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29卷

全俄农民第一次代表大会文献[61]

(19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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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草案

(5月17日〔30日〕以前)


  1.地主的和私人的所有土地,以及皇族和教会等等的土地,都应该立即无偿地交给人民。
  2.农民应该通过农民代表苏维埃立即有组织地夺取当地的全部土地,从经济上加以支配,这丝毫不妨碍立宪会议或全俄苏维埃会议(如果人民把中央政权交给这种苏维埃会议的话)将来对土地制度作最后的决定。
  3.土地私有制应该根本废除,即全部土地的所有权只应属于全体人民。土地应该由地方民主机关来支配。
  4.农民应该拒绝资本家、地主和他们的临时政府的意见,不同当地的地主达成立即支配土地的“协议”;全部土地如何支配的问题应该由当地多数农民的组织决议来确定,而不能由多数人(即农民)同少数人、而且是同极少数人(即地主)达成协议来确定。
  5.不仅地主现在和将来会千方百计地反对把全部地主土地无偿地交给农民,而且资本家也会这样做,后者拥有巨大势力,因为他们有钱,还能够通过报纸,通过许多习惯于资本统治的官吏、职员等等来影响目前还无知的群众。因此,不消除农民群众对资本家的信任,不建立起农民同城市工人的紧密联盟,不把全部国家政权完全交给工兵农等等代表苏维埃,地主的全部土地就不能彻底地、牢靠地无偿交给农民。只有国家政权由工兵农等等代表苏维埃掌握,对国家的管理不是通过警察、官吏和脱离人民的常备军,而是通过全民的、工农都参加的武装民兵,只有那样,才能保证实现全体农民所要求的上述的土地改革。
  6.农业雇佣工人和贫苦农民,即没有足够的土地、耕畜和农具而靠部分雇佣劳动来取得生活资料的农民,应该尽一切力量单独成立苏维埃,或者在全体农民苏维埃中成立单独的小组,以便与那些必然想同资本家和地主勾结的富裕农民进行斗争,捍卫本身的利益。
  7.由于战争的缘故,俄国同一切交战国及许多中立国(非交战国)一样,因缺乏劳动力和煤铁等而受到经济破坏、灾难和饥饿的威胁。只有由工农代表监督和指导产品的全部生产和分配,才能拯救国家。因此,必须立即作好准备,使农民代表苏维埃同工人代表苏维埃达成协议,以粮食及其他农产品换取农具、鞋子、衣服和其他物品,不要通过资本家,不要让资本家管理工厂。为了同一目的,应该鼓励把地主的耕畜和农具交给农民委员会共同使用。同样,还应该鼓励根据农业工人代表苏维埃的决议,在农艺师指导下把各个大的地主田庄改建成用优良农具共同耕作的示范农场。


1917年5月印成文件(供代表大会代表使用)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2卷第165—167页

2
关于土地问题的讲话

(5月22日〔6月4日〕)


  同志们,我有幸以农民苏维埃社会民主党党团的名义提请你们考虑的决议案,已经印发给代表们了。如果有人没有得到,我们设法明天再印一些,发给所有想要的人。
  在这个简短的报告中,我当然只能谈谈农民和工人阶级最感兴趣的一些主要的、基本的问题。谁想进一步研究的话,我建议他去看看我们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的决议,这个决议登在《士兵真理报》第13号附刊上,我们的《真理报》已经对它作过多次解释。[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29卷第418—420页。——编者注]现在,我只对我起草的决议和我党土地问题纲领中最重要最容易引起争论或误解的几点加以说明。其中最容易引起争论或误解的一点,就是最高土地委员会[62]在昨天或前天会议上谈到的问题,这个问题你们大概都已经听说了,或者在昨天或前天的报纸上看到了。我党的一个代表,我在中央委员会里的一个同事斯米尔加同志,出席了这次最高土地委员会会议。会上,他建议最高土地委员会支持农民立即有组织地夺取地主土地。斯米尔加同志提出这一建议,但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喊声:“这里也是这样。”)现在有人对我说,这里也会有许多同志反对这个建议。这样,我就更应该说明一下我们纲领中的这一点,因为在我看来,所有反对我们纲领的意见大部分是由于对我们的观点发生误解或者解释得不正确而引起的。
  我们党的一切决议,我们机关报的一切文章,我们的《真理报》说了些什么呢?我们说,全部土地应当归全体人民所有。我们是经过研究,特别是研究了1905年的农民运动,研究了农民代表在第一届和第二届国家杜马[63]中的发言(在这两届杜马中,来自俄国各地的许多农民代表,都比较自由地——当然只是比较自由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才得出这个结论的。
  全部土地应该归全体人民所有。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主张立即把地主的土地无偿地交给当地农民,但决不赞成把这些土地夺过来变成私有财产,决不赞成把这些土地分掉。我们认为,必须根据当地多数农民代表的决定,由当地农民把土地拿去种上一茬。我们决不是主张,农民现在拿到土地种上一茬,土地就归这些农民所有。我经常听到并在资本家报纸上经常看到的这类反对我们的建议的意见,都是由于根本曲解了我们的观点而产生的。既然我们说(我重复一遍,我们在我们的一切决议中都是这样说的)土地应该归全体人民所有,应该无偿地交给全体人民,那就很明显,这些土地的最后分配,土地制度的最后确定,只应当是中央政权的事情,就是说,是立宪会议或全俄苏维埃会议(如果工农群众建立了苏维埃会议这样的政权的话)的事情。关于这一点是没有任何意见分歧的。
  进一步就有分歧了,有人反驳我们说:“如果这样,那么立即把地主土地无偿地交给农民的一切行为都是越轨行动了。”这就是农业部长盛加略夫在他的一份众所周知的电报中最确切、最有权威、最有分量地表达的观点,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极端错误的,对农民、对土地耕作者、对保证国家的粮食供应来说都是没有好处的,并且是不公正的。为了说明我们主要反对什么,不妨把这份电报念一念:
  “不遵照国家法律擅自解决土地问题是不能容许的。越轨行动会造成国家的不幸……按照法律解决土地问题,是立宪会议的事情。目前,各地土地耕作者和土地占有者在乡粮食委员会下面设立土地问题调解室。”
  这就是政府关于土地问题的声明中的主要段落。如果你们看看最高土地委员会昨天或前天关于这个问题所通过的决议[64]和国家杜马代表会议[65]最近几天通过的决议,你们就会知道,这两个决议都持有这种观点。两个决议都责备有的农民想立即把土地无偿地交给农民并由地方农民委员会予以分配,说这是一种越轨行动,认为只有农民同土地占有者,即土地耕作者同土地占有者达成自愿协议,才符合整个国家的需要和利益。这一点,正是我们所否认的,也是我们所反对的。
  现在我们来把那些反对我们的建议的意见分析一下。这些反对意见通常是这样的:俄国土地分布极不均匀,在村、乡之类的小单位之间是这样,在省、州之类的大单位之间也是这样。有人说,如果各地居民只根据自己多数人的决定,不考虑地主的意愿就把土地拿过来,而且是无偿地拿过来,那么,不均匀现象还会存在,甚至有固定下来的危险。我们回答说,这种论据是由于误会而产生的。在立宪会议或中央政权没有最后确定新制度以前,土地分布不均匀现象是会继续存在的。这个问题农民要按自己的愿望解决,地主也要按自己的愿望解决,我们希望立即把土地交给农民,地主希望在佃农和地主保有各自权利的条件下把土地高价出租,不管按谁的愿望办理,这样也好,那样也好,总之,在没有规定新制度以前,土地分布不均匀现象是会继续存在的。这种反对我们的意见,显然是不正确的和不公正的。我们说,必须尽量迅速地建立中央政权,这个政权不仅要依靠大多数农民的意志和决定,而且要直接体现大多数农民的意见。在这个问题上是没有争论的。我们看到资本家的报纸反对布尔什维克,攻击布尔什维克,说我们是无政府主义者,我们要坚决地予以驳斥,我们认为这种攻击是在散布恶意的谎言和诽谤。
  否认国家政权必要性的人被称作无政府主义者,而我们说,国家政权不仅对目前俄国来说是绝对必要的,而且对任何一个即使要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国家来说也是绝对必要的。一个十分坚强的政权是绝对必要的。我们只是希望这个政权完完全全掌握在大多数工兵农代表手里。这就是我们与其他政党不同的地方。我们决不否认坚强的国家政权的必要性,我们只是说,应当根据地方农民委员会多数人通过的决定,在保证财物不受任何损害的条件下,把地主的全部土地无偿地交给农民。这一点,在我们的决议中已经作了非常明确的说明。我们坚决驳斥反对我们的观点、说我们怂恿越轨行动的意见。
  在我们看来,恰恰相反,地主为一己私利抓住土地不放或者收地租,这才是越轨行动。如果多数农民说,几十年几百年来农民一直受这些地主的压迫,地主的土地不应当再留在地主手里,那么,这并不是越轨行动,这是恢复权利,而且刻不容缓地需要恢复这种权利。即使现在就把土地交给农民,也不能消除各个地区之间土地分布不均匀的现象,这是无可争辩的,但是在立宪会议召开以前,任何人都无法消除这种现象。盛加略夫现在还在反对我们,并在正式文件中骂那些赞同我们观点的人有“越轨行动”。但如果问他一下,他究竟要用什么办法来消除这种不均匀现象,那他是回答不出来的。他并没有拿出什么办法来,而且也不可能拿出什么办法来。
  他主张“农民同地主达成自愿协议”。这是什么意思呢?现在我引用一下有关俄国欧洲部分土地占有情况的两个基本数字。这些数字表明,俄国农村的一端是最富有的地主,其中包括最有钱最凶恶的地主罗曼诺夫家族,另一端则是贫苦农民。我引用这两个数字,是让你们看看盛加略夫的说教,所有地主和资本家的说教,究竟有什么意义。这两个数字是这样的:俄国的整个欧洲部分的最富有的地主不到3万人,拥有近7000万俄亩土地。这就是说,平均每人拥有2000多俄亩。俄国富有地主的上层,不分等级(大多数是贵族,但也有其他土地占有者),一共只有3万人,却拥有7000万俄亩土地!根据1905年的同一次调查(这次调查所提供的最后材料是按全俄国统一的标准收集起来的,这些材料,正如在沙皇统治下由沙皇的官吏所收集的一切统计材料一样,实在不大可信,但它终究提供了最接近真相、最能用来作比较的数字),我们看到,贫苦农民有1000万户,拥有7000—7500万俄亩土地。这就是说,一方面是每人拥有2000多俄亩,另一方面是每户只有7.5俄亩!但是有人还要说,如果农民拒绝自愿协议,那就是越轨行动。这个“自愿协议”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地主也许会为了收取高额租金而让出土地,但不会无偿地交给任何人。这是否公平呢?不,这是不公平的。这是否对农民有利呢?不,这是不利的。究竟最后怎样确定土地所有制,这是将来中央政权的事情,但在目前,必须有组织地夺取地主的土地,将其立即无偿地交给农民。切尔诺夫部长在最高土地委员会反驳我的同事斯米尔加时说,“有组织的夺取”这两个词是互相排斥的:既然是夺取,那就是无组织的,如果是有组织的,那就不是夺取。我认为这种批评是不正确的。我认为,各个村或乡、各个县、省的农民是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作决定的。在某些省份(如果不是在一切省份),农民代表大会已经建立了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的地方政权,建立了代表居民即大多数土地耕作者的意志的政权。既然农民在地方上已经建立了这样的政权,那么它的决定也就是农民将要承认的那个政权的决定。这个政权不会不受到各地农民的充分尊重,因为毫无疑问,这个经过自由选举而建立起来的政权会规定地主的土地必须立即交给农民。让农民知道,他取得的是地主的土地,如果他要付钱,就把钱交到县农民储金会。让他知道,这些钱将用在改善农业和修桥筑路等等事情上。让他知道,他拿到手的将不是他自己的土地,但也不是地主的土地,而是全体人民的土地,这些土地将由立宪会议作最后的处理。因此,从革命一开始起,从第一个土地委员会成立时起,就不应当有地主对土地的任何权利,也不应当向得到这些土地的人索取任何款项。
  我们和我们的反对者之间的基本矛盾在于对制度和法律的理解。人们一直认为制度和法律是给地主和官吏提供方便的东西,而我们则认定制度和法律是给大多数农民提供方便的东西。只要全俄苏维埃会议没有建立,只要立宪会议没有召开,一切地方政权(县委员会,省委员会)就是最高的制度和法律!我们认为,一个地主,根据历来的旧权利,要求同300个农户(其中每户平均只有7.5俄亩土地)达成“自愿”协议,那才是越轨行动!我们说:“让多数人决定问题吧:我们要农民连一个月、一个星期、一天也不耽误地立刻得到地主的土地!”
  有人反驳我们说:“如果农民现在就夺取土地,也许土地会被那些拥有牲口、农具等等的比较富裕的农民夺去;因此,从贫苦农民的观点来看,这不是危险的事情吗?”同志们,对于这种论据我应当谈一谈,因为我们党在我们的所有决定、纲领和告人民书中都曾声明:“我们是雇佣工人和贫苦农民的政党;我们要保护他们的利益;通过他们,而且只有通过他们,通过这些阶级,人类才能摆脱资本家的这场战争带来的惨祸。”
  因此,对于说我们的决定不符合贫苦农民的利益的那种反对意见,我们要很仔细地加以研究,同时要请大家特别予以注意,因为这种反对意见涉及问题的实质和本源。要知道,问题的实质就在于:在当前的革命中,在当前改造俄国的事业中,用什么办法才能捍卫城乡雇佣工人的利益和贫苦农民的利益,用什么办法才能捍卫以及应当怎样捍卫他们的利益而反对地主或富裕农民(即资本家)的利益。这自然就是问题的关键和全部实质所在!现在有人反驳我们说,如果要农民立即夺取土地,那么拥有农具和牲口的人就会首先夺得土地,而穷人仍将一无所有。但是我要问,难道同地主达成自愿协议情况就会好些吗?
  你们很清楚,地主并不乐意把土地租给那些身无半文的农民,而是相反,只要能够取得高额地租,他们就愿意达成“自愿”协议。地主从来没有把他们的土地白给过人;在我们俄国似乎谁也没有看到过这种情况。
  同地主达成自愿协议,那就是大大提高、加强和巩固富裕农民所享有的优越的特权地位和利益,因为富裕农民确实有能力付款给地主,而且在每个地主的心目中,富裕农民是有支付能力的人。地主知道,富裕农民有能力支付,可以从他们那里收取租金,因此,在同地主签订这种“自愿”协议时,富裕农民就比贫苦农民占便宜。反之,只有用我提出的那个办法才能立即帮助贫苦农民,这个办法就是:必须立即把土地无偿地交给农民。
  地主所有制始终是一种极不公道的现象。农民如果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无偿地占用这些土地,这不是什么越轨行动,而是恢复权利。这就是我们的观点,所以我们认为,说贫苦农民会因此吃亏,那是极不正确的。一个地主有2000俄亩土地,而300个农户平均每户只有7.5俄亩土地,这就叫“自愿”协议,也只有盛加略夫才能把它叫作“自愿”协议。把这种协议叫作自愿协议,就是嘲笑农民。对农民来说,这不是自愿协议,而是强迫协议。只要农民苏维埃(乡的、省的、县的和全俄国的)还没有宣布地主所有制是极不公道的现象,废除它是刻不容缓的事情,那么这种协议就仍然是强迫的。
  土地所有制应该是全民的,而这种所有制应当由全国性的政权来规定。但在这个政权还没有建立以前,我再说一遍,地方政权必须按照有组织的大多数人的意见,把地主的土地夺过来。报纸叫喊什么俄国一片混乱,那是不对的!不对,目前农村中的秩序比过去好,因为问题是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决定的;对地主几乎没有使用暴力;对地主处理不当或使用暴力的事件是极个别的;这类事件微不足道,就整个俄国来说,其次数并不比过去发生的多。
  现在我来谈谈我所听到的另一个论据,我曾经在我们的《真理报》上把这个论据同立即把土地交给农民的问题联系起来分析。[注:见本卷第131—135页。——编者注]
  这个论据就是:如果要农民立即无偿地取得地主的土地,就会引起前线士兵的不满、波动和忧虑,甚至可能引起愤怒。他们可能会说:“如果农民现在就夺取土地,我们却还得留在前线,那我们就得不到土地了。”也许全体士兵都会离开前线,造成一片混乱和无政府状态。对于这一点,我们的回答是:这种反对意见丝毫没有涉及主要问题,因为不管是按照同地主达成的协议有偿地取得土地,还是按照大多数农民的决定取得土地,只要战争还在进行,反正士兵是要留在前线的。既然要留在前线,当然就不能回到农村了。前线士兵为什么不担心地主在自愿协议的幌子下把不利条件强加于人,反而担心农民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不利于地主的决定呢?真是无法理解!为什么前线士兵应当信任地主,应当相信同地主达成的“自愿”协议呢?地主和资本家的政党这样说,我可以理解,但我不相信俄国前线士兵会这样看问题。如果同地主达成了“自愿”协议,士兵不会把这叫作秩序,不会相信这个,倒会把这看作是地主造成的原有混乱状态的继续。
  谁向士兵提出下列主张,谁就会得到他们的更大的信任:土地交给人民,由当地农民租用,租金不是交给地主,而是交给自己的委员会来为大家谋福利,也是为前线士兵谋福利,但不是交给地主。如果这要由多数人决定,那么前线士兵就会知道,根本不会同地主达成任何“自愿”协议,地主也是享有平等权利的公民,谁都不想欺负他们。土地属于全体人民所有,这就是说,它也属于地主所有,但不是凭借贵族的特权,而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享有这种权利。从沙皇政权(沙皇是最大的地主,群众的压迫者)被推翻的那一天起,地主就不该有任何特权了。随着自由的实现,地主的权力就应该认为是一去不复返了。从这个观点来看,前线士兵一点没有吃亏,相反地,他们对国家政权会更加信任,对自己的家会更加放心,相信他们的家眷不会受人欺负或无人照管了。
  最后,还有一个反对我们的建议的论据。这个论据就是:如果农民立即夺取地主的土地,那么,如此仓促的缺乏准备的夺取可能会使土地耕作得更差,庄稼长得更坏。应该指出,大多数人的政权,全国性的政权还没有建立起来,农民还没有足够的自信心,对地主和资本家还没有失去信任;我认为,我们正一天天地接近这样的时刻,那时农民愈来愈不信任旧的国家政权,并认识到俄国政府不应当由别的什么人组成,而应当由选举出来的农民、士兵和工人等等的代表组成;我认为,我们一天天地在接近这个时刻,这不是因为某些政党在劝告人们这样做,如果党的劝告同人民自身的生活经验所教给他们的东西不相一致的话,千百万人是决不会听从这种劝告的。我们正在迅速地接近这样的时刻,那时除了选举出来的工农代表所掌握的政权以外,俄国不会有其他任何政权。有人对我说,立即夺取土地会使耕作很差,庄稼种得不好,我要说,我国的农民由于受压抑,由于长期受地主压迫,地确实种得很差。当然,目前俄国,如同一切交战国一样,正面临着可怕的危机,要拯救俄国,就非改进耕作并大大节省人力不可。但是,同地主达成“自愿”协议,难道就能在目前第一次播种中使情况有所改变吗?怎么会呢?难道地主能更好地照管耕作吗?难道农民知道他们种的不是地主的土地而是全民的土地,不是把钱交给地主而是交给自己的农民储金会,反倒会把地种得更坏吗?这是多么荒谬的言论,我听到这种论据实在感到吃惊。这根本不能令人相信,这完全是地主的诡计。
  地主已经懂得,再也不能靠棍棒来统治了。这一点他们很清楚。现在他们采取了另一种统治方法,这种方法对俄国来说还是新东西,但是在西欧,在西欧各国早就有了。再也不能靠棍棒进行统治了,这已为我国两次革命所证明,更为西欧各国几十次革命所证明。这些革命教导了地主和资本家,教导他们应当用欺骗和阿谀来统治人民,应当适应环境,在衣服上戴上红徽章,尽管是个盘剥者,也要说:“我们是革命民主派,请稍等一等吧,一切我们都会为你们安排好的。”说农民不种地主的土地而种全民的土地就会种得差些,这实在是对农民的嘲笑,是想靠欺骗来保持对农民的统治。
  我再说一遍,地主所有制根本不应该存在。占用还不是占有。占用是一种暂时的措施,它年年在变化。租得一小块土地的农民不能说土地是他的。土地不是他的,也不是地主的,而是人民的。我再说一遍,今年的庄稼、今年的春耕不会因此而变糟。那样假设非常荒唐,令人难以置信,所以我只想告诉你们一点:必须谨防地主,不要信任他们,不要为花言巧语所欺骗。要记住,大多数农民经过慎重考虑作出的决定,就是合法的和整个国家的决定。这方面可以信赖农民。例如,我这里有一份奔萨农民的决议,这个决议从第一点到最后一点都是极端慎重的,农民并不是要立即在全俄国实行改革,但他们不愿意再受那种无法忍受的奴役。在这一点上,他们是对的。最大的奴役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地主的奴役,即土地占有者和压迫者的奴役。因此,要消除这种奴役,连一星期、一小时也不能拖延。但是任何夺取必须是有组织的夺取,不是把土地变成私有财产,不是分地,而仅仅是为了共同使用全民的土地。
  关于夺取土地的问题,我想谈到这里为止,我的回答是这样的:地主和资本家反对我们的建议,是想进行欺骗;那些不是地主和资本家而是愿意捍卫劳动者利益的人反对我们的建议,则是由于误解,由于过分相信资本家和地主对我们的诬蔑。如果把我们的论据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出,立即废除地主所有制的正当要求,以及土地归人民所有的做法,在中央政权建立以前,还不能实现;但是我们坚决主张立即由当地农民占用土地,使秩序丝毫不受破坏。我们已经把这个主张列入我们的决议,也许这个主张是多余的,因为农民本来就会这样做。
  现在我来谈需要特别注意的第二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在土地归全民所有以后,在私有制废除以后,怎样处理土地最好,怎样处理才符合劳动群众的利益。在俄国,这已是近在眼前的事了。事实上,地主的权势即使没有消灭,也已经削弱了。当土地为全体农民占用、地主不再存在的时候,那该做些什么呢,该怎样分配土地呢?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有一个总的根本的观点,因为不言而喻,地方上如何支配土地,始终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在民主国家里只能这样,这很明显,用不着多谈。但是如果有人问到怎样才能使劳动者得到土地,那我们的回答是:我们要保卫雇佣工人和贫苦农民的利益。我们俄国布尔什维克社会民主党认为这是自己的任务。我们要问一问自己,说把土地交给人民,是不是等于说把土地交给劳动者呢?我们的回答是:不,这不相同!说把土地交给人民,那就是说废除地主所有制,那就是说全部土地属于全体人民,那就是说每个人得到的土地是从全体人民那里租来的。如果这种制度建立起来,那就意味着土地占有上的任何差别都将消失,一切土地都属于同一的所有者,正象农民常说的那样:“土地上原有的一切壁障都会倒塌,土地不会再有界线,那时就会出现自由土地和自由劳动。”
  这是不是说土地交给全体劳动者了呢?不,不是。自由土地上的自由劳动——这是说,一切旧的土地占有形式完全消灭,除了国家的土地占有制以外,再没有别的什么土地占有制;每个人都从国家那里租得土地;全国的政权,全体工人和农民的政权建立起来了;农民作为租地者从这个政权那里租得土地;国家和农民之间没有任何中间人;任何人都根据平等的原则租得土地。这就是自由土地上的自由劳动。
  这是不是说土地交给全体劳动者了呢?不,不是。土地是不能吃的;要经营土地,就必须有农具、牲畜、设备、资金;没有资金,没有农具,就无法经营。因此,当你们建立起这种在自由土地上进行自由劳动的制度的时候,就不会再有什么地主占有制,不会再有什么土地占有上的类别[66],而只有全民所有制和全国土的自由租地者。当你们建立起这种制度的时候,这并不是把土地交给全体劳动者,这只是说,每个经营者可以自由支配土地;谁想使用土地,谁就可以自由取得国家的土地。同沙皇的、地主的俄国比较起来,这将是一大进步。所以说是一大进步,是因为沙皇的、地主的俄国,是把7000万俄亩土地交给3万个马尔科夫、罗曼诺夫之类的地主的俄国;而现在,俄国将是一个在自由土地上自由劳动的俄国。目前在许多地方已经这样做了。同沙皇的、地主的俄国比较起来,俄国现在已经前进了一步,但是,这并不等于把土地交给劳动者,这只是把土地交给经营者,因为光是使土地归国家所有、让愿意耕种的人都得到土地是不够的,光有耕种的愿望是不够的;还需要会种地,但只会种地也是不够的。任何一个雇农和日工都会种地,但是他缺乏牲畜、农具和本钱,因此,不管你怎么决定,不管你怎么说,我们还是不能确立起自由土地上的自由劳动。即使我们在每一个乡公所都贴上文告,大谈自由土地,情况也不会因此而变得对劳动者有利,这正象西欧各共和国的监狱写上“自由、平等、博爱”而监狱仍然是监狱一样。如果象美国那样把“自由、平等、博爱”的标语写在工厂里,工厂也不会因此而不再是工人的苦役营和资本家的天堂。
  这就是说,现在应该想得远些,应该设法争取到的不仅仅是自由劳动。自由劳动是一个进步,但这还不是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步骤;这是使劳动者摆脱地主的掠夺,摆脱地主的剥削,摆脱马尔科夫之流,摆脱警察等等的步骤,但这并不是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步骤,因为没有牲畜,没有农具,没有本钱,贫穷的农民就无法支配土地。正因为这样,我对所谓两种尺度或两种份额(劳动土地份额和粮食土地份额)的问题抱着很大的怀疑。我知道,民粹主义党派一直在谈论和解释这两种份额。我知道,这些党派一直认为必须规定两种份额或两种尺度:一种是劳动土地份额,即一家所能耕种的土地面积;一种是粮食土地份额,即一家不致挨饿所需的土地面积。我说,我对这两种份额或尺度问题抱着很大的怀疑,我认为这是官吏的计划,这个计划不能带来好处,即使你们在这里确定下来也无法实现。这就是问题的全部实质!这个计划不能使雇佣工人和贫苦农民的状况得到任何明显的改善。只要资本主义的统治存在,即使你接受这个计划,它也始终是一纸空文。这个计划不能帮助我们找到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正确道路。
  当人们说到这两种尺度、这两种份额的时候,在他们的想象中,好象世界上除了土地和公民,别的什么也没有了。如果真是这样,这个计划倒是个好计划。但事实并不是这样,还存在着资本的权力、货币的权力,没有钱,即使有最自由的土地,即使有什么“尺度”,也不能经营,因为只要货币存在,雇佣劳动也就依然存在。这就是说,现在富裕农民——在俄国不下100万户——压迫和剥削雇佣工人,将来在“自由”土地上也是要压迫他们的。这些富裕农民经常(不是例外地,而是照例地)雇用年工、季节工、日工,就是说,经常剥削贫苦农民,无产者。同时,千百万农民没有耕马,他们不出卖劳动力,不去打零工等等,就无法生活。只要货币的权力还存在,只要资本的权力还存在,不管你们规定什么“份额”,反正行不通,因为这些份额没有估计到农具、牲畜和货币的分配不平均这样一个主要因素,没有估计到存在着遭受剥削的雇佣劳动。这是俄国当前生活中的一个基本事实,决不能置之不顾;即使我们规定出什么“尺度”,那种“尺度”也会被生活抛弃,成为一纸空文。因此,为了在俄国这次最伟大的改造中——现在你们正在进行这次改造,你们一定会把这次改造进行到底,废除土地私有制,向美好的社会主义未来迈进一步;这次改造才刚刚开始,但一定会深入下去,而且可以毫不夸大地说,必将在俄国实现,因为已经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挡它了——捍卫贫苦农民的利益,为了在这次伟大的改造中捍卫工人和贫苦农民的利益,决不能规定什么份额或尺度,而应当寻找其他的办法。
  我荣幸地代表党说,我和我们党的同志们只知道有两个办法能够捍卫农业雇佣工人和贫苦农民的利益,现在我们就把这两个办法介绍给农民苏维埃。
  第一个办法,就是把农业雇佣工人和贫苦农民组织起来。我们希望并且建议,在每一个农民委员会里,在每一个乡、县和省里,单独成立农业雇佣工人和贫苦农民的团体或组织。农业雇佣工人和贫苦农民应当问一问自己:如果土地明天就成为全民的财产(它一定会成为全民的财产,因为这是人民所希望的),我们怎么办?我们这些没有牲畜和农具的人,从哪里去得到这些东西呢?我们怎么经营呢?我们应当怎样捍卫自己的利益呢?我们怎样使土地(它们将成为而且一定会成为全民财产)不致仅仅落到经营者手里呢?如果土地落到了拥有足够牲畜和农具的人手里,我们还能得到很多好处吗?我们实行这个伟大的变革难道就是为了这一点?难道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吗?
  土地将属于“人民”,但这并不足以保护农业雇佣工人的利益。主要的办法,不在于从上面或者由农民委员会来规定一个人占用土地的“尺度”。只要资本还在进行统治,这种办法就无济于事,也决不能摆脱资本主义的统治。要摆脱资本主义的桎梏,要使全体人民的土地转到劳动者手中,只有一个基本办法,那就是把农业雇佣工人组织起来。这些工人将根据自己的经验、自己的观察办事,决不相信盘剥者对他们说的话,尽管这些人打着红色蝴蝶结,自称“革命民主派”。
  只有地方上的独立组织,只有亲身的经验教训,才能使贫苦农民学到东西。而这种经验不是轻易能得到的,我们不能许诺而且也没有许诺人间天堂。不,地主将被打倒,因为这是人民的愿望,但资本主义将依然存在。推翻资本主义要困难得多,那得采取另一种办法。这个办法就是单独成立农业雇佣工人和贫苦农民的组织。我们党把这一点放在首位。
  只有采取这个办法,才能逐渐地、决非轻而易举但却是可靠地把土地真正交给劳动者。
  我们党所建议的第二个步骤,就是尽可能迅速地把各个大农场,例如各个大的地主田庄——这种田庄在俄国有3万个——改建成示范农场,由农业工人和有学问的农艺师用地主的牲畜和农具等来共同耕种。没有农业工人苏维埃领导下的共同耕作,就无法使全部土地归劳动者使用。当然,共同耕作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如果有人认为这可以由上面作一个决定来强制实行,那他就是发疯了,因为长期的单独经营的习惯不能一下子消除,因为这样做需要资金,需要适应新的生活准则。如果关于共同耕作、农具公有、牲畜公有以及在农艺师的协助下最有效地使用农具的劝告和意见,只是个别政党臆想出来的,那事情就糟了,因为人民生活的任何变革不会根据某个政党的劝告来实现,因为千百万人不会根据政党的劝告去进行革命,何况这种变革是比推翻昏庸无能的尼古拉·罗曼诺夫大得多的一场革命。我再说一遍,千百万人是不会按照定单进行革命的,只有在人民穷困不堪,再也无法生存,千百万人的共同压力和决心足以粉碎一切旧的壁垒并真正能够创造新生活的时候,他们才会起来革命。我们把这个办法提出来,请你们慎重考虑,我们说这样做是必要的,而我们所以得出这个结论,不仅是因为我们的纲领、我们的社会主义学说这样告诉我们,还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者,我们观察了西欧各国人民的生活。我们知道,在西欧发生过许多次革命,这些革命创立了民主共和国;我们知道,在美国,1865年打败了奴隶主,几万万俄亩土地无代价地或几乎无代价地分给了农民,可是那里资本主义的统治比别处厉害,那里劳动群众也同在其他国家里一样受压迫,甚至受的压迫更多。可见,正是社会主义学说,正是对其他国家人民的观察,使我们坚信:农业工人使用最好的机器并在有学识的农艺师的指导下共同耕种土地,才能摆脱资本主义的桎梏。可是,如果我们仅仅根据西欧各国的经验,那我们俄国的事情就糟了,因为大多数俄国人民,只有在极端贫困的时候,才会采取重大步骤走上这条新道路。我们说,这样的时刻已经来到了,极端贫困的现象已经呈现在全俄国人民的面前了。这种极端贫困的现象归结到一点,就是不能再按旧方式经营了。如果我们仍然依靠小经济来生活,即使我们是自由土地上的自由公民,也不免要灭亡,因为经济破坏已一天比一天、一小时比一小时更逼近了。人人都在谈论这一点。这是事实,这不是由于个别人的恶意引起的,这是由全世界的侵略战争引起的,由资本主义引起的。
  战争毁灭了大批的人,全世界都沉浸在血泊中,整个世界被战争带到了毁灭的边缘。这不是夸大,谁都不能为明天担保;大家都在谈论这一点。如果把《工兵代表苏维埃消息报》拿来看看,就会知道人们都在谈论资本家采取意大利式的罢工[67]和同盟歇业。这就是说,没有工作可做了,资本家正在大批地解雇工人。这就是这场罪恶战争所造成的后果,不仅在俄国是这样,在其他各国也是这样。
  因此我们说,在小块土地上经营,即使是“自由土地上的自由劳动”,也不能摆脱可怕的危机和普遍的破坏,也不能走出困境。必须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必须大大节省人力,必须建立一个能够实行这种普遍劳动义务制的非常坚强的政权。官吏是不能实行这种制度的,只有工兵农代表苏维埃才能实行这种制度,因为苏维埃就是人民自己,就是人民大众自己,因为苏维埃不是官吏的政权,因为苏维埃彻底了解农民的全部生活,能够建立劳动义务制,能够规定一套保护人们劳动的办法,使农民的劳动不致浪费,这样,就能逐渐地审慎地过渡到共同耕作。这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必须过渡到在大规模的示范农场中共同耕作,否则就不能摆脱俄国现在遭到的经济破坏,就不能摆脱这种简直是绝望的处境。如果有人认为,人民生活中的这种伟大改革能够一蹴而就,那就大错特错了。不,这要求付出极大的劳动,要求每个农民和工人,在他所在的地方,在他所擅长的工作中,在他几十年来所从事的生产中,振作起来,下定决心,付出力量。这种事情不能按照什么命令来完成,但必须完成,因为这场侵略战争已经把全人类带到了毁灭的边缘,千百万人已经在这场可怕的战争中牺牲,如果我们不使出自己的全部力量,如果工农代表苏维埃的一切组织不采取共同的坚决的行动来实行没有资本家和地主参加的共同耕作,那就还会有更多的人死于这场可怕的战争。只有走这条道路才能使土地真正转到劳动者手中。(鼓掌)


载于1917年5月25日《全俄农民代表苏维埃消息报》第14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2卷第168—189页



注释:

[61] 这一组文献包括列宁代表布尔什维克党在全俄农民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决议草案和在代表大会上发表的讲话。
  全俄农民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17年5月4—28日(5月17日—6月10日)在彼得格勒举行。出席代表大会的有由各省农民代表大会和军队农民组织选出的代表1115名,其中社会革命党人537名,社会民主党人103名(大部分是孟什维克,布尔什维克党团只有9人),人民社会党人4名,劳动派分子6名,无党派人士136名(其中由米·瓦·伏龙芝组织的14名“无党派人士集团”完全支持布尔什维克),党派背景不详的329名。列入大会议程的有联合临时政府问题、粮食问题、战争与和平问题、土地问题等。
  代表大会成了布尔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争夺农民群众的舞台。在大会的主要问题——土地问题上,布尔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展开了特别尖锐的斗争。列宁十分重视农民代表大会,直接领导了布尔什维克党团的工作。他以布尔什维克党团的名义向大会提出的决议草案和他发表的讲话产生了巨大影响。社会革命党人为了避免他们自己的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案遭到否决,不得不在他们已经准备好的决议草案中写上“一切土地应当毫无例外地交土地委员会管理”(第2条)。他们通过这种欺骗农民的方法控制了大会。在他们的操纵下,大会表示支持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政策,赞成社会党人参加联合政府,主张把战争继续进行“到最后胜利”和在前线发动进攻,同意社会革命党人关于把土地问题拖延到召开立宪会议时再解决的主张。大会选出了由社会革命党人把持的农民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136]。

[62] 最高土地委员会是1917年二月革命后俄国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于3月19日(4月1日)设立的土地机关,受农业部长直接领导。参加最高土地委员会的有农业部的主管人员、政府委派的其他官吏、各省土地委员会的代表和各政党的代表。根据土地委员会条例,建立土地委员会是为了准备土地改革并在立宪会议解决土地问题以前制定一些迫不及待的临时措施。实际上,这是临时政府采取的一种手法,目的是拖延土地问题的解决和诱使农民放弃夺取地主土地的革命斗争。最高土地委员会的绝大多数委员是立宪民主党人和社会革命党人。十月革命后,最高土地委员会反对实行苏维埃政权的土地法令,1917年12月19日(1918年1月1日)被解散。——[138]。

[63] 第一届国家杜马(即所谓维特杜马)是根据沙皇政府大臣会议主席谢·尤·维特制定的条例于1906年4月27日(5月10日)召开的,共有代表478名,其中立宪民主党人占三分之一强。主席是立宪民主党人谢·安·穆罗姆采夫。布尔什维克抵制了这一届杜马的选举。
  第一届国家杜马的中心议题是土地问题。立宪民主党人于5月8日向杜马提出了由42名代表签署的法案,力图保持地主土地所有制,只允许通过“按公平价格”赎买的办法来强制地主转让主要用农民的耕畜和农具耕种的或已出租的土地。劳动派于5月23日提出了以“104人草案”著称的土地立法草案,要求建立全民土地资产,把超过劳动土地份额的地主土地及其他私有土地收归国有,按劳动土地份额平均使用土地。沙皇政府于6月20日(7月3日)发表声明,断然表示地主土地所有制不可动摇,并于7月9日(22日)宣布解散第一届国家杜马。
  第二届国家杜马于1907年2月20日(3月5日)召开,共有代表518人。主席是立宪民主党人费·亚·戈洛文。尽管当时俄国革命处于低潮时期,而且杜马选举是间接的、不平等的,但由于各政党的界限比第一届国家杜马时期更为明显,群众的阶级觉悟较前提高,以及布尔什维克参加了选举,所以第二届国家杜马中左派力量有所加强。
  第二届国家杜马的中心议题仍然是土地问题。右派和十月党人拥护1906年11月9日斯托雷平关于土地改革的法令。立宪民主党人大大删削了自己的土地立法草案,把强制转让土地的做法减到最低限度。劳动派在土地问题上仍然采取在第一届杜马中采取的立场。孟什维克占多数的社会民主党党团提出了土地地方公有化草案,布尔什维克则捍卫全部土地国有化纲领。
  在第二届国家杜马中,布尔什维克执行与劳动派建立“左派联盟”的策略,孟什维克则执行支持立宪民主党人的机会主义策略。
  1907年6月3日(16日),沙皇政府解散了第二届国家杜马。——[139]。

[64] 指1917年5月20日(6月2日)最高土地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最高土地委员会宣言》。《宣言》为安抚争取土地的农民群众,声称将来土地改革时所有农业用地都要交给劳动农民使用,但又把土地问题推迟到立宪会议召开时再彻底解决。最高土地委员会在宣言中坚决反对分配地主的土地,说什么“居民企图用夺取土地的办法擅自满足自己的土地需要,对国家是一种严重危险”。——[140]。

[65] 这一次第四届国家杜马代表非正式会议于1917年5月20日(6月2日)在米·弗·罗将柯主持下召开。由于5月19日最高土地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杜马代表非正式会议便把土地问题作为议题。十月党人、地主谢·阿·施德洛夫斯基在会上作报告,反对分配地主的土地,声称土地问题的中心“不是土地少,而是必须提高土地的生产力”。会议通过的决议企图吓唬为争取土地而斗争的农民,说什么用暴力解决土地问题将会导致无穷无尽的争论、冲突、歉收和饥饿。决议号召农民等待立宪会议的召开。——[140]。

[66] 俄国农民作为封建社会的一个阶级分为三大类:(1)私有主农民即地主农民,(2)国家农民即官地农民,(3)皇族农民。每一大类又分为若干在出身、占有土地和使用土地的形式、法律地位和土地状况等等方面互不相同的等级或特殊类别。1861年的农民改革保留了五花八门的农民类别,这种状况一直继续到1917年。——[150]。

[67] 意大利式的罢工即消极罢工或留场罢工,因首先流行于意大利而得名。这里是指资本家故意荒废和破坏生产,使工厂停工,工人失业,借以压制怀有革命情绪的工人和打击革命者。——[155]。