的——这一点在决议中已经详细指出。由于情况十分明显,没有必要再来说明这一点。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文献中,对于这种情况和社会民主党民族纲领的原则,最近已经作了阐明(在这方面首先要提到斯大林的论文[1])。因此,在这篇文章中,只论述对这个问题的纯粹党的提法,阐明遭受斯托雷平一马克拉柯夫压迫的合法刊物所不能说明的问题,我们认为这样做是恰当的。
俄国社会民主党完全是根据先进国家即欧洲的经验,根据这种经验的理论表现即马克思主义形成的。我国的特点和在我国建立社会民主党的历史时期的特点是:第一、在我国——与欧洲不同——社会民主党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前就开始形成并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继续形成。第二、在我国为了把无产阶级民主从一般资产阶级民主和小资产阶级民主区分出来所进行的不可避免的斗争,基本上同一切国家所经历过的斗争是一样的,是马克思主义在西方和我国在理论上大获全胜的条件下进行的。因此,这种形式的斗争与其说是拥护马克思主义的斗争,不如说是拥护或者反对用“准马克思主义”词句掩饰起来的小资产阶级理论的斗争。
自“经济主义”(1895—1901年)和“合法马克思主义”(1895-1901年、1902年)产生以来的情形就是这样的。只有那些害怕历史真相的人才会忘记这些思潮同孟什维主义(1903-1907年)和取消主义(1908—1913年)之间的密切的直接联系和血统关系。
旧“火星报”在民族问题上也同在其他问题上一样,同小资产阶级的机会主义作了斗争。它在1901—1903年就在起草并且起草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纲,同时最先根本论证了俄国工人运动的理论和实践中的马克思主义。小资产阶级的机会主义首先表现为崩得对民族主义的迷恋或动摇。旧“火星报”同崩得的民族主义进行了顽强的斗争,谁忘记这种斗争,谁就是健忘的伊万,就是给自己砍掉整个俄国社会民主主义工人运动的历史基础和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在1903年8月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最终批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纲时,曾经对几个波兰社会民主党人的拙劣企图进行了斗争,他们企图使人怀疑“民族自决权”,也就是企图完全从另一方面倒向机会主义和民族主义。这次斗争在大会记录上没有记载,因为事情是发生在党纲起草委员会里,而党纲起草委员会几乎每个到会的人都出席过。
现在已经过去10年了,而这个斗争仍在沿着这两条基本路线进行,这同样也证明这个斗争同俄国民族问题的一切客观条件有着深刻的联系。
在奥国布伦代表大会(1899年)上,否决了克里斯坦、厄连博坚等人所维护的并且在南方斯拉夫人草案中表述出来的“民族文化自治”纲领。通过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方案;社会民主党只是宣传一切民族区域必须结成联盟,这种做法就是同“民族文化自治”思想妥协。这种思想不适用于犹太人这一点,已经由这种不幸的思想的主要理论家特别和专门地强调指出来了。
在俄国始终有一些人认为他们的任务,就是把不大的机会主义的错误扩大成机会主义的政策体系。正象德国的伯恩施坦使俄国产生了右派立宪民主党人如司徒卢威、布尔加柯夫、杜冈之流一样,奥托·鲍威尔“对国际主义的遗忘”(根据最谨慎的考茨基的评价)使俄国所有的犹太资产阶级政党以及许多小资产阶级流派(崩得和1907年社会革命民族党代表会议)完全通过了“民族文化自治”。可以说,落后的俄国提供了西欧机会主义细菌在我国荒野上产生许多流行病的例证。
在我国有人喜欢指出伯恩施坦在欧洲还能“容许”,但是他们忘记了补充一句,除了“神圣的”祖国——俄罗斯以外,伯恩施坦主义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没有产生司徒卢威主义,而“鲍威尔主义”也没有使社会民主党人替犹太资产阶级的精致的民族主义辩解。
“民族文化自治”就是最精致的因而也是最有害的民族主义,就是用民族文化的口号来腐蚀工人,宣传极其有害的甚至是反民主的按民族分校的主张。总之,这个纲领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是绝对矛盾的,它只符合民族主义的小市民的理想。
然而也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不愿背叛民主和无产阶级,那他们就必须坚持民族问题上的一个专门要求,即民族自决权(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纲第9条),也就是政治分离权。会议的决议是如此详尽地阐明和论证了这个要求,根本没有引起任何误会的余地。
因此,我们只简略地评述一下那些无知到惊人地步的、机会主义的反对意见,这些意见是针对党纲的这一条提出来的。同时我们应当指出,在有了党纲的10年当中,没有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购任何一部分,任何一个民族组织,任何一个省代表会议,任何一个地方委员会,任何一个代表大会或会议的代表想要提出修改或取消第9条的问题!
这一点是应当注意到的,这件事立刻向我们说明,反对这一条的意见是没有一点严肃性和党性的。
但是,在取消派的报纸上出现了一个谢姆科夫斯基先生,他怀着把党取消了的人的轻松心情说道:“根据某些考虑,我们不同意罗莎·卢森堡把第9条从党纲中完全去掉的建议。”(“新工人报”第71号)
考虑是秘密的!既然对我党纲领的历史这样愚昧无知,又怎能不“保守秘密”呢?当那位心情无比轻松的(那算是什么党,什么纲领呀!)谢姆科夫斯基先生认为芬兰是一个例外时,又怎能不“保守秘密”呢?
“如果波兰无产阶级愿意在一国范围内同俄国全体无产阶级一起进行共同斗争,而波兰社会的反动阶级,却相反地想使波兰同俄国分离并想在全民投票(民意测验)中得到大多数票拥护这一点……那怎么办呢?我们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在中央议会中是应该同波兰同志一起投票反对分离呢,还是为了不破坏‘民族自决权’,而赞成分离呢?”
真的,当提出这种天真烂漫、无限混乱的问题时,那怎么办呢?
可爱的取消派先生,民族自治权正是不要由中央议会,而要由分离的少数民族的议会、联邦议会和全民投票来解决问题。当挪威同瑞典分离时(1905年),是由挪威(其领土比瑞典小1/2)一国解决了这个问题的。
甚至小孩也会看出,谢姆科夫斯基先生错得太没有道理了。
“民族自诀权”就是这样一种民主制度,即在这种制度下不仅一般地有民主,而且特别是不能有用不民主的方式来解决分离问题的事情。一般说来,民主是与战斗的、压迫者的民族主义机容的。无产阶级要求的是取消用暴力把某一民族强制地留在一国领域内的民主。因此,“为了不破坏民族自决权”,我们不应当象聪敏过人的谢姆科夫斯基先生认为的那样“投票赞成分离”,而应当赞成让分离的区域自己去解决这个问题。
大概,即使有谢姆科夫斯基先生这等才智的人也不难猜到,“离婚权”并不要求投票赞成离婚!然而第9条的批评家的命运就是这样的,因为他们忘记了逻辑的起码道理。
当挪威同瑞典分离时,瑞典的无产阶级如果不愿跟着民族主义的市侩走,就必须投票和宣传叵对用暴力手段归并挪威,而这正是瑞典的神甫和地主竭力追求的。这是很清楚的,不是太难了解的。瑞典的民族主义民主派可以不进行这种宣传,因为民族自决权这个原则是要求统治民族、压迫民族的无产阶级来进行这种宣传的。
谢姆科夫斯基先生问道:“如果反动派占大多数,那怎么办呢?”这是中学三年级学生提出的问题。如果民主表决使反动派占了大多数,那末俄国宪法应该怎样办呢?谢姆科夫斯基先生提出一个没有意思、空空洞洞、毫无关系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就是70个聪明人也回答不了7个傻瓜问的问题之一。当反动派在民主表决中占大多数时,一般都有而且可能有这两种情况:或者是反动派的决议得以贯彻,这样它的有害的后果就会把群众比较迅速地推向民主方面,反对反动派;或者是民主力量同反动派的冲突由国内战争或别的战争来解决,而这种战争在民主条件下也是可能发生的(大概连谢姆科夫斯基先生们也听说过这一点吧)。
谢姆科夫斯基先生武断地说:承认民族自决权“有利于”“坏透了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这是幼稚的胡说,因为承认这种权利,既毫不排斥反对分离的鼓动和宣传,也毫不排斥对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揭露。但是,否认分离权则对坏透了的大俄罗斯黑帮分子的民族主义“有利”,这是完全不容争辩的:
罗莎·卢森堡那个可笑的错误的症结也就在于:人们由于害怕有利于被压迫民族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而做出了不仅有利于压迫民族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而且有利于黑帮分子的民族主义的事情。她的这种错误无论在德国或俄国(1903年8月)的社会民主党中早就遭到了嘲笑。
如果谢姆科夫斯基先生对党史和党纲的事情不是那样幼稚无知,他会了解到自己反驳普列汉诺夫的义务的。11年前,在捍卫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党纲草案时(从1903年起便成了正式党纲),普列汉诺夫在“曙光”[2]杂志上(第38页)特别强调承认民族自决权这一点,那时关于这一点他这样写道:
“这种要束对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不一定是必要的,甚至在理论上也是如此,但是对我们社会民主党人却是必要的。如果我们由于害怕触犯我们大俄罗斯同胞的民族偏见,而忘记了或者不敢提出这个要求,那末‘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这个国际社会民主党的战斗口号,在我们口中就会成为可耻的谎言。”
早在“曙光”杂志中,普列汉诺夫就提出了在会议决议中得到详尽发挥的根本论据。谢姆科夫斯基先生们11年前一直没有打算注意这个论据。在俄国,大俄罗斯人占43%,但是大俄罗斯的民族主义却统治着57%的居民,压迫所有的民族。我们的民族自由派(司徒卢威之流,进步党人等)已经同民族反动派为伍了,并且出现了民族民主主义的“先声”(请回忆一下1906年8月彼舍霍诺夫先生的谨慎对待农民的民族成见的号召)。
只有取消派才会认为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已经结束,而民族运动在世界上任何地方过去和现在都是这种革命的伴侣。在俄国,正是在许多边疆地区,我们看到一些被压迫的民族在邻国却享有比较多的自由。沙皇政府比邻国政府更加反动,它是经济的自由发展的最大障碍,并且尽力激起大俄罗斯的民族主义情绪。当然,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在其他同等的条件下,大国总是要比小国好一些。“然而,只要容许这样一种看法存在,即认为沙皇君主政体下的条件是同所有欧洲国家和大部分亚洲国家的条件相等的,那就是可笑的和反动的。
因此,在现代的俄国否认民族自决权,就是不折不扣的机会主义,就是拒绝同直到如今还无所不为的黑帮的大俄罗斯民族主义作斗争。
载于1913年12月15日(28日)《社会民主党人报》第32号
按《社会民主党人报》原文刊印
选自《列宁全集》第19卷第542-548页
注 释
[1] 指斯大林的著作《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本书于1912年底-1913年初在维也纳写成,并以《民族问题和社会民主党》为题登载在1913年《启蒙》杂志等3、4、5期上。列宁认为这一著作具有很大的理论和政治意义。列宁知道《启蒙》杂志编辑部的某些人员认为这篇论文需要讨论后,坚决予以反对,他说:“当然我们绝对反对。文章写得好极了。这是当前的重要问题,我们对崩得坏蛋们丝毫也不放弃原则立场。”
1914年斯大林的这一著作以《民族问题和马克思主义》为题出版过单行本,十月革命后,该书曾多次再版,并收集在《斯大林全集》第2卷内。
[2] 列宁指的是普列汉诺夫的《俄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一文。该文载于1902年8月《曙光》杂志第4期。
《曙光》杂志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政治刊物;由《火星报》编辑部于1901-1902年在斯图加特出版,共出了4期(3本)。在《曙光》杂志上刊载了列宁的下列文章:《时评》、《地方自治局的迫害者和自由主义的汉尼拔》、《土地问题和<马克思的批评家>》一书的前4章(标题为《土地问题的〈批评家〉先生们》、《内政评论》和《俄国社会民主党的土地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